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两国是友好邻邦,近年来经贸合作发展迅速。目前,我国是韩国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国;韩国是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韩自贸协定于今年六月初正式签署,成为我国迄今为止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领域范围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中韩自贸协定的签署为两国乃至欧亚大陆经济合作提供了众多契机。
2015年9月16日,由中国国际商会、韩国贸易协会和京都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中韩FTA贸易投资研讨在北京召开。韩国贸易协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崔容敏以及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的中韩FTA领域专家、学者和商界代表齐聚一堂,就协定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并围绕“中韩FTA”为扩大两国经济合作带来的新机遇展开了研讨。
首先中国国际商会合作发展部韩梅清部长发表了欢迎致辞。韩梅清部长提到,中国企业对于中韩自贸协定政策熟悉程度有限,尤其是对其带来的利益、机遇和优惠政策缺乏了解。作为国家级商协会,中国国际商会肩负着推动经济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与交流的社会责任。同时,也承担着推动企业更好利用两国自贸协定的责任和义务。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进一步增进中国企业对中韩自贸协定相关政策内容和重要意义的深入理解,使更多企业分享贸易便利化带来的成果。
中国国际商会合作发展部部长韩梅青
韩国大使馆商务参赞李镐俊针对研讨会主题“FTA时代,中韩经济合作的新变化和新机遇”发表了演讲。李镐俊先生提到,本次研讨会是继9月2日朴槿惠总统和习近平主席首脑会谈后,两国机关首次共同举办的韩中FTA研讨会,韩中FTA生效后两国应积极运用FTA政策,坚实和提升两国在世界市场的地位、解决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实现产业发展的质的飞跃。

韩国大使馆商务参赞李镐俊
韩国贸易协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崔容敏在讲话中强调FTA能够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利润,也会给老百姓带来实惠。但企业必须主动提出申请,且产品符合优惠目录和原产地标准,才能获得关税优惠。

韩国贸易协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崔容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主任研究员许宏强博士发表了“建立中韩自贸区的经济影响”的主题演讲。许宏强博士称此次自贸协定内容实现了“高水平、全面、利用大体平衡”等标准,并且,中韩贸易协定是中国迄今为止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涉及贸易额“第一”的协定、首次承诺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首次将双方关注的重点合作领域设立合作条款、“第一”个东北亚地区自贸协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主任研究员许宏强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韩国分公司主管CHUANG WAN SOOK从华为的发展历史讲起,现在华为已在韩国信息和通信技术的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开拓了自己的市场。她提到华为在海外投资发展的过程中,注重技术研发的开拓、与本地合作伙伴的持续不断的沟通、与本地协作企业携手发展谋求共赢和培育企业人才等方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韩国分公司主管CHUANG WAN SOOK
京都律师事务所韩国业务负责人金燕律师就中韩自贸协定的生效将给中国企业对韩投资带来新的机遇和模式进行了讲解。金燕律师介绍,在商品生产方面,中国企业可以利用中韩自贸协定的零关税政策,将中国的原材料出口到韩国,在韩国进行一定加工后作为韩国原产地产品出口到与韩国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包括中国。这种模式不仅在关税、物流等方面节省成本,还可以避开对中国产品的贸易壁垒。在服务贸易方面,在服务贸易方面,旅游、运输、建筑、通信、金融上有更大的开放幅度,给对韩投资创造了有利的机会。同时金燕律师也强调了投资韩国的法律风险,提醒投资者要做到做好事先法律法规制度及人文调查,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劳动法规,并充分利用中韩自贸协定和中国加入的投资保障机制,为投资成功打好基础。
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燕
此次研讨会内容丰富实用,各位专家和企业家交流踊跃,现场气氛非常热烈,提出了很多运用韩中自由贸易协定推进两国合作的建设性意见,对中韩两国贸易发展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