
2026年9月11日,京都律师事务所涉案财产处置与执行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犯罪辩护研究中心、能源安全与法律保障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暨能源安全保障问题专题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田文昌,高级合伙人梁雅丽、门金玲、张小峰、刘知函、朱娅琳、杨航胜,合伙人傅庆涛、杨海明、徐伟以及众多律师同仁线上线下共同参会。会议由京都律师事务所顾问杨大康担任主持人。
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田文昌,高级合伙人梁雅丽、门金玲、张小峰、刘知函、朱娅琳、杨航胜,合伙人傅庆涛、杨海明、徐伟以及众多律师同仁线上线下共同参会。会议由京都律师事务所顾问杨大康担任主持人
开篇致辞

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田文昌率先上台致辞。田文昌指出,京都短时间内接连成立十余个研究中心,是律所刑辩业务走向精细化、专业化的直观体现。
他认为,专业化不能只停留在口号,需要实体研究平台落地,产出扎实研究成果。同时,他提醒各研究中心,不能局限于本领域狭小课题,要整体关注刑事辩护宏观环境。
田文昌重点剖析起诉定罪率过高、类推思维回潮、穿透式审判被滥用、“应当知道”混淆刑法明知概念等现实司法难题,结合国际司法实践、立法证据标准、掩隐罪、洗钱罪司法解释展开深度剖析,提醒法律人警惕因果关系链条被随意打破,厘清概括故意的理论边界。他强调,律师不只是办理个案,更要关注法治建设进程,从实务中提炼理论思考,履行法律人社会责任。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门金玲律师发表致辞。她表示,田文昌老师数十年坚持理论结合实务的治学态度,为京都后辈律师树立典范,而此次三大研究中心的成立,将进一步打通实务办案与学术研究的链接。她表示,律所正推进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博士后工作室,未来或将进一步搭建实务与高校双向互通平台,促进课题研究、案例对接,助力青年律师成长。
她提出,希望京都能够依托律所深厚积累,对标高水平大学研究体系,建设实务与学术深度融合的法律研究平台,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最后,她向三大新成立研究中心送上诚挚祝贺,期待各中心后续开展务实高效的合作研究。
揭牌仪式

致辞环节结束后,活动进入隆重的揭牌仪式。田文昌、梁雅丽、门金玲、刘知函、朱娅琳、傅庆涛等律师共同上台,依次为涉案财产处置与执行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犯罪辩护研究中心、能源安全与法律保障研究中心揭牌。现场掌声热烈,三大专业研究中心正式宣告成立。
揭牌完成后,田文昌、梁雅丽、门金玲、张利宾等律师分别中心顾问、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一众高级研究员、研究员颁发聘书。
就职发言

三大研究中心负责人依次进行就职发言。受能源安全与法律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娅琳委托,能源安全与法律保障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小峰律师做就职述职。
张小峰表示,能源安全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重要组成部分,伴随新《能源法》实施,能源领域投融资、项目开发、合规监管法律纠纷日趋复杂,市场急需兼具行业认知与法律能力的复合型法律服务。他提出,中心将整合京都总所与分所资源,联动高校科研力量,重点研究能源领域刑民交叉、行刑交叉案件,整理研判能源行业疑难典型案例,覆盖传统能源企业投融资、并购重组、合规经营、争议解决等业务,致力于打造全国范围内具备影响力的能源法律保障专业品牌,期待全所同仁给予中心支持。

傅庆涛律师作为涉案财产处置与执行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发表就职演讲。
傅庆涛律师介绍,中心核心团队已经在刑事涉案财产处置一线深耕十年,2014年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后,涉案财产处置领域逐步走向规范化,但实践中各地裁判尺度不一,案外人合法财产不当查封扣押、财产刑处置与减刑假释衔接等现实难题层出不穷,亟需刑民执复合型法律人才攻坚。他表示,中心确定三大研究板块:刑事案件涉案财产辩护、案外人权利处置、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刑民、行刑、刑执交叉案件;财产判项执行、减刑假释配套处置等,中心将面向全社会招募研究员,联合高校、律协开展研讨培训,坚持以个案推动规则完善,用制度保护企业、公民合法财产。

作为知识产权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刘知函律师在就职发言中梳理了当前知产刑事案件三大特征:案件数量持续上涨、涉案金额巨大;数字经济催生大量新型复杂案件,技术事实认定难度提升;大量案件呈现刑民行交叉特征。
他提出,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的核心突破口在于审查权利人权利基础,很多刑事案件本质是民事侵权在刑事领域的延伸,辩护律师必须掌握知识产权确权、授权的行政程序知识。
刘知函律师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2025年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各地知产检察办公室设立的行业背景,介绍中心“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四大业务板块、六大规划”发展路径,业务覆盖知产犯罪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刑事合规、刑民交叉争议解决;规划组建专业团队、举办年度论坛、出版专业丛书、发布行业白皮书、建设高校实务基地、建立行业常态化沟通渠道。
主题研讨

