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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239期 | 欧盟:微软拟让步以解决欧盟委员会对Teams的竞争担忧
发布时间: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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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动态


  1.重拳出击!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首批查处涉疫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2.重庆将投用公平竞争审查信息系统,2023年“全覆盖”
  3.浙江省舟山市“四个维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4.湖北省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行为
  5.江苏省宿迁市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6.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试点单位公布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7.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试点单位公布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国际动态


  1.欧盟:微软拟让步以解决欧盟委员会对Teams的竞争担忧
  2.韩国:KFTC对全球第二大葡萄酒生产集团Pernod Ricard的韩国子公司处以9.18亿韩元罚款
  3.日本:JFTC对两家碳钢对焊管件制造商处以1.5亿日元罚款


国内动态


  1.重拳出击!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首批查处涉疫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近日,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集中摸排哄抬价格线索,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立案并查处了一批涉嫌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一批哄抬药品价格等典型案例。


  一、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13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京东商城开设“百姓平安大药房旗舰店”销售药品连花清瘟,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6日,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进货价格23.57元/盒,销售价格分别为58元/盒、80元/盒、104元/盒,最高进销差价率达341%;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48粒/盒)进货价格18.50元/盒,销售价格为118元/盒,进销差价率达538%。当事人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销售价格,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药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当事人复星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规格:25人份/盒)的进货价格分别为61.25元/盒、67.5元/盒以及75元/盒,而在美团平台销售标价达229元/盒。由于销售优惠不同,实际销售单价分别为179元/盒、216.5元/盒以及229元/盒,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捆绑销售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8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查看连花清瘟胶囊质量验收单、销售流水、销售小票、进货票据及监控视频等,查实该药店在销售连花清瘟胶囊的过程中强制搭售指定商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京东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万全道分公司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2022年12月10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京东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万全道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现场销售部分药品存在未明码标价以及商品与价签不对位等情况,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程祖伟中西医结合诊所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8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网络巡查时,发现程祖伟中西医结合诊所在抖音平台上传视频,散布连花清瘟等涉疫药品即将全面、大幅度涨价的信息,吸引患者“囤药”。同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该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在诊疗服务区张贴告示,称“因库存有限、进货困难,连花清瘟、双黄连口服液、维C银翘片、板蓝根冲剂4种涉疫药品,将于12月10日起涨价”。该诊所利用抖音和张贴告示的方式传播虚假涨价信息,影响面广、性质恶劣,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广东省深圳市杏林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12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深圳市杏林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12月1至12月4日采购连花清瘟胶囊成本为14元/盒~18.65元/盒,成本上升幅度为33%。自12月5日起,其线上销售价格从39.8元/盒提高至78元/盒,销售价格涨幅为96%,销售价格涨幅为成本涨幅的2.9倍。该经营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在疫情期间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盛*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9日,河北省临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临漳县盛*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11月17日至12月5日在京东平台销售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进货价格为22.45元/盒,销售价格由11月17日31元/盒提高至12月5日67.43元/盒,涨幅高达117.5%。该公司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临漳县市场监管局于12月9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八、众*堂药业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9日,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厦门市众*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连花清瘟胶囊,进货价格为11.9元/盒,销售价格为48元/盒,进销差价率高达303%,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9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九、邹*好药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武汉市汉阳区邹*好药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23.5元/盒~32元/盒的价格购进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克*10袋/盒),销售价格由11月1日的30.5元/盒上涨至12月5日的99元/盒。该公司进货成本虽有增加,但药品售价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于12月9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十、天*药店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10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增城区天*药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12月1日起,该药店将连花清瘟胶囊(规格:48粒/盒)售价由48元/盒上涨为58元/盒,后续又上涨为80元/盒,进销差价率提高了119%。该药店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10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s://www.samr.gov.cn/xw/zj/202212/t20221214_352264.html


  2.重庆将投用公平竞争审查信息系统,2023年“全覆盖”


  12月13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重庆将于2023年全面投用公平竞争审查信息系统。


  公平竞争审查信息系统明年全面投用


  通过强化科技赋能,开发建设具备在线审查、风险预警、统计分析等多项功能的公平竞争审查信息系统。”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系统正在2个区县4个市级部门开展试点,预计明年将全面投入运行。


