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日下午,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永华律师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栏目访谈,对今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进行解读。
这部法律于今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在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新法既要发挥出境入境管理在保障国家安全中的职能作用,又要服务对外开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既要加强出入境管理,也要防止给正常的对外交往带来不便。
黄永华律师认为,《出境入境管理法》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当前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在很多制度方面都有进步和发展:新法加大了对“三非”外国人的处罚力度(所谓“三非”外国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有着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三类非法活动的外籍人士),增设了普通签证的“人才引进”类别,进一步完善了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制度和绿卡制度。除此之外,新法还规定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在总则和具体制度中都体现了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这些规定都体现出新法的亮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