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亚洲法律杂志》(ALB)举办的2013年公司法务年会11月27日在北京举行。来自律师事务所、企业内部法务部门等机构的人士围绕中国反垄断法、劳动合同法、海外投资、金融借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展开研讨。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认为,企业家落马现象频发,固然有为了追逐不法利益而明知故犯铤而走险等原因,但也有缺乏法律知识无意中陷入犯罪,还有司法误区、立法缺陷甚至被诬陷导致。尽管企业有法律顾问,但往往处于松散联系,或者法律服务团队没有形成刑法、民法优势互补。
京都所合伙人杨照东律师结合该所代理的吴英案、黄光裕案,举案说法,提示企业加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他指出,这涉及公司设立中可能涉及的犯罪、经营中可能涉及的犯 罪、清算中可能涉及的犯罪等几种情况。在公司设立环节,刑法中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其中有些罪名可能因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而在今后调整)。
在公司经营环节涉及的犯罪是需要关注的重点,可能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企业家需要其他了解的刑法罪名还包括虚开增值税和普通发票、侵犯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罪等。(卢劲/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