  今年以来,重庆修订出台《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并牵头制定《重庆市关于贯彻落实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招商引资、政企合作、招标投标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同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6个市级部门和7个区县政府及相关所属部门公平竞争审查总体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重庆全市妨碍公平竞争的文件及政策措施占比从16.5%下降到8.44%。


  此外,重庆还委托第三方机构围绕市场准入、知识产权、市场公平开放、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等重点事项,建立健全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形成评估报告。


  文件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出台


  “制定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的具体政策措施,要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原则上不得提交会议审议。”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一律不得出台。


  据了解,由于一些部门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理解不够透彻,对政策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判断能力不足,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为优化营商环境,重庆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政策制定部门一方面对已出台的政策文件开展存量清理,另一方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新的政策文件出台前的必要程序。


  存量文件方面,自2020年以来,全市共清理政策措施文件14370件,修订废止86件。增量文件方面,今年来全市共审查7496件,其中,123件经审查、修订后出台。


  下一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督促指导各政策制定机关严格审查增量政策措施文件,防止出台含有指定交易、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落实刚性约束。同时,优化审查流程,快速审查通过帮扶经营者渡过难关、扩大消费、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支持复工复产。


  此外,还将完善竞争法规制度,健全抽查评估机制,加强智能化监管,持续开展反行政垄断专项整治。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https://mp.weixin.qq.com/s/5KS6AA2v3CA5emgEZoivIA


  3.浙江省舟山市“四个维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本报讯近5年,浙江省舟山市围绕健全联席会议、规范清理审查、强化督查检查、完善工作机制4个维度,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度落实,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牵头抓总,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自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机制以来,舟山市始终注重发挥联席会议牵头抓总作用,促进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与成员单位之间相互学习宣传、交流沟通,共同研究如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切实从源头上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


  新旧兼顾,着力规范政策清理审查。今年以来,舟山市以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教育医疗、工程建筑、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对政府部门的存量政策措施开展全面自查清理。截至目前,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已牵头审查增量政策措施415件,其中修改9件;清理存量政策措施451件,其中修改18件、废止28件,有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强化督查,开展三级督查检查指导。今年,舟山市委、市政府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列入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对各县(区、功能区)以及部分市级部门16家单位(部门)开展实地督查,抽查132份政策措施文件,其中,6个文件涉嫌排除、限制竞争。在全省公平竞争交叉检查中,浙江省检查组在舟山市共抽查出9个问题文件。通过省、市、县(区)三级督查检查、加大通报整改力度、与法治政府、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等考核考评挂钩,舟山市不断增强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


  创新发展,持续完善审查四项机制。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舟山市连续三年对全市1800份存量文件复核和110份增量文件审查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动公平竞争审查纵深发展。完善会审机制,舟山市出台《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并组建会审专家组,指导开展会审工作。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宣教机制,通过公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形式广泛、集中宣传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邀请省内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审查能力。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http://www.cmrnn.com.cn/content/2022-12/13/content_224554.html


  4.湖北省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行为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徐麟)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打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运行“组合拳”,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及时、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27件,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及部门越权行政和不当干预市场行为,破除“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开展政策清理“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清理“回头看”,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进行“再清理”,对潜在的市场壁垒问题“再发现”,对政策措施出台后是否产生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进行“再过滤”,促进清理“回头看”扩面提速增效。全市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1511件,修订、废止限制竞争问题文件3件。


  开展政策措施定期评估。聚焦关系民生和社会反映问题突出的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保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委托第三方对2019年至2021年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定期评估。通过评估,筛查14个政府部门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346件,评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标准问题22件,其中涉及限定交易9件,妨碍市场准入11件,违规给予特定企业优惠政策3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下达问题整改函13份,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实效。


  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开展政策措施抽查,同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鄂州日报》等媒体发布行动公告、公开举报电话,促进深层次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现身”。执法专项行动中,抽查政策措施70件,纠正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2个。


  (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
  http://www.ezhou.gov.cn/sy/bmdt/202212/t20221208_513823.html


