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首报的“河北抱婴案”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河北省安新县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已成立了调查组,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
记者随后联系了刘家人,刘家人也表示得到了成立调查组的通知。 但在刘家人看来,这只是一种“托词”。女儿被强行抱走了18年,至今下落不明,刘老根、夏凤各夫妇在“寻亲路”上耗尽了后半辈子的体力与精力,夏凤各更是思女心切,至今还保留着女儿出生时的东西。在通过法院起诉、检察院调查均无果后,万般无奈之下,刘老根、夏凤各夫妇于今年10月下旬委托律师,进行了行政诉讼。记者了解到,案件已移至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对此事,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照东上午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当时是在家里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婴儿抱走,无论将婴儿做何处理,都涉嫌拐骗儿童。杨照东律师说:“ 该案和抱走婴儿人的身份没有关系,不论是乡政府人员还是其他人员,若构成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件回顾:
1995年5月28日,河北白洋淀圈头乡的刘老根、夏凤各夫妇生下他们的第3个孩子,是个女儿。 因不符合规定,同年6月7日晚上,乡政府领导派当时在乡派出所当临时工的村民夏金成去刘老根家,做夏凤各的工作,让其将孩子送人,但遭到拒绝。随后,孩子在出生11天后被人留下400元钱强行抱走。就这样,女儿被强行抱走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