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京都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分别指派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邹佳铭律师以及合伙人聂素芳律师担任天津某国企及法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的辩护人(聂素芳律师为单位辩护人,邹佳铭律师为单位法定代表人辩护人)。涉案单位及法人被指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59份,价税合计15.7亿余元。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通过会见当事人以及查阅分析案卷材料,发现了诸多案发过程中的疑点。在此前提下,辩护人多次前往天津调查取证,了解情况,最终根据会见情况、案卷材料及调查了解的情况,提出了无罪的辩护意见,并多次与检察机关进行了沟通。经过前期有效沟通,单位法定代表人已于2016年8月被取保候审。
在此过程中,为了理清案件涉及的专业税务问题,事务所还指派专业兼职税务律师高慧云对涉案税务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形成了专业的分析意见与当地税务稽查部门进行了沟通,取得了良好的沟通效果,将企业损失降到了最低,企业非常满意,没有引发后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为刑事辩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经过律师两年多的反复沟通、不懈努力,公诉机关经两次退查,最终于2018年2月2日对上述案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