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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所韩嘉毅律师接受《法制晚报》采访:行贿人失踪14年,直接证人证言方能确定受贿
发布时间:2013-03-28来源:新京报作者:loli

案情简介:1997年,在缺少直接行贿人证人证言的情况下,吴喜臣因涉案8000元被法院判决受贿罪,一夜之间从一名令人羡慕的检察官成了无业游民。十四年后,该案的关键人物——直接行贿人张彦宝突然出现,给这起陈年旧案带来了新的转机。   张彦宝目前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关押于某看守所,据检察院对其的调查笔录显示,张彦宝称他当年并未将8000元钱也没交到吴喜臣手中,并坚称自己说的是事实。随后,吴喜臣多次向法院申请立案再审,但法院认为,关于吴喜臣受贿一案,法院已于1997年作出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应由检察院依法办理。

 

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嘉毅律师今日就此案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

韩嘉毅律师表示,在司法机关查办贿赂案件中,直接行贿人的证言最为关键和重要。在吴喜臣受贿案中,只有直接行贿人张彦宝最清楚其行贿的时间、地点、钱款数额、包装、特征,将这些细节与吴喜臣的证言进行对比,相吻合后才能确定受贿事实。此案中,虽然有多名证人证实张彦宝向吴行贿,但这些只能是怀疑,不能证实行贿事实绝对成立,因此该案当年在定案时缺少张彦宝证言,认定上存在缺陷。

  韩嘉毅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无论张彦宝是否已被执行死刑,检察院去年对张彦宝的提审笔录均具有法律效力,而且由于取证主体为检察机关,因此可信度比较高。因张彦宝的证言与10多年前的刑事判决认定事实差别较大,属于重要的新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此案。

 

原文出处:《法制晚报》

链接地址:http://news.hexun.com/2013-03-21/152354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