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京都律师事务所肖永成律师给中国光大银行全国各支行行长上法律课。中国光大银行将在一年的时间内开展十次合规培训,我们所肖永成律师已经讲授过四次课程。
当今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物质空前繁荣,许多企业高管,尤其是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由于顶不住诱惑,或是不知不觉,触犯了法律。所以,企业高管的刑事风险防控显得尤其重要,这也是光大银行开展合规培训的原因。
这次授课的内容是金融职务犯罪,着重于银行工作人员犯罪的法律分析。金融职务犯罪是指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中利用职务便利,或滥用职权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破坏金融秩序、公私财产所有权或者国家对职务活动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处罚的行为。
肖永成律师的讲授,从金融犯罪的危害性开始,再以“以案说法”的形式详细讲解金融职务犯罪的形态。肖律师根据金融业务性质,以岗位特征划分形态,具体分为结算业务中的犯罪形式;出纳业务中的犯罪形式;储蓄业务中的犯罪形式;信贷业务中的犯罪形式;信用卡业务中的犯罪形式。
肖永成律师在讲授上述内容后,进一步的讲解我国刑法对这些金融职务犯罪的有关规定。他从刑法学基本的概念着手,诸如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构成”?再到法律条文与案例事实的结合,浅入深出,化繁为简。
在座的全国各支行行长,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肖律师很有“诲人不倦”的师者风范。听到这样的好评,京都所的每位成员都喜在心里,更倍受鼓舞。因为京都所的理念就是:“强化责任观念,修炼气质风度,树立精品意识,提供系统服务。”真诚有效的为我们的委托人服务是我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