  5.江苏省宿迁市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宿迁市通过上线智慧监测系统、建立人才智库、开展集中执法和专题宣贯行动等措施,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以“智慧监测”实现规范文件全面监控。上线运行宿迁市公平竞争审查智慧监测系统,该系统自动抓取宿迁市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已依法上网公开的政策文件,通过大数据分析自动检索涉及影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用动态更新的排除限制竞争违规表述模型智能定位标注文件中疑似违规的内容,同时将疑似违规文件推送给第三方评估机构、市场监管局和发文单位进一步核实处理,实现存量文件全面清理、增量文件智能把关、特定行业靶向监测、疑难问题专家会审的全覆盖无盲区管理。


  二是以“双随机”抽查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在全面推行政策制定机关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模式基础上,探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在宿迁市公平竞争审查智慧监测系统中嵌入“公平竞争审查双随机抽查”业务模块,部署开展第一批“双随机”抽查工作任务,从全市行政部门2021年度所出台所有政策文件中抽取检查对象,从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抽取检查人员,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确定抽查任务,通过对所抽取文件进行深入评析、查找问题、提出完善意见,形成抽查报告,反馈给被抽查单位。最后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构建“公平竞争审查”数据交流、共享和分析评价工作闭环。


  三是以政策宣贯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开展宿迁市公平竞争审查知识培训宣贯活动,就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知识进行培训宣讲。联合宿迁市公安局召开全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公平竞争法律宣贯暨提醒告诫会议,就明码标价和反价格欺诈、反垄断方面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解读。会上,机动车检测机构代表宣读“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倡议书,多家企业就坚持价格诚信、拒绝价格违法公开做出承诺。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cjgj.jiangsu.gov.cn/art/2022/12/9/art_70155_10703157.html


  6.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试点单位公布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案件


  2022年12月8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2年11月28日-12月4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批准案件共计18件。

 

20221128-124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序号

案件名称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

审结时间

1

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1128

2

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221128

3

采埃孚腓德烈斯哈芬股份公司与海拉有限双合股份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采埃孚腓德烈斯哈芬股份公司,海拉有限双合股份公司,欧洲NGK火花塞有限公司,德国柯锐世有限双合股份公司

20221128

4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1129

5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一汽物流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有限公司,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1129

6

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1129

7

业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业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1129

8

莱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莱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1129

9

中石化长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与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中石化长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20221129

10

Oaktree Real Estate Opportunities (Singapore) Holdings Pte. Ltd.收购FGMJ Pte. Ltd.股权案

Oaktree Real Estate Opportunities (Singapore) Holdings Pte. Ltd.CLFMI Pte. Ltd

20221130

11

扬州广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扬州广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1130

12

沙特阿美海外公司收购VGP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案

沙特阿美海外公司,VGP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21130

13

华润酒业控股有限公司收购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股权案

华润酒业控股有限公司,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1130

14

北京创种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广东鲜美种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北京创种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鲜美种苗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1

1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英力士苯领高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股权案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英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1

16

贝恩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EcoCeres, Inc.股权案

贝恩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2022121

17

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2

18

LCLV共同投资公司收购BKP PropCo IV (BVI) Limited股权案

LCLV共同投资公司,高麓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2022122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
  https://www.samr.gov.cn/fldes/ajgs/wtjjz/202212/t20221208_352143.html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试点单位公布案件


  2022年12月12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试点单位公布2022年12月5日-12月11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批准案件共计1件。

 

2022125-1211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序号

案件名称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

审结时间

1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2127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
  https://www.samr.gov.cn/fldes/


  7.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试点单位公布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1件经营者集中案件


  (1)中矿国际勘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与盛熠锂业国际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股权案
  (3)欧力士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株式会社DHC股权案
  (4)贝特瑞(香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与STELLAR INVESTMENT PTE.LTD.新设合营企业案
  (5)壳牌气体有限公司收购卡塔尔液化天然气第十一有限公司股权案
  (6)天音通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讯东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案
  (7)中远海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天津泰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8)住友林业株式会社与株式会社IHI新设合营企业案
  (9)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中金支付有限公司股权案
  (10)中煤电力有限公司收购新源融合(北京)电力有限公司股权案
  (11)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12)百度云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桐乡易近科技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13)株式会社日本触媒收购湖南福邦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案
  (14)DSM VENTURING B.V.与FONTERRA(EUROPE)COÖPERATIE U.A.新设合营企业案
  (15)宿迁嘉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北京京迪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16)瑞科锂私人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市润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股权案
  (17)KKR公司收购塞伦蒂卡可再生能源(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股权案
  (18)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与CPE Renewable Energy International Limited新设合营企业案
  (19)斯泰兰蒂斯公司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与山东高速北银(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21)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
  https://www.samr.gov.cn/jzxts/ajgs/jzjyajgs/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试点单位公布2件经营者集中案件


