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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217期 | 欧盟:欧洲议会通过《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
发布时间: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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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动态


  1.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做好消费券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发布“四项提示”
  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3.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守住底线激发活力
  4.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工作座谈会在汉召开
  5.2022年6月27日-7月3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6.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5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国际动态


  1.欧盟:欧洲议会通过《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
  2.德国:亚马逊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德国联邦卡特尔局认定其具有“显著跨市场竞争影响力”
  3.英国:CMA发现,两家泡沫生产商拟进行的合并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所支付的价格变高、面临的选择变少


国内动态


  1.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做好消费券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发布“四项提示”


  为进一步规范消费券发放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好释放政策红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落实总局部署,就做好消费券发放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发布“四项提示”。


  一是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各地各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充分听取相关平台经营者、商家和消费者意见,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出现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问题。


  二是准确把握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各地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做好审查,重点审查在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环节,是否存在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准入条件、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或者具有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对外地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补贴政策、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待遇等问题,依法保障相关平台经营者、商家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消费券发放平台选择的公平性。各地各部门应当严格保障消费券发放平台选择的合法性和公平性,透过设定公平合理的资质要求、评审标准并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信息,以公平竞争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确需选择单一平台发放的,应当严格履行竞争性程序,不得直接指定发放平台、直接确定平台资金配置方案。拟适用例外规定的,应当依据《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详细说明目的正当性、政策必要性、手段适当性,并明确实施期限。适用例外规定应当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进行第三方评估。


  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消费券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会同有关单位深入研究消费券发放公平竞争审查问题,主动与政策制定机关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提醒政策制定机关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提示可能存在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风险点,认真答复政策制定机关的意见征询,指导其依法依规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涉及消费券的公平竞争投诉举报,应当认真核查,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对于构成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尽快消除不良影响。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amr.hlj.gov.cn/index/imporshow.html?tid=4&id=986


  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的通知》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着力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奋力打造公平竞争政策全域实施领跑省,服务我省“两个先行”,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决定在我省率先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现将经市场监管总局审核同意的《浙江省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的通知》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开展改革试点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批复》和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决策部署,着力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打造公平竞争政策全域实施领跑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背景


  (一)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要求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力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我省围绕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深入推进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有助于完善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实施机制,提升反垄断监管效能,率先建立以公平竞争政策为基础的政策协调机制和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规则,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


  (二)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意见的重要抓手。2021年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我省深入推进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有助于为全国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率先探路、积累经验、作出示范。


  (三)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是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省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大力开展反垄断执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公平竞争政策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措施审查不全、审查质量不高,有的地方甚至还存在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不利于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我省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积极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有助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目标体系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聚力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强化数字化改革引领,强化改革突破争先,奋力打造公平竞争政策全域实施领跑省,为我省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示范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平竞争政策框架率先建立,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和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效能大幅提升,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秩序显著优化,公平竞争环境社会满意率达到95%以上,公平竞争政策全域实施领跑省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三、工作体系


  (一)探索建立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智力支撑机制。


  1.率先组建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委员会。对标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机构设置,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为主任、省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工作,组织调查评估区域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市场竞争状况,协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要事项等。省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2.率先组建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专家指导委员会。遴选成立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著名学者、资深律师、法官、检察官等精通竞争法和经济学的专家组成的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专家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在公平竞争政策制定、平台经济竞争治理、市场竞争状况评估、重点课题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案件论证等工作中的作用,提升我省反垄断监管理论和执法实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探索建立以公平竞争政策为基础的政策协调机制和市场竞争规则。


  3.率先构建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机制。坚持以公平竞争政策为基础,全面实施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制定和调整产业政策的必要程序,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加强与产业政策制定部门会商,根据对公平竞争的影响程度,建立审慎使用的产业政策工具目录。实施产业政策适用例外规定第三方评估机制,防止排除、限制竞争的产业政策出台。探索实施公平竞争后评估制度,及时修订废止排除、限制竞争的产业政策。


