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的第一项内容是观看东城法院试点“刑事案件量刑程序规范化改革”的法庭庭审实录。
观看完庭审实录后,律师们就“刑事案件量刑程序改革”这一问题,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律师,合伙人杨照东律师、王九川律师、张振祖律师、赵岐龙律师等均做出了精彩的发言。
紧接着,律师们对“非法证据能否适用于量刑程序”、“检察机关如何进行量刑建议”、“定罪与量刑是否一定分开”、“量刑中的证明标准”等问题展开了积极的讨论,其中不乏有精彩激烈的辩论场面。
活动的最后,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律师进行了总结性发言,祝贺本次活动的圆满成功,并希望我所律师以后多多加强此方面的学习,通过研究探讨学术前沿问题,提高我所法律服务水平。
小贴士:量刑程序改革,最早出现在《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以下简称“二五纲要”)当中。“二五纲要”提出,为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研究制定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健全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开始对量刑规范化进行实质性的调研论证,开始探索“刑事案件量刑程序改革”的新途径。
“刑事案件量刑程序改革”的发展方向目前有“相对独立”和“隔离式”两种模式。
“相对独立”模式是在保持现有庭审步骤不变的前提下,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两个主要庭审环节之外,再增加量刑问题的调查与辩论。这种改革的核心旨在提高诉讼各方对量刑问题的重视,通过设立专门的环节,促使控辩审三方提供更多的量刑信息。
“隔离式”模式具体来说,就是法庭先就定罪问题展开调查和辩论,然后作出是否有罪的决定。对于法庭宣告有罪的案件,进入到量刑阶段;对于宣告无罪的案件,自然无需进入到量刑阶段。在这种模式中,量刑成为了一个完全独立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