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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大连分所承办的吉林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A股项目获通过
发布时间:2010-12-23来源:新京报作者:loli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律师王秀宏、曲承亮、范洪飞承办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项目,经2010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226次会议审核,获得无条件通过。

    2010年12月16日,紫鑫药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15号《关于核准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文件,核准紫鑫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9000万股新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约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98,657万元,全部用于公司4个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抢抓市场机遇、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未来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奠定新的更坚实的基础。

    紫鑫药业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创造了京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又一成功范例,充分展现了京都律师积极参与和有效服务于社会、经济各领域的专业化、多样化综合法律服务的实力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