  4.探索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关注的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产业和平台经济、原料药、公用事业等竞争失序风险多发领域,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分析,提出促进我省重点行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进一步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规则。根据评估情况及时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公开提示警示等措施,规范相关行业企业市场竞争行为,充分发挥公平竞争政策在促进重点行业产业发展和推动相关行业市场化改革中的作用。


  (三)探索建立以数字化改革为突破口的反垄断监管效能提升机制。


  5.率先探索平台经济数字化治理机制。坚持系统观念、综合集成,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已开发上线“浙江公平在线”的基础上实施迭代升级工程,对平台经济领域“二选一”等涉嫌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在线监测和靶向监管,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控、风险预警、线索核查、调查处置、结果反馈的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秩序。


  6.探索开展行政性垄断行为智慧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智能监测或者行政性垄断行为智慧监管。建立健全全省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持续迭代升级“行政垄断”监测模块,梳理高频搜索关键词,实现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智能监测、在线固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7.率先开展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在线监测和风险预警。针对经营者集中应申报未申报等突出风险,率先实施“经营者集中”在线监测预警机制,贯通税务、市场监管等系统数据,对省内企业进行股权穿透,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对企业收购股权和设立合营企业实行动态预警,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


  (四)探索建立以提升审查质量为核心的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机制。


  8.开展公平竞争集中审查、独立审查试点。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重大政策措施会审试点,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和效能。探索实施公平竞争集中审查、独立审查改革试点,推动公平竞争审查从自我审查向相对集中审查转变,提升公平竞争审查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9.开展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制试点。选择部分地方、行业开展涉企优惠政策专项清理行动,认真排查本地区、本系统制定出台的税收优惠、财政奖补、目录清单、资质认定、推荐指定、政企合作、标准、备案等政策措施,对排除、限制竞争的违规优惠政策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在专项清理基础上,对符合规定的涉企优惠政策建立目录清单。率先建立政策制定机关约谈制度,对各地出台有关政策措施严重排除、限制竞争且不及时纠正的,约谈其行政负责人并责令整改,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五)探索建立以防范垄断风险为重点的企业竞争合规机制。


  10.探索开展企业竞争合规体系标准化建设。构建完善公平竞争领域相关标准体系,参与研制平台经济领域国家标准,支持有关行业、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广实施公平竞争领域相关标准规范,加强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和改进,以标准化支撑和保障企业竞争合规。


  11.探索实施企业竞争合规激励机制。对依照国家和我省反垄断合规指引已建立反垄断合规体系、认真遵守并执行反垄断合规计划的企业,当其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受到反垄断调查时,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激励企业实施反垄断合规机制,充分发挥反垄断合规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预防功能。条件成熟时,试点实施企业反垄断合规认证制度。鼓励企业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机制。


  12.探索实施企业涉公平竞争重大经营事项党企共商制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重大决策部署在企业贯彻落实,选择部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试点,推行涉公平竞争重大经营事项党企共商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反垄断、公平竞争和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等方面的把关定向作用。


  四、政策体系


  建立健全以公平竞争政策为基础的政策协调和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规则,强化政策集成创新和理论创新研究,为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提供政策保障。


  (一)加强顶层设计。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意见。抓紧修订《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公平竞争法规体系。


  (二)开展改革试点。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在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时,根据积极稳妥原则先在部分地方、行业、领域和企业中进行改革试点。经试点总结相应经验后再在全省推广。


  (三)推进理论创新。组建平台经济和竞争政策领域“大成集智”的高端智库,为试点改革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强化对公平竞争政策前沿问题研究,在理论创新和理论研究方面形成标志性成果。


