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专注于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的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侯志纯律师团队捷报频传,其代理的多个案件均取得良好效果,获得了委托人及办案单位的高度评价。
业绩一:驳回被诉4000万,另诉赢得逾亿元
2004年,某施工企业总承包N市住宅及商业项目,由于业主方资金断裂,经历了多次停、复工,并导致大量小业主信访。在省、市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后,住宅部分完工交付(竣工资料缺失,埋下纠纷隐患),而对于裙楼商业部分,业主方通知停工后再未复工。项目一直未办理结算。
2015年8月,业主方起诉委托人要求返还超付工程款本金近4000万元及利息,同时要求赔偿商业部分未予完工交付的损失。因双方一直未予结算,对总包方施工完成部分需进行造价鉴定,但因时间久远、人员流动、加之管理不善,总包方严重缺乏施工资料,造价鉴定结果大概率对总包方不利,故其及当时的代理人采用拖字诀,消极应对案件审理。
2018年11月,总包方更换代理律师,侯志纯、高晓杰律师介入,侯律师团队深入分析研究案件,拟定积极应对方案,积极主动配合法院造价鉴定,同时,另行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方支付工程款6000万本金利息及索赔。侯律师团队多次走访原项目审计、监理、设计院、质检、城建档案馆及分包分供单位,鉴于距离项目施工时间久远及中途屡次停工,部分单位中途更换、人员流动、档案管理等原因,且存在部分单位和人员不愿配合等情况,资料收集过程艰辛一言难尽。但在侯律师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仍收集了大量项目资料,为委托人被诉及另诉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被诉案件在历经6年的一审、二审程序后,最终法院驳回业主方的超付诉讼请求。对于另行起诉案件,一审法院判决业主方支付委托人工程款本金及索赔损失近3000万元,其他费用近8000万元,合计支付金额逾亿元,业主方最终未提起上诉。历尽多年的马拉松案件最终取得完美结果,律师团队的专业、责任、诚信赢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赞赏,承办法院也对律师团队的积极配合及专业能力表示充分肯定。
业绩二:法律、商业思维相融,案件各方获得共赢
C市长江大桥畔商业中心地块,某香港上市企业下属公司出资与地块所有者C市国有企业联营合作开发,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某特级施工企业与二者签署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款由港资公司支付,与土地方无关。
由于港资企业资金紧张,导致未缴清有关规费,相关部门通知项目停工,同时由于该项目业态没有住宅,主要为商业办公及少量公寓,去化回款困难,加之适逢房地产调控,缺乏新增资金,最终项目在开发建设不到一半时就彻底停摆。
2018年底,联营土地方提起诉讼要求与港资合作方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港资方同时提起反诉,要求土地方返还其投入及损失赔偿合计4亿余元。在此情况下,施工总承包方委托侯志纯、陈博深律师代理提起诉讼,要求判令项目两联营方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本金、保证金、索赔及其利息,合计约1.8亿元。鉴于项目烂尾,即便官司胜诉,委托人也面临着执行难的问题。侯律师在项目重组盘活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如能盘活项目,则形成各方多赢的局面,从根子上解决诉累及社会矛盾。以A市高院为平台,诉讼程序及诉讼外重组盘活双管齐下,承办法官、诉讼各方拟进入项目的投资方等多轮沟通谈判,虽最后因涉及项目调规原因盘活未完全成功,但侯律师在与各方沟通交流过程中建立信任关系,为最终判决各方不上诉、代为履行奠定了重要基础。
最终法院判决港资方支付委托总包方工程款本金8000万,保证金2500万,索赔及其他近7000万,且对本金部分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土地方对此不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委托人对判决金额非常满意,但由于名下无资产土地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则意味着判决本金外部分存在无法履行风险,委托人决定上诉,港资方觉得判决金额过高也决定上诉,上诉的时间成本及最高院的最终判决都有不确定性,土地方也面临着诉讼未结资源无法盘活、影响市貌等不利因素。
利用之前重组盘活阶段与各方建立的信任,在上诉期限届满前3天,侯律师团队赴A市与港资方、土地方及上级集团、法院协调,通过两天的协商谈判,最终达成共识,三方均放弃上诉,由土地方在应付港资方款项范围内向总包方支付高院判决全部应支付金额,总包方申请解除对土地方名下资产的查封措施,土地方在扣除支付给总包方的款项后剩余金额在约定时间全部支付给港资方,找到了各方的利益平衡点,最后各方皆大欢喜,三方三个诉讼案件完美结局,法院案结事了,各方当事人也对法院表示感谢!
侯律师在代理此案件过程中呈现出的专业敬业、勤勉尽责的精神,在赢得了委托人高度赞誉的同时,也得到了法院及对方当事人的肯定。
业绩三:二审改判,质保金及优先受偿请求获支
在Z市某住宅项目,因业主方资金原因停工,后双方协商复工,对复工前的工程款进行了结算认可并支付部分。复工后总包方施工了一段时间,因业主经营情况出现重大变故,项目再次陷入停工。
总包方委托侯律师团队的曾灼、宋歌律师代理,就复工后施工部分工程款及索赔损失向Z市中院提起诉讼。鉴于业主方在项目停工前已怠于审核确认项目施工文件,如何确认工程本金数额及如何认定停窝工索赔损失成为本案的关键。接受委托后,两律师深入挖掘案件资料,全面梳理与分析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充分查询并调取业主方资产情况,在短时间内足额查封业主名下土地及预售房产以便最大程度保护委托人的利益。此后,在积极推动工程造价鉴定的同时,同步开展与业主协商谈判、办理证据公证、组织证据搜集、实地勘验项目现场等多项工作。在鉴定程序中,经过多次的质证、听证、异议核对以及庭审辩论,成功在工程造价鉴定意见稿的基础上为委托人争取调增约500万元工程款。在业主方企图通过违规手段捏造事实、逃避债务、拖延诉讼的情况下,两律师抓住核心、据理力争,准确把握案件的事实与争议焦点,绝大部分诉讼请求最终得到一审法院支持。
因认为一审判决暂扣工程质保金1700余万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在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向H省高院提起上诉。如何在质保期限届满前主张全额返还质保金成为二审焦点。在二审程序中,代理律师在全面分析本案合同关系的情况下,不断挖掘新证据,结合类案检索,并充分研究法律适用问题。在代理律师专业不懈地努力下,二审成功改判,支持委托人关于全额返还质保金的诉讼请求,并确认对该部分金额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本案历时近两年,代理律师前后往返工程所在地十余次,案件最终取得了理想的结果,为委托人挽回损失共计5000万元。
侯律师一直认为诉讼不是目的,而是措施手段,诉讼不是你死我活的对立,实现委托人的合法诉求才是目的。“追求卓越,不负重托”是每个京都人的座右铭,未来,侯律师及其团队律师将继续秉持京都深厚的法学理论底蕴、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勤勉尽责的专业精神为委托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京都律师必将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