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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从对法治概念的认同走向对法治理念的认同,正是我们努力实现的目标和任务
发布时间:2022-05-23

2022年5月18日下午,时值国际博物馆日,由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博物馆专业委员会与数字瀛和联合主办,中国律师博物馆与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法律文化与博物馆发展高端研讨会」圆满召开。


  本次研讨会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形式,在疫情依然严峻的当下,中国律师博物馆(以下简称“律师博物馆”)联合法律界同仁、博物馆专家,发起一场线上研讨,十几位颇有建树的行业嘉宾结合自身专业,探讨法律文化与博物馆行业的融合与发展。六家平台同步直播与转播,吸引了万余人次实时观看,共同领略“博物馆的力量”。


  以下为田文昌律师在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从对法治概念的认同走向对法治理念的认同,正是我们努力实现的目标和任务。”田文昌对律师博物馆的建立表示肯定,并强调了其在传承法律文化上的重要价值,“律师博物馆的建立恰逢其时,势在必行,这是我发自内心的感触和感慨,中国律师行业太需要这样的博物馆!中国律师的历史较为短暂,仅有一百余年,这在世界法治历史洪流中是绝无仅有的。正是由于这样的现实状况,直接导致了社会各界对我们律师群体的认识和评价都难免偏颇,律师博物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能够受邀参加今天的研讨会,我是深感欣慰,这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感触。因为我们中国律师博物馆的建立,恰逢其时,而且势在必行。首先,我要对参与创建中国律师博物馆的各位同行和领导们表示感谢。你们立了大功,功不可没。因为中国律师界太需要这样的律师博物馆了。


  律师博物馆建立了几年,未来如何发展,如何壮大,如何宣传,如何更进一步的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包括我们律师法律文化的发展,应当好好的研讨和论证。


  针对这个问题,我谈两点感触,跟大家分享。


  第一点感触,我们律师博物馆的建立,太重要了,为什么这么讲?刚才前面几位都讲过了,我们的中国律师的历史太短,1912年才开始,整整110年以前,这在全世界律师和法治历史上是个奇葩。大家都知道在西方社会,古罗马时期就有律师制度的雏形,后来不断得到发展,封建社会的时候已经有了律师制度,而且已经有了律师学院了。到了资本主义时期,几百年高度发展。而中国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律师制度,在1912年以前所谓的讼师,那根本就不是律师,按照现在的话讲,就是支个桌子,立个牌子,在大街上给人家写状子的非法经营者,根本没有正当的法律地位,更没有法庭上发言的权利。所以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中国律师制度发展到今天只有110年,这是全世界法治史上绝无仅有的一种现象。


  接下来又几次中断,几次波折。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后,取消了律师制度。1954年学习苏联经验,又组建律师制度。张思之大律师就是当时受命组建律师制度的创始人之一,是我们的老前辈,结果后来到了1957年,中国仅有的2000多个律师,基本上都被打成右派,张思之老先生也不例外,首当其冲,也成了右派。从1957年到1979年二十二年,又是中断的。1979年到现在,40多年,我们的中国的律师制度,与其说恢复,不如说是重建。这四十几年算是以超常的速度快速发展的,从无到有,形成今天有60万之众的中国律师队伍,这是很难得的一个成就。但是成就的背后反映了我们中国律师的历史实在太短。正由于这种历史过于短暂的状态,造成中国人对律师的了解太少。我们都深有感触,社会各界对我们律师的认识和评价,什么都有。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历史博物馆十分重要,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律师,理解律师,所以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也是我非常有感触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是我说的第一点感触。


  第二点感触,谈谈法律文化。


  第一,律师博物馆的建立,对我们弘扬中国的法律文化同样非常重要,因为中国的法治历史也很短,虽然没有律师历史这么短,但是中国的法治历史依然很短,这个在全世界也是很少见的。几千年来,中国社会一直是人治社会,人治的理念根深蒂固。


  第二,我们历史上曾经有过儒法之争,有些人有一种误解,说我们当时的法家就是法治。实际上儒法之争中的法家本质上也是人治,只不过是他强调了法律制度的重要性,用法律制度来管老百姓,而不是用法律来治理国家。


  第三,新中国建国前30年依然是人治社会,在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公开宣扬是人治社会,否定法治。


  第四,1979年是一个划时代的时期,1979年改革开放,全国经过了一场人治与法治的大讨论,只有少数年龄大的人,至少65岁以上的人可能有过那种机会。我当时参与了那场讨论,在我刚读研的前期,79年80年的时候。大家可能不知道,那个时候的讨论有一两年的时间,讨论很激烈,全国上下,各种理论界和实务界,反对法治的声音占多数。他们认为,法是人定的,徒法不足以自行,没有人哪来的空泛的法治。经过了激烈的讨论、争论以后开始走向法制,但是只是向法治社会迈出了半步。为什么?当时其实是采取了一种折中的做法,变成了法制,而不是法治,就是由人治走向法律制度的管理。实际上法制并没有真正突破人治的理念框架,法制的本质还是人治。


  第五,直到本世纪初,终于实现了由法制向法治的转变。我记得我们学术界的法治三老,江平教授、李步云教授和郭道辉教授,和一些其他前辈法学家们呼吁了争取了20年,当然也包括实务界一些领导人,20年的时间,终于实现从法制向法治的转变。也就是说,直到本世纪初,才真正实现了法治。到今天为止,我们中国社会,从体制内到体制外,从官到民,在全社会层面上已经认同了法治,也可以说,从本世纪初期已经认同了法治。但是认同了什么样的法治?这些年来很多现象表明,认同的是法治的概念,而并没有实现法治理念的真正转变。以至于我们现在社会上以法治之名,行人治之实的各种现象还到处可见,甚至司空见惯,这正是我们现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所以说中国社会人治理念根深蒂固,法治的理念困惑重重。我认为严格意义上,从理念这个层面,中国社会还没有真正进入到法治社会。


  分析了这些现象,回顾了这些历史之后,就可以更进一步认识到:弘扬法律文化,就是宣传法治,研究法治理念,深究法治理念与人治理念在本质上的差别和具体问题上的差别,剖析人们长期被人治理念束缚的深层原因,以此来推动中国社会从对法治概念的认同走向对法治理念的认同。


  我们从人治到法治,经过几千年;实现对法治概念的认同,经过了40年;其中从法制到法治,经过了20年。那么从对法治概念的认同走向对法治理念的认同,从现在算起,还要经过多少年?如何加快这种转变的速度,这正是我们要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也应当是律师博物馆的使命和任务。


  只有当人们由对法治概念的认同而走向了对法治理念的认同,只有当人们普遍接受了法治的理念,并且能够自觉地依照法治理念行事的时候,中国社会才能进入真正的法治社会。而实现这个目标,正是中国律师和所有法律人应当共同努力的方向和肩负的任务。


  所以我希望并且相信,中国律师博物馆能够为实现这个目标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我本人也愿意为此做出力所能及的努力和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