  五、评价体系


  (一)实施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全省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考核评估体系,将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督查项目和年度考核、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治理等考评体系,切实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对改革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方实施督查激励,对实施公平竞争政策不力的地方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二)实施满意度测评。组织开展公平竞争环境满意度测评,问效企业、问效群众,推动我省公平竞争领域改革试点取得实效,保障我省在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三)实施第三方评估。适时组织开展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实施情况的第三方评估,全面总结先行先试改革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及时指出改革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明确下一步推进改革的方向与重点,增强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改革牵头部门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改革举措的综合配套,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同、政企互动的整体工作格局,纵深推进改革,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试点,进一步细化改革举措,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依法履职尽责,落实问责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三)强化总结提升。鼓励各地各部门按照先行先试改革方案的要求开展创新和试点,积极总结推广优秀改革试点经验。加强公平竞争政策理论研究,将改革实践上升为理论成果,推动改革螺旋式上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zjamr.zj.gov.cn/art/2022/6/27/art_1229003064_59023089.html


  3.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守住底线激发活力


  近日,浙江率先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并发布《浙江省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实施方案》。此前,我国只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推行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试点。此次首次在省份实施,足见其分量,也是浙江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只有竞争环境公平,才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企业优胜劣汰。以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尤为重要。因此,《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智力支撑机制,以公平竞争政策为基础的政策协调机制和市场竞争规则,以数字化改革为突破口的反垄断监管效能提升机制,以提升审查质量为核心的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机制,以防范垄断风险为重点的企业竞争合规机制。这些机制的提出,旨在到2025年,建立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平竞争政策框架,使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秩序显著优化。


  一个缺乏竞争的市场,不可能真正繁荣;一个存在不公正不公平的社会环境,也不可能激发出发展的活力。公平竞争是道大考题,公平竞争政策的顶层设计和实际落实,中间有许多坎需要迈过,关键是要更好地明确规则,划出底线。市场本身并不是一块无限大的蛋糕,过度的利益交织和恶性竞争会破坏市场环境。确保公平竞争,才会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强调,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在数字经济时代,部分企业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造成竞争失序风险,“大树底下好乘凉”变成了“大树底下不长草”。同时,还出现个人信息被滥用、消费者权益被侵害、财富向部分企业过度集中等问题。这些都有赖于政策设置“红绿灯”,合理合法合规放行,对于打擦边球甚至突破红线的不妨多些审查,严加监管。


  很多实践问题也有赖于政策尽快填补空白。作为第一个推行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的省份,浙江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和资源。打造公平竞争、良性循环的营商环境,值得期待,也大有可为。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http://www.cmrnn.com.cn/content/2022-07/07/content_216811.html


  4.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工作座谈会在汉召开


  6月24日,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分管领导和业务工作负责人员参加会议。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年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反行政垄断典型案例,讨论交流了各地审查制度落实工作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潘年松在会议上讲话指出,机构改革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地、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机制、提升审查质效、宣传竞争文化,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省全面落实,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潘年松强调,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赋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性制度,是助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钉钉子的精神,进一步强化统筹指导,加强制度学习宣贯、提升增量审查质量、抓好存量清理、加强监督考核。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科学的思路、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强大的合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细落实,推动制度实施取得更大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cjg.hubei.gov.cn/bmdt/dtyw/202206/t20220627_4193402.shtml


  5.2022年6月27日-7月3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2022年7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2年6月27日-7月3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批准案件共计23件。
  

2022627-73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序号

案件名称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

审结时间

1

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2022627

2

CDP风险投资股份公司与MIMETE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CDP风险投资股份公司,MIMETE有限公司,PUNCH都灵股份公司

2022627

3

安大略省教师退休基金会委员会收购公路基础设施信托基金股权案

安大略省教师退休基金会委员会,KKR公司

2022628

4

NTT Ltd Japan株式会社与三井物产株式会社等新设合营企业案

NTT Ltd Japan株式会社,PC Landing Corp,三井物产株式会社

2022628

5

坦克智行(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帅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坦克智行(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帅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2628

6

坦克智行(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康达汽车工贸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坦克智行(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康达汽车工贸有限公司

2022628

7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中国海螺环保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案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螺环保控股有限公司

2022628

8

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瑞英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新设合营企业案

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瑞英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628

9

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国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新设合营企业案

