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而律师在法治化进程中,应当承担推进法治社会的历史使命。
现任中国纪检监察学会理事、中国消费者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社科院特聘研究员等社会兼职的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秀娟博士,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倾注责任与担当。
在中央加快依规治党的进程中,她曾受邀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党内条规修改工作座谈会。嗣后经过缜密思考、认真调研,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四部党内条规修改与完善提出若干立法建议。为制度治党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她还就《制度反腐与依规治党》、《党纪条规的完善与落实》等课题,受邀为国家质监总局、中国保监会、北京武警总队等单位做多场讲座。在履行律师职责的同时,力求成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惩腐倡廉的传播者。
2015年以来,她在中央纪委、监察部主办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及《研究参考》等刊物发表《党内条规与国家立法相协调》等若干文章,将践行法律、推崇法理、营造法治环境与律师责任紧密结合。
(图为京都所合伙人李秀娟博士在国家质检总局做《制度反腐与依规治党》专题讲座)
(图为京都所合伙人李秀娟博士在国家行政学院为吉尔吉斯斯坦公务员做《中国反腐败立法》专题讲座)
(图为京都所合伙人李秀娟博士在中纪委监察部《中国纪检监察》、《研究参考》杂志发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