傅庆涛律师以《刑事涉案财产处置热点问题梳理暨追缴相关问题》为主题,梳理出十个程序、十个实体层面亟待研究的实务问题。他结合赃款购买善意第三人股权真实案例,重点研讨追缴制度,厘清追缴、继续追缴、上缴国库、退赔被害人的区分标准,提出损益共担处理原则。
他提出,赃款投入交易后,不能简单直接追缴原钱款,应当对应换算对应的股权价值,区分财产增值、贬值不同情形。同时他抛出从犯追缴范围、无获益人员能否被追缴、第三人财产排除没收等多项议题,号召研究员共同开展案例研究,面向全国持续吸纳研究人才。

杨海明律师带来《涉黑犯罪案件中涉案财产辩护》主题分享。他指出,办理涉黑案件,辩护工作分为“保人”与“保财”两大维度,实务中很多辩护团队过度聚焦定罪量刑,忽略财产部分辩护,造成辩护工作残缺。他区分组织领导者、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不同主体的财产处置法律规则,厘清附加刑中“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没收违法所得、违禁品”法律概念差异。
他还提出多项辩护要点:关注财产取得时间,区分黑社会组织成立前后财产;甄别夫妻共同财产中配偶合法份额;处理财产混同、部分出资购置不动产的份额剥离问题。
同时,杨海明梳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辩护策略,包括申请解除查扣冻、庭审充分质证、案外人提起权属异议等,强调涉黑案件财产辩护是刑辩不可分割的重要战场。

张蓬蓬律师围绕直播打赏赃款追缴难题展开分享。他依托担任头部直播平台法律顾问的办案经历,剖析犯罪所得赃款用于直播打赏后,向主播、平台追缴的司法困境。
他指出,刑事、民事审判对于直播打赏法律性质认定存在重大分歧,刑事审判部分判例将打赏视作无偿赠与,民事多认定为网络消费服务合同,更大痛点在于直播平台、主播作为利害关系案外人,刑事诉讼法并未赋予其诉讼参与主体地位,阅卷、举证、出庭、救济渠道严重不足。
他结合多起真实办案实例,提出侦查阶段提前沟通冻结范围、审查起诉阶段核对充值打赏原始数据、区分充值总额、打赏金额、平台分成、主播提现、扣税后净收益等金额口径,并且借鉴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呼吁立法完善利害关系人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乃至上诉权,完善涉案财物处理配套程序。

王思宇律师针对上述三场分享做与谈发言。他建议在刑事诉讼总则增设专门“对物强制措施”制度,参照审查逮捕机制,建立针对审前查扣冻行为的司法审查,讨论由检察院或者法院负责对物强制审查两种学术路径。
同时,他提议建设跨部门、跨层级统一涉案财物处置保管中心,推动涉案财物诉讼程序和对人诉讼程序适度分离,单独设立涉案财物审查法庭。他表示,涉案财产领域实体、程序难题数量繁多,期待中心全体成员立足实务案例,持续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徐玉杰律师以《知识产权犯罪中推定明知的辩护实务》为题,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为样本展开讲解。他谈到,主观明知是知产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证据缺失的情况下,控方经常使用间接事实推论主观明知,但司法实践频繁混淆“确知”、“可能知道”、“应当知道”,容易混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边界。
结合多份生效判决,他分析司法机关经常以“价格明显偏低、缺少授权文件、没有进货凭证、未做真伪鉴定”直接推定明知,该逻辑存在缺陷。
他提出辩护破局思路:推定只是证明手段,不等于定罪;严格区分可能知道与明知;着力推翻推定赖以成立的基础事实;用好司法解释但书条款,举证证明行为人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严格限制兜底条款的适用范围,不能以行业从业经验降低入罪标准。

在《AI初时代知识产权犯罪辩护新变化》的主题分享中,徐伟律师提出,当下属于“AI初时代”:AI技术迭代飞速,但配套法律规则供给不足,大量法律问题尚无明确成文规定,AI既可以作为犯罪工具,也可以成为犯罪对象,大模型删除、AI生成内容权属、大模型训练语料合规、商业秘密上传大模型后是否丧失保密性、AI服务提供者主观明知推定,都是全新实务难点。
徐伟律师向辩护律师提出四点能力建议:主动学习新技术知识;将新技术问题回归传统刑法法理;善于对法律条文作出合理解释;掌握“数字刑辩”能力,把复杂技术数据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表达,便于办案机关理解辩护意见。
与谈发言

