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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主要国家税收法律介绍
发布时间:2015-08-01作者:周振国

  东道国的税收政策是投资者海外投资中关心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对南非、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埃及、安哥拉等非洲重要国家的税收基本情况做简要介绍,帮助大家了解非洲,进而走进非洲。


  一、南非


  1.税收体系和制度


  税收是南非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种主要分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包括所得税、资本收益税等四种税费;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及进口税等八种税费。按征收对象可以分为所得税、流转税、财产税等。


  南非是以直接税为主的国家。南非实行中央、省和地方三级课税,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主要集中在中央,税款也主要由中央征收。其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二级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遗产和赠与税、资源税、印花税(以上由中央征收)及薪资税、工人补偿保费、失业保险基金、土地和财政转让税、利息税、资本转移税(由省和地方征收)等。


  南非实行按居住地征税的政策。根据与不同国家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非南非居民仍需根据在南非的收入纳税。


  南非税务局负责大部分税种的征收和管理,地方税务局负责营业税和薪资税等的征收。1994年以来南非税收逐步进行改革,原则是扩大税基,降低税率,提高税收效率。


  2.主要税赋和税率


  2.1公司所得税


  应税公司根据其分类不同,实行不同的公司所得税率。


  普通公司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9%,并对公司股息、红利等征收12.5%的二级公司所得税(从2007年10月1日起,该税率下调至10%,2008年底前取消,代之以直接面向股东征收的股息税),公司所得税综合税率约33%,与国际水平大体持平。


  年营业额在600万兰特以内的小企业,其公司所得税按累进税率征收:应税收入在4万兰特以内部分,按零税率纳税;应税收入在4-30万兰特之间部分,按10%税率纳税;应税收入在30万兰特以上部分,按29%的公司税率征税。


  退休基金公司按9%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


  外国公司在南非设立分支或代表机构按34%税率纳税。


  矿业公司、保险公司等所得税率另有规定,金矿公司所得税率比较特殊,其税率与公司的应税收入和营业额之比挂钩。外国公司在南非的分公司要缴36.5%的公司税,但免缴二级公司所得税。


  2.2增值税


  属于间接税,包含在南非境内销售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中,税率为14%。所有商业实体,包括外国实体在南非的分公司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均须缴纳增值税,出口商品和某些服务的增值税为零。


  2.3房地产转让税


  转让不动产需缴纳转让税,按购买价和公平市场价两者间高者征税。对自然人和公司所购财产采用不同税率,对自然人采取0-8%的累进税率,对公司税率为10%。


  2.4薪资税


  南非没有社会保障税。雇主必须为年报酬不超过88140兰特的雇员支付“劳动者赔偿保险”。如果雇员年薪不超过76752兰特,雇主和雇员双方都必须向国家缴纳“失业保险基金”。


  2.5印花税


  登记股票转让时应缴纳0.25%的印花税。各种其他协定,如出租动产和不动产以及抵押债务等,都应缴纳印花税。


  2.6股本税


  公司成立时,应缴纳170兰特的税金。另外每1000兰特核准发行的股本或不足1000兰特的部分应缴纳5兰特税金。发行股票时,每20兰特发行价格或不足20兰特部分须缴纳5分印花税。


  2.7遗产税


  税率为25%。须缴纳遗产税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购买保险所得收入、退休金。债务及对慈善、教育和宗教机构的某些遗赠可以免交遗产税。


  2.8捐赠税


  居住在南非的居民或南非国内公司所捐款项,应缴纳捐赠税,税率为捐款的25%。


  2.9技能发展税


  该税自2000年4月1日起征收,用于为发展教育和加强技能培训筹资。年支付工资超过50万兰特的企业,需缴纳其工资总额1%的技能发展税,劳工部将所得税款的80%拨给23个行业教育培训机构,将20%拨给国家技能基金。行业教育培训机构将其中的50%返还给企业用于职工技能培训,10%用作行政管理经费,20%可任意支配,如用于帮助未缴技能培训税的小企业员工提高水平等。


  二、尼日利亚


  1.税收体系和制度


  尼日利亚有较完整的税法和系统的税收征管体系。与三级政府体制对应,尼日利亚的税收管理部门也是实行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级管理。联邦政府征收的税赋有8种,州政府征收的税赋有11种,地方政府征收的税赋有20种。尼日利亚实行属地税。


  2.主要税赋和税率


  2.1企业和个人所得税


  尼日利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0%,按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由雇主代扣代缴,按月或季度缴纳。