  (1)全球捷运(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新沂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与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
  https://www.samr.gov.cn/fldes/


国际动态


  1.欧盟:微软拟让步以解决欧盟委员会对Teams的竞争担忧


  当地时间2022年12月13日,《路透社》(Reuters)发布新闻称,微软(Microsoft)正在寻求解决办法,以减轻欧盟委员会对办公软件Teams的竞争担忧。此举可能会阻止欧盟启动正式的反垄断调查,再次凸显出微软现下更倾向于与监管机构一起解决问题,而不是像过去十年那样与监管机构抗衡。


  Teams是微软2017年推出一款基于聊天的智能团队协作工具,可以同步进行文档共享,并为成员提供包括语音、视频会议在内的即时通讯工具。2021年,办公软件Slack的开发者Salesforce向欧盟委员会投诉称,微软将该应用程序整合进办公软件Office中的行为有违市场公平原则,此举使得微软再次成为欧盟竞争执法机构的目标。


  此前微软曾表示,其创建Teams办公软件是为了将协作办公与视频会议功能相结合,这让Teams在COVID-19疫情期间获得广泛普及,而Slack则因缺乏视频会议功能而在使用率上受到影响。


  在过去10年里,微软因操作系统捆绑销售等垄断行屡次遭到欧盟委员会的反垄断调查,累计罚款金额高达22亿欧元。


  据知情人士称,欧盟反垄断执法机构已于今年10月向微软的竞争对手发放第二批调查问卷,要求提供更多关于微软互操作性和捆绑销售行为的细节,这表明欧盟委员会可能在为正式调查做最后的准备。


  (来源:路透社)
  https://www.reuters.com/technology/microsoft-looking-settle-eu-antitrust-concerns-due-slack-complaint-sources-2022-12-12/


  2.韩国:KFTC对全球第二大葡萄酒生产集团Pernod Ricard的韩国子公司处以9.18亿韩元罚款


  当地时间2022年12月11日,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下称“KFTC”)宣布对法国公司保乐力加(Pernod Ricard)的两家当地子公司处以9.18亿韩元(约700,988美元)的罚款,原因是两家公司非法发放回扣。


  KFTC表示,Pernod Ricard Korea及Pernod Ricard Korea Imperial两家公司在2010年10月至2020年6月期间向当地酒吧和俱乐部输送了总计615亿韩元的现金。这两家公司在2016年和2017年在韩国威士忌市场上合计占有21%的市场份额。但这一数字在2019年下降到8%。


  KFTC表示两家公司的行为阻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损害了商家的自主选择权,KFTC已对每家公司处以4.59亿韩元的罚款,并要求两公司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


  背景:


  保乐力加(法语:Pernod Ricard)是一家法国的公司,为全球第二大葡萄酒与烈酒生产集团,旗下品牌包扩百龄坛(Ballantine's)皇家礼炮(Royal Salute)皇家芝华士(Chivas Regal)绝对伏特加(Absolut Vodka)等。


  (来源: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
  https://app.parr-global.com/intelligence/view/intelcms-sf9rp3
  https://www.ftc.go.kr/www/selectReportUserView.do?key=10&report_data_no=9851&rpttype=1


  3.日本:JFTC对两家碳钢对焊管件制造商处以1.5亿日元罚款


  当地时间2022年12月15日,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下称“JFTC”)发布新闻称,JFTC对两家碳钢对焊管件制造商下达禁止令并处以总计1.4966亿日元(约109.7万美元)的罚款。


  本次涉案的三家公司分别为古林工业株式会社(古林工業株式会社)、淡路Material株式会社(淡路マテリア株式会社)及Benkan机工株式会社(株式会社ベンカン機工),三公司自2016年9月16日起实施串通行为,提高碳钢对焊管接头FSGP和PT370的市场售价。