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下午,由京都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知识产权刑事风险防控和刑事救济”研讨会在大会议室举行。
李顺德教授
蒋志培教授
张平教授
研讨会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顺德教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教授、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张平教授以及中国公安大学王铼教授作为专家出席。
王建全
尚天翼
王磊
来自中国网络电视台IP电视事业部、维权事务部总监王建全先生、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勾亮先生、中国蓝星集团北京分公司监事处处长尚天翼先生以及方正集团只是产权法务经理王磊先生,作为企业界的代表参加研讨会。
田文昌
钟延红
张振祖
郭庆
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田文昌律师、主任曹树昌律师、韩嘉毅律师、钟延红律师、张振祖律师、秦庆芳律师、柳波律师、李彬律师等京都知识产权部律师和刑事诉讼部律师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由郭庆律师主持。
研讨会得到了《中国知识产权报》、《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都市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经济时报》、《新京报》、人民网、和讯网等媒体的大力支持。
会议围绕着知识产权维权的现状和困惑、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救济和风险防控、如何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推动和完善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三大板块进行。首先由来自企业的代表进行发言,讲述了企业在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当前知识产权的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而民事途径的维权则基本上是得不偿失。
京都律所知识产权部主管合伙人钟延红律师结合自己承办了两起知识产权案件,介绍了如果运用刑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提出“在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通过刑事救济手段可以解决民事当中‘达不到的、做不到的’,比如时间、取证、惩罚等。”
京都律所非诉部主管合伙人张振祖律师提出了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事先的风险防控的重要性,要事先建立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
对于京都律师事务所承办了一起发生在葫芦岛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体现出来的法院处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专业性问题上,专家们呼吁,要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的“三审合一”。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顺德认为,目前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存在冲突,造成“刑事部分已经判刑,而民事部分却不构成侵权”荒唐结果。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问题比较专业,而且案情大多较为复杂。因此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的管辖一般是在中级法院,但是刑诉法规定知识产权的刑事案 件的管辖权一般落在基层法院,而往往刑事案件比民事案件更为复杂,需要专业知识才能胜任,这就造成很多知识产权的案件刑事扩大化。
更有甚者,在一些专利侵权案件和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一些地方基层法院规避自己民事部分管辖权,于是抢夺知识产权刑事部分管辖权。于是造成全国到处乱抓人。
田文昌律师也认为,知识产权应该首先是民事救济,刑事救济应该是最后一道防线。但是在实践中往往是“先刑后民”,这“完全没有道理”。
正是由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双刃剑”效应,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企业,既要妥善运用刑事手段来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也要防范他人运用刑事手段对自己造成严重的伤害。
部分媒体报道:
1. 《南方都市报》: 专家建议尽快成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http://epaper.oeeee.com/A/html/2013-06/09/content_1873889.htm
2. 《和讯网》:知识产权刑事滥用频发 三审合一是大趋势
http://news.hexun.com/2013-06-08/154992125.html
3. 《21世纪经济报道》:知识产权刑案量翻倍 企业面临刑事救济“双刃剑”
http://www.21cbh.com/HTML/2013-6-10/xMNjUxXzcwMzExMw.html
4.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知识产权维权应谨慎“动刑”?
http://www.iprchn.com/Index_NewsContent.aspx?newsId=61226
5、《法制晚报 》: 审理知产案 应防滥用刑事手段
http://www.fawan.com/Article/fzfk/2013/06/13/1505372007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