  为防止偷漏税行为,尼日利亚对企业所得税实行预扣预缴,这部分比例视具体收入来源从5%到15%不等,预扣缴部分在企业实际缴纳所得税时可抵免。


  2.2增值税


  在尼日利亚境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都需要就增值部分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率5%。


  2.3资本收益税


  资本收益税是对企业资产处置中产生的收益征收的税,税率为10%。


  2.4印花税


  印花税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执行,税率因活动类别不同而不同。


  2.5其他税赋


  教育税:税率2%,计税依据为上述企业所得税计算过程中提到的调整利润。


  工业企业培训基金:税率2%,计税依据为一会计年度内企业所有人工费用的总额,人工费用包括工人工资、临时工费、住房补贴等一系列支付给工人的费用。


  石油利润税:石油企业视利润情况缴纳。


  三、阿尔及利亚


  1.税收体系和制度


  阿尔及利亚基本实行属地税制,纳税人须自觉申报、计算和缴纳。目前,阿制定了《直接税和类似税法规》、《营业税法规》、《印花税法规》、《间接税法规》,并在各省区设省税务局对税收工作进行管理。


  阿尔及利亚税务总局隶属于财政部,负责管理国家税收、拟定全国税收法律、法令和征收管理制度,组织国家财政收入,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阿税务总局下辖税务法规司、税收征管司、税务纠纷司、信息组织司、资源管理司和审核研究司,此外阿税务局在阿尔及尔、布利达、奥兰、塞蒂夫、谢理夫、安纳巴、君士坦丁、乌尔格拉和贝沙尔等9个省区设置了地方税务局,分管全国48个省区的税务工作。此外,阿政府还同时设置了独立于税务总局的税务监管局,对全国税收工作进行监督。


  2.主要税负和税率


  阿尔及利亚现行税制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辅以其他税种构成。主要税种有总收入所得税、公司利润税、工商营业税、增值税、地产税、遗产税、内部消费税、石油税收、注册税、印花税等。征收方法采用源泉扣缴和查实征收两种方法。前者主要适用于对薪金及利息所得的征税,后者主要适用于对其他各项所得的征税。


  2.1总收入所得税


  阿尔及利亚居民在阿尔及利亚境内或境外获取的收入,或者非阿尔及利亚居民在阿境内获取的收入,均须缴纳总收入所得税。征课对象主要为自然人,亦称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的总收入所得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股息与红利收入、财产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工资及薪金收入、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收入等。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款(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在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按下表中的税率纳税。


  总收入所得税税率: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第纳尔)税率


  0-120000 0%


  120001-360000 20%


  360001-1440000 30%


  1440000以上35%


  对于纳税人获得的储蓄利息等,若利息金额等于或低于20万第纳尔,须交纳1%的总收入所得税。若利息金额高于20万第纳尔,则须交纳总收入10%的所得税。股息和红利收入按15%征收总收入所得税。


  单身者月收入低于8000第纳尔,结婚者月收入低于9000第纳尔者免交总收入所得税;单身者可享受10%的所得税减免,结婚者可享受30%。对于在南部沙漠地区(Adrar/Lllizi/Tamanrasset/Tindouf)工作的居民,享受所得税50%减免。年收入低于6万第纳尔的自然人以及外国驻阿使团工作人员免缴总收入所得税。驻阿尔及利亚外资公司雇佣的外籍管理或技术人员按20%征缴总收入所得税。对从事文学创作或科学研究获得收入的自然人,若收入低于50万第纳尔,按15%征收所得税,若收入高于50万第纳尔,则按基本税率征收所得税。对从事艺术品或传统手工业生产的企业10年内免征总收入所得税。


  2.2公司利润税


  阿尔及利亚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合伙公司、工商事业机构等资本运作单位以及税法规定其他法人实体均须按规定缴纳公司利润税。以阿尔及利亚公司的境内及境外所得和外国公司来源于阿尔及利亚的所得为课征对象。


  公司利润指生产经营收入、资本利得、股息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减去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税法允许扣除的各种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


  公司利润税税率:


  基本利润税25%


  自投资利润税12.5%


  特殊收入款项须征缴的利润税


  债权、存款、保证金等利润所得10%


  匿名票据或证券等利润所得30%(可减免)


  未在阿尔及利亚设立公司的外国企业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利润24%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润24%


  根据《阿尔及利亚碳化氢法》,对在阿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炼化的阿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以及外国石油公司,征收85%的公司利润税,根据实施区域不同此税率可降低至75%或65%;对在阿从事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天然气液化、石油与天然气分离的阿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和外国石油公司征收38%的公司利润税;阿政府免征上述公司的职业行为税以及增值税。


