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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改革当中的人权问题——田文昌主任应邀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论坛
发布时间:2008-04-20来源:新京报作者:loli

    2008年4月18日晚七时,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礼堂,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分团委主办,刑事司法学院学生会承办,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刑事法论坛第十场“二十一世纪刑事法发展展望”如期举行。论坛邀请嘉宾有: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副检察长黄京平老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平老师,论坛由现任团中央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桂明主持。

    本场论坛主题为“刑事司法改革当中的人权问题”。

    陈光中先生是中国刑事法律方面的泰斗级人物,他向同学们介绍了国内立法的发展方向,重点点到国家赔偿法的修改议程和刑事赔偿法在此次修改中的重要地位,陈光中先生谈到了他对赔偿法的一些修改意见,如对归责原则建议以结果原则为主,违法原则为辅;赔偿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凭生效判决直接赔偿;对被害人的国家补偿立法发展步骤的设想,先在赔偿法的附则中做出原则性规定,积累经验,成熟后再专门立法。

    黄京平教授主张对被害人的国家和社会救助;介绍了刑事和解的概念和操作可行性,主张细化规则,在肯定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同时,能够有效地限制和控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维护当事人的人权。

    田文昌主任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他认为刑事辩护是人权保障的最重要的方面之一,严格诉讼程序才能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重点从《律师法》的修改角度向同学们介绍了刑事辩护中如何实现人权保障的问题,如,对律师职责定位明确规定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律师保密、豁免、阅卷、调查权的修改,有助于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是立法在人权保障方面的重大进步。

    王平教授从执行角度谈人权保障,向同学们介绍了当前中国监狱制度对犯人人权的保障,如监狱布局的大调整,从偏远地区移至城市或交通干道周边;监狱和企业的分离;社区校正制度的试点和发展展望。

    提问阶段同学们主要针对几位教授谈到的相反面提了许多比较具体的问题,如国家赔偿的制度设计,归责原则的深入理解,刑事和解的范围,律师职责定位的问题,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的适用,实体和程序的关系,几位教授也作了分析,因为论坛的时间有限,很多问题不能展开了深入介绍,但通过这样一次和知名专家、学者、律师的交流,对人权问题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方向的介绍,引起了当代大学生对中国人权问题的深入思考。

图为论坛现场

图为到场嘉宾从左至右以此为现任团中央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桂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副检察长黄京平老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平老师

图为我所主任田文昌律师在论坛现场发表自己的看法

图为论坛结束后嘉宾与中国政法大学的同学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