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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合伙人柳波律师受访人民日报谈常熟六青年案
发布时间:2012-02-02来源:新京报作者:loli

        日前,人民日报就广受社会关注的常熟六青年击退持刀闹事者获刑案,采访了我所合伙人柳波律师。
        柳波律师认为:从法学理论上分析,为了防止自身将要遭受对方多人侵害,而邀约多人准备器械防身的行为,存在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能。从司法实践分析,到底是构成聚众斗殴还是正当防卫,必须结合具体的后续行为进行综合判断。实践中,有时人的防卫意图、斗殴意图可能同时存在,也可能相互转化。不能仅以前期邀约多人准备器械,就判断属于犯罪。前期邀约行为如没有后续行为,就不具有刑事可罚性。从具体案例分析,因为聚众斗殴罪是从原流氓罪分化而来,主观意图上往往是基于不良动机。如果的确是己方在被对方侵害后被动地使用准备好的器械出击,只要不存在防卫挑拨,就不应认定为聚众斗殴。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即使行为人防卫和互殴的想法共存,在确无足够证据排除存在正当防卫想法的情形下,不应判处行为人构成犯罪。对行为人主观意思的判断必须慎而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