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2628

10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Marangatu Holding S.A.等两家公司股权案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Canadian Solar Brasil Fundo De Investimento Em Participações - Multiestratégia

2022628

11

殷拓集团收购霸菱亚洲私募基金有限公司股权案

殷拓集团,霸菱亚洲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2022630

12

湖北星纪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湖北星纪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2022630

13

桑坦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收购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集团等三家公司部分业务

斯特兰蒂斯有限公司,桑坦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目标业务

2022630

14

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集团收购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部分业务案

斯特兰蒂斯有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集团,目标业务

2022630

15

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收购桑坦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部分业务案

斯特兰蒂斯有限公司,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目标业务

2022630

16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630

17

英国阿特纳制药有限公司收购F. Hoffmann-La Roche AG部分资产案

英国阿特纳制药有限公司,F. Hoffmann-La Roche AG部分资产

2022630

18

TA联合管理有限合伙收购iCIMS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案

TA联合管理有限合伙,Vista股权合伙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630

19

ESR开曼有限公司收购衡阳拓宏物流有限公司股权案

ESR开曼有限公司,京东扬展第七有限公司

2022630

20

挪威海德鲁公司与麦格理绿色投资集团可再生能源基金2Feijao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挪威海德鲁公司,麦格理绿色投资集团可再生能源基金2Feijao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630

21

深圳市润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润赫(兰陵)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股权案

深圳市润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润赫(兰陵)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润赫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润赫(费县)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22630

22

上海浦绘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收购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案

上海浦绘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71

23

高盛集团公司与双日株式会社新设合营企业案

高盛集团公司,双日株式会社

20227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
  https://www.samr.gov.cn/fldes/ajgs/wtjjz/202207/t20220704_348348.html


  6.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5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1)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中部电力株式会社收购OMC电力私人有限公司股权案
  (3)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案
  (4)真爱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5)乐天化学株式会社与SK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6)清湖资本集团有限合伙与TA联合管理有限合伙收购Ephesoft Inc.股权案
  (7)瑞科赤杨私人有限公司收购宁波万伟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案
  (8)G Antler工业有限公司与殷拓埃克塞特卡里布成员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9)坦克智行(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瑞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10)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广核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11)株式会社科姆康与株式会社LG化学新设合营企业案
  (12)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收购四川路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案
  (13)KKR公司收购日立物流有限公司股权案
  (14)索尼集团公司与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新设合营企业案
  (15)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益而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
  https://www.samr.gov.cn/fldes/ajgs/jyaj/index.html


国际动态


  1.欧盟:欧洲议会通过《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


  当地时间2022年7月5日,欧盟委员会(下称“EC”或“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欧洲议会通过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提出的《数字服务法》(DSA)和《数字市场法》(DMA)。


  数位服务法规集(The Digital Services Package)为大众日常依赖的线上网络平台提供了第一部可参考的综合性规则手册。这些新规则将适用于整个欧盟,并将在尊重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创造一个更安全、更开放的数字空间。


  接下来,两部法案还需要通过欧盟最高决策机构欧盟理事会的官方批准,待理事会签署后,《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将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两部法案将于登报公布后的20天后正式生效。


  背景:


  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5日就《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提出了议案。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于2022年3月24日就《数字市场法》和4月23日就《数字服务法》达成了政治性协议,并更新了两部法案的问答文件。


  (来源:欧盟委员会)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2_4313


  2.德国:亚马逊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德国联邦卡特尔局认定其具有“显著跨市场竞争影响力”


  当地时间2022年7月6日,德国联邦卡特尔局(下称“联邦卡特尔局”)发布公告称,昨天,联邦卡特尔局正式认定:总部位于美国西雅图的亚马逊公司是一家具有显著跨市场竞争影响力的经营者。根据德国竞争法(GWB)第19a条,亚马逊及其子公司因此受到了扩展滥用行为管控(extended abuse control)。


