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2日下午,朝阳区政协委员、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铭律师参加了在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九层会议厅举办的“2015年度朝阳区监察局特约监察员”聘任仪式。
根据监察部《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市监察局《北京市监察机关特约监察员工作规定》的规定,本届刘铭律师被续聘为“朝阳区监察局特约监察员”,聘期为5年,并担任第四监察组组长。
特约监察员将采取随手拍、现场访、线索报、年底评等方式,对全区各部门政风行风情况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