与谈点评环节,杨航胜律师总结了徐玉杰、徐伟律师的发言,再次呼应田文昌老师开场提出的“明知”与“应当知道”的核心争议。他谈到,AI带来很多新法律现象,但大部分行为依然能够被现有法律体系覆盖,少数新型行为需要推动法律规则迭代更新。
同时,他提出,知识产权犯罪辩护研究中心虽定名“辩护”,但业务研究不能局限于辩护,知识产权刑事控告也应当纳入研究范畴,控告与辩护一体两面,共同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法律规范正确落地实施。

冯韵钤律师在与谈中结合一起因商标权利基础无效,历经一审有罪、发回重审、二审改判无罪的真实案例,阐释知识产权刑辩高度复合刑、民、行政法律知识的特点。他提出,很多刑事辩护律师容易忽略商标、专利的授权确权行政程序,权利基础本身存在瑕疵会直接导致犯罪不能成立。
他表示,京都深厚的刑辩积淀是知产刑辩发展底气,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涉案标的巨大,市场业务空间广阔。同时面向全行业发出邀请,欢迎刑事律师、知产民事、知产非诉律师、企业法务加入研究中心,共同推进复合型法律问题研究。

丁伟律师围绕《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动用砂石能否认定构成非法采矿》展开主题分享。丁伟指出,实务中大量建设工程在红线范围内开挖砂石土,被以“借施工之名行非法采矿之实”指控非法采矿罪。他梳理自然资源部多份规范性文件,工程附随开采砂石,不以营利为目的,无需办理采矿许可证;项目自用后剩余砂石可以依规对外销售。
他表示,判断核心标准不是有无采矿证,而是开采行为是否属于建设施工必要,重点审查开采行为是否超出用地红线、超出设计开挖深度等。
他还提示辩护律师要重点审查司法鉴定意见,甄别鉴定机构业务范围、资质,区分生态损害鉴定与矿产品价值认定的边界。

唐宛茁律师分享《能源转型中的刑事风险识别与应对》。她结合一起能源企业涉黑辩护办案经历,剖析能源行业转型背景之下,行业政策冲突如何一步步转化成为刑事风险。
她将风险分为三大类:传统能源产业重构带来政策冲突,资源整合、企业兼并补偿纠纷极易滋生寻衅滋事、串通投标、非法采矿等罪名;新能源全产业链风险迁移,锂钴稀土等关键矿产开采、储能电池危废处置带来环境污染、共同犯罪认定难题;能源治理数字化市场化衍生新型风险,碳排放核查、绿色认证、ESG信息披露、绿色金融衍生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新类型风险。
此外,她还谈到功能主义刑法、穿透式思维滥用背景下,单位刑事风险向企业高管、实控人传导的现实趋势。她说,刑事律师不能只做事后辩护,应当前置介入企业风险治理,办理案件时要充分还原行业政策历史背景,将背景事实转化为出罪事由。
总结致辞

研讨环节全部结束后,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律师作大会总结发言。她对全天活动做全面复盘,高度评价七位主讲律师的实务分享。梁雅丽律师表示,本次揭牌暨研讨会,是京都专业化细分战略的重要落地实践,三大中心直面追缴规则、推定明知、AI法律风险、能源转型等前沿实务痛点。她期待未来三大研究中心产出更多高质量实务成果,推动刑民行交叉领域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律师总结发言中,对三大研究中心正式揭牌,各位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研究员履新表示热烈祝贺,并表示自己有幸受聘为三家中心顾问,承诺认真履行顾问职责。
他回顾京都31年刑辩发展历程,从刑事业务部到多个专项研究中心,如今已经形成三大平台、九大刑事专业研究中心的完整矩阵,进一步阐释律所批量设立专业研究中心的初心:推动刑事辩护走向更深层次专业化;调动全所律师研究积极性,为青年律师提供成长平台;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促进行业整体进步。
同时,他向法律行业同仁发出邀约,欢迎优秀法律人才加盟京都,共同深耕刑事法律服务。

至此,京都律师事务所涉案财产处置与执行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犯罪辩护研究中心、能源安全与法律保障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暨能源安全保障问题研讨会圆满落幕。三大研究中心将立足实务案例,联动学界资源,持续产出研究成果,回应司法实践现实难题,为法治建设贡献京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