  为促进就业及地方经济发展,对接受“青年就业基金”扶助的青年创业者5年内免征公司利润税。对隶属残疾人或老龄人协会的营利性企业免征公司利润税。对从事粮食、干果和椰枣生产的农业企业免征公司利润税。对在山区从事畜牧业经营的企业10年内免征公司利润税。对在伊利奇、廷杜夫、阿德拉、塔曼哈塞特等省区从事非碳氢领域生产经营的企业5年内公司利润税按50%征收。


  2.3职业行为税


  在阿尔及利亚境内提供服务(旅游、饮食、运输、金融、文体、仓储、代理、广告、娱乐等)、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或者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等)的企业或个人应缴纳职业行为税。职业行为税的征课对象主要为服务提供者或自由职业者。该税类似于中国的工商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利润税)×税率。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税率为2%。


  接受“青年就业基金”扶助的青年创业者5年内免征职业行为税。对销售进口商品或食品,但营业额未超过8万第纳尔的个体经营者免征职业行为税。对提供服务,但营业额未超过5万第纳尔的个体经营者免征职业行为税。销售国家财政补贴或国家定价的大宗消费品的营业收入免征职业行为税。对制造加工出口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免征职业行为税。


  2.4增值税


  在阿尔及利亚境内从事工业、商业、手工业、自由职业、金融保险、进口、批发零售、提供服务和智力支持、娱乐消费等行为均须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课税主体包括生产商、进口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等在内的企业和个人。阿政府对部分出口行为选择性的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不含增值税支出。税率分为两种,其中基本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于一般性行业;优惠增值税税率为7%,适用于电力煤气等能源供应、食品、房地产、医疗服务和和中介服务等行业。


  下列情况免交增值税:年度营业额低于13万第纳尔;销售面包、面粉、谷物类商品;销售奶及奶制类商品;销售国家药品清单内的药品;石油企业使用的设备与机具;国际和国内的艺术展览、文化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外国驻阿使团外交人员购置商品或获取服务;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转口产品或来料加工出口产品等。对因不可抗力而遭受损害的商品免征增值税,由于使用不当或偷盗等原因造成损失的商品不列入增值税免征之列。对偷漏增值税及造假者,处以200%的罚金及6个月至1年的监禁。


  2.5地产税


  阿尔及利亚地产税按无建筑物地产和有建筑物地产两类进行课税。其中,无建筑物地产主要包括农业用地、盐场、石场、露天矿以及可用于开发建设的土地等。有建筑物的地产包括建筑地产、工商业地产以及在上述地产上所建的房屋、仓储室、工厂及各类商业设施等。无建筑物地产税按照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市值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地产税税率:


  农业用地使用税3%


  非城区无建筑物土地使用税5%


  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城区无建筑物土地使用税5%


  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且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无建筑物土地使用税7%


  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无建筑物土地使用税10%


  房产购置税3%


  房产转让税10%


  房产租赁税7%


  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城区有建筑物土地使用税5%


  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且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有建筑物土地使用税7%


  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有建筑物土地使用税10%


  有建筑物地产税按照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市值及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房产折旧率每年为2%,最多不超过40%。工商业房产折旧率最多不超过50%。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用地,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设施用地,农业开发用地,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用地,外国驻阿使团工作人员办公用地等均可免交地产税。新建或重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在建成后7年内免征土地税。


  2.6国内消费税


  国内消费税是阿尔及利亚政府对烟草、香烟、雪茄、酒精、火柴等特殊商品的生产消费行为所课征的一个税种。


  国内消费税税率:


  啤酒每百升3610第纳尔


  棕褐色烟草香烟每公斤1260第纳尔


  金黄色烟草香烟每公斤1245第纳尔


  雪茄每公斤1470第纳尔


  吸烟用烟草每公斤620第纳尔


  咀嚼烟草或鼻息烟草每公斤710第纳尔


  火柴每一百盒(40支装)26第纳尔


  2.7油气产品税


  阿政府对汽油、燃料油、柴油、液化石油气、丙烷、丁烷等油气产品消费所课征的税种。


  油气产品税税率:


  超级汽油每百升777.5第纳尔


  普通汽油每百升629.5第纳尔


  燃料油每百升68.9第纳尔


  柴油每百升163.8第纳尔


  液化石油气每百立方米260.8第纳尔


  丙烷每三十五公斤35.65第纳尔


  丁烷每十三公斤25.2第纳尔


  2.8印花税


  阿政府对在官方注册登记的购销合同、商业票据、营业证书、转讫收据、身份证件等有关凭证的企业或个人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税率:


