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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所代理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蓝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胜诉
发布时间:2010-03-22来源:新京报

 

    2010年3月2日下午,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吉林省蓝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京都律师事务所张振祖律师、于红岩律师作为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参加了诉讼。

    中国蓝星集团作为国内工业清洗、膜与水处理和化工新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其在工业清洗方面应用的“蓝星”商标是我国首个工业服务领域的驰名商标,在业内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原、被告双方最终在合议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