  就收入而言,亚马逊是全球最大的公司之一。2021年,它的全球总收入约为4000亿欧元(其中约320亿欧元来自德国)。联邦卡特尔局认为,每一秒,在德国在线零售业务中被消费出的欧元都来源于亚马逊交易平台(amazon.de)。除了作为电子商务市场的卖方和交易平台,亚马逊还向终端消费者提供数字服务内容(例如电影、连续剧或音乐),并以此作为订阅Prime(亚马逊的付费会员)服务的一部分。除了提供市场交易平台,亚马逊在物流、广告和支付处理等领域也向公司(尤其是第三方卖家)提供了多种服务。


  亚马逊被认定具有德国竞争法(GWB)第19a(1)条所述的“显著跨市场竞争影响力”意味着该公司具有一定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会导致其在市场上的行动范围没有受到充分的竞争制约。


  首先,亚马逊凭借其交易平台amazon.de在德国在线零售领域占据重要战略地位。以营业额基准进行测算,亚马逊在德国线上零售市场所占份额超过70%。在联邦卡特尔局看来,这相当于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亚马逊交易平台的显著影响力也因其自身的零售活动进一步增加。亚马逊可以利用其作为卖家和交易平台的双重角色,控制其他公司进入销售和采购市场。亚马逊整合其广泛的业务组合,形成了一个高度集中的数字化系统,并以此来保持用户粘性。Amazon Prime(亚马逊的付费会员服务)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为终端消费者提供了包括免除运费在内的多种服务。在全球范围内,有超过2亿的注册用户订阅了Prime会员服务。此外,亚马逊拥有各种可观的资源,例如获取竞争相关数据的权限和雄厚的财务实力。


  根据法律规定,联邦卡特尔局的决定有效期为五年。在此期间,联邦卡特尔局将根据德国竞争法(GWB)第19a条第二款,对亚马逊实施特殊滥用行为管控。


  (来源:德国联邦卡特尔局)
  https://www.bundeskartellamt.de/SharedDocs/Meldung/EN/Pressemitteilungen/2022/06_07_2022_Amazon.html?nn=3599398


  3.英国:CMA发现,两家泡沫生产商拟进行的合并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所支付的价格变高、面临的选择变少


  当地时间2022年7月4日,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下称“CMA”)发布公告称,CMA担心Carpenter和Recticel的全球工程泡沫业务(主要生产用于床上用品及清洁产品的泡沫)合并所带来的限制竞争会给制造商带来更糟的交易局面。这最终可能导致消费者支付更高的价格,面临更少的选择。上述两家公司必须对CMA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否则将面临更深入的第二阶段调查。


  2021年,总部位于美国的泡沫生产商Carpenter同意以6.56亿欧元收购比利时海绵供应商Recticel的全球工程泡沫业务板块。这两家公司都生产用于制造床垫和海绵等产品的软质聚氨酯泡沫以及加工泡沫(processed foam;又称converted foam),并且都在英国设立了产品工厂。


  CMA经过最初的第一阶段调查发现,本次合并将导致Carpenter失去一个势均力敌的竞争对手:在英国设有工厂的泡沫生产商共有三家,Carpenter和Recticel就是其中之二。CMA担忧如果该合并交易继续进行,合并后的公司将在英国的三个泡沫相关市场上面临有限竞争。


  注释:


  CMA发现,该合并将会在现实层面上限制英国的海绵供应竞争,包括comfort foam、technical foam及converted comfort foam此三种海绵的供应。


  CMA发现该合并的相关市场为全国泡沫市场。在英国设有工厂的泡沫生产商共有三家,Carpenter和Recticel就是其中之二。CMA担心如果该合并继续进行,合并后的新公司将在英国面临有限竞争。据悉,德国联邦卡特尔局、波兰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办公室和土耳其反垄断机构(Rekabet Kurumu)等竞争主管机构均已收到该合并申报,并各自根据其国内市场情况批准了此项合并。尽管会参考其他当局的调查结果,CMA仍将把此次合并对英国市场造成的影响作为考虑重点。


  (来源: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foam-merger-raises-competition-concer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