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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之合同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16-05-26作者:杨柳

一般律师不懂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的法律意见常常不适应企业的客观需要,很难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法务人员、顾问律师远离公司的核心决策层,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无法全面识别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更谈不上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传统的法律顾问制度缺乏系统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他们更多是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服务方式,这样的顾问形式,自然无法真正地识别企业风险,更无法真正帮助企业化解风险。

构建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可以说是为企业搭建了一个严密的法律风险防控平台。从企业设立到注销,整个过程都对企业进行全程的法律风险防控,构建企业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系统性风险防控机制,并对企业的每一项业务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化解。

作者简介:

杨柳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八年。杨柳律师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担任多家央企、大型国企、中外合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项目首席律师,如中航国际控股、北京现代汽车金融、中航国际工程、中航建发、神东煤炭、中航国际物流等。担任多家公司和机构的法律顾问,并协助这些企业完成诸如常规业务审核、股权转让、资产并购、争议解决等法律问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