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3日,由越南胡志明市、河内市十余名律师组成的代表团,来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进行参观访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组织召开了座谈会,我所韩嘉毅律师应邀参加了会议。与会的中方人员包括:全国律协冯秀梅副秘书长、里红副秘书长、国际业务部兰虹主任等。
由于目前越南律师行业尚无专门的行业协会或其他自律性机构的设立,为了解并借鉴各国相关组织机构建设情况,组织其境内各大城市十余名律师出访考察。越南律师团此行的考察目的重点涉及到全国律协的组织构建、机构设置、管理职能以及运行机制等各方面。
座谈会上,作为全国性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律协代表首先介绍了律协的基本发展概况,对代表团较为关心的机构建设方面的问题,比如如何选举协会会长、理事等事宜,内部机构的设立以及基本职能,协会运行及管理模式,以及如果有效地发挥自律组织的指导与保护作用等一一作出说明,使代表团成员对律协的基本设立情况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
对于律协下设的十四个专业委员会,代表团成员也表现出极大兴趣。在此方面,我所韩嘉毅律师从专业委员会的设立、管理、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等几方面作了详细介绍。韩律师对各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宗旨作了简要介绍,表明其目的在于发挥会员地积极性,自律自强,提高律师专业化分工,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改善业务工作水平,实现律师行业的整体优化。而在日常工作中,着重开展对律师的执业培训,对外开展理论研究及交流合作,这样不仅提高了律师的执业水平,也增强了组织的凝聚力,对维护律协的管理职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座谈会上,双方代表相处融洽,气氛热烈,通过此次探讨会谈,增进了对双方律师行业的了解,为今后进一步交流与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会议结束后,代表团一行还拜会司法部,第二日赴北京市律师参观后于24日前往深圳,结束其北京的考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