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日下午,由北京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牵头,银行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等专业委员会的代表律师在北京市律师协会接待了来访的德国法兰克福律师代表团,双方就感兴趣的多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德国律协根据与我国北京律协的合作协议,分两批组织了近八十人的律师访问团到北京律协进行访问。我所合伙人、银行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瞿丽红律师代表北京律协银行专业委员会参加了接待,并向客人介绍了银行法律专业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职责及工作范围等基本情况。德方律师主要来自律师事务所、企业和大学,他们就我国婚姻法、财产继承法、律师协会的运作、劳工律师的作用、知识产权的保护、银行业运作的模式、世界经济发展带来各国律师的发展等有关问题与我方律师进行了探讨。瞿律师还就金融机构破产时个人债权的保护问题以及投资德国的审查等问题与德方律师进行了交流。这次交流活动提升了中德两国律师界的友谊,加深了双方的互相理解,并对我国律师比较借鉴德国相关经验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图为我所合伙人瞿丽红律师在会议现场(右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