  普通合同400第纳尔


  一般收据200第纳尔


  营业执照4000第纳尔


  身份证件500第纳尔


  四、埃及


  1.税收体系和制度


  埃及的主要税种有工资税、收入代扣税、个人收入统一税、公司利润税、房地产税、海关税、销售税、印花税、开发税等。公司利润的标准税率是40%,工业企业和出口企业的利润税率为32%,非国有石油开采和生产公司的利润税率为40.55%。公司年利润超过1.8万埃镑需缴纳国家资源开发税2%。制成品、为他人经营或加工、部分中间服务、部分旅游服务需纳销售税。销售税类似增值税,主要征收对象是进口或当地生产的制成品。年销售额超过5.4万埃镑的生产厂商和所有的进口商、经销商均需向税务局注册纳税。销售税的标准税率是10%。商品纳销售税时,原材料已缴的销售税和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已缴的销售税可扣除。


  财政部下属的4个独立的税务分局负责所得税、销售税、海关关税和房地产税的管理。纳税人需在经营活动开始4个月内到税务部门注册,在活动结束一个月内通知税务部门。税务局为纳税人颁发纳税卡,内容包括纳税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公司地址、法律形式、公司名称、纳税人经营活动、应纳税种、注册的地区税务办公室、税号、提交年报的日期等。投资者凭投资局颁发的证明文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公司须每年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税务局负责对纳税申报表进行审核。


  2.主要税赋和税率


  埃及税收制度健全,主要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利润税、房地产税、开发税、关税、销售税、印花税和社会保险费等。


  2.1个人所得税


  埃及境内个人的所有收入都应计入应税收入。个人所得税税率为:5000埃镑以内免税;5001-20000埃镑税率10%;20001-40000埃镑税率15%;40000埃镑以上税率为20%。


  2.2公司利润税


  公司利润税的征税对象是埃及境内的常驻法人单位以及非常驻单位在埃及境内的分支机构、车间、工厂或其他单位。企业一律适用20%的利润税率,但苏伊士运河管理局、石油总局、中央银行按照40%纳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加工企业按照40.55%纳税。


  2.3房地产税


  2006年4月,埃及颁布了新的土地税法规,将土地税从14%降到10%。


  2.4开发税


  埃及开发税征税对象包括:雇员工资;埃及公司董事酬金;工商活动收入;非商业职业收入。个人上述收入超过1.8万埃镑的按2%纳税。雇员工资按月纳税,其他可与收入统一税同时缴纳。


  2.5关税


  目前埃及的平均关税税率为38.6%,商品的加权平均关税为8.9%,平均实际关税税率为20%。为了促进贸易的自由化,埃及对其关税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根据埃及于2004年发布的第300号及第410号总统令,将商品的加权平均关税从14.6%降到8.9%。商品的从价关税税率从27%降到6%。


  2.6印花税


  埃及将印花税分为两类:一类是合同、发票等文件和票据;另一类是金融交易和证券。一般情况下,借款8%,信贷1%,广告36%,保险费3-20%,政府采购、支付服务费和承包工程费2.4%,银行业务0.0012-0.01%,股票交易0.008-0.012%。2006年9月,埃及财政部开始实施新颁布的印花税执行规定。新规定取消了部分印花税项目,降低了部分印花税税率,以鼓励储蓄和投资,减轻企业税负。


  2.7社会保险费


  雇员的养老、伤残、死亡、失业和医疗保险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雇主从雇员工资中代扣社会保险,和雇员的份额一起按月上缴社会保障局。雇员工资和薪金分为两部分,基本工资应保的最高金额为每月525埃镑,保险费率为40%,雇主负担26%,雇员14%。基本工资超过525埃镑的部分及加班费奖金、代表补贴等酬金最高应保金额为每月500埃镑,保险费率为35%,雇主24%,雇员11%。


  五、安哥拉


  1.税收体系和制度


  安哥拉的税收体制建立于20世纪70年代,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其税收仅有国家税,没有地方税。当地实行属地税制。


  2.主要税负和税率


  在安哥拉,普通企业需缴纳税种有产业税(公司所得税)、印花税,还有个人所得税。


  近年来,安哥拉政府开征石油税。在安从事石油、天然气的企业应缴纳下列各税(费):石油所得税、石油产品税、石油交易税、矿区地面费、安哥拉职工培训费。对产品分成协议中的工程承包商与分包商,不征石油产品税与石油交易税。


  安哥拉税收制度还没有考虑增值税。当地或外国公司的利润税率为(产业税)35%。然而,在安哥拉没有设立代表处的外国公司则需依法缴付的税款为发票面值的15%。按照累进税制,安哥拉国民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范围在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