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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所田文昌主任接受《光明日报》采访谈新刑诉法:律师应积极参与刑事和解
发布时间:2013-01-14来源:新京报作者:loli

       背景介绍:2013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将同时施行。这两部重要法律是办理刑事案件、上法院打官司的程序指南,重要性不言而喻。 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结果的正义。两部诉讼法修改的精髓,都在于维护公民诉讼权利,以程序正义维护实质正义。《光明日报》在新年法治专刊推出专题报道, 关注两大诉讼法引入的新程序,讨论其实施前景。

        近日,京都律所田文昌主任接受《光明日报》采访谈新刑诉法刑事和解。田文昌主任认为,律师也应积极参与刑事和解。“律师在刑事和解中至少可以发挥三个作用,一是利用法律知识和经验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弊;二是利用身份优势加强同公安、司法机关以及对方律师的沟通,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三是监督刑事和解过程的公平性,防止‘花钱买刑’、非自愿和解等现象的出现。”田文昌说。

       
原文载于:《光明日报》12月31日第16版 法制专刊专题报道
链接地址:http://legal.gmw.cn/2012-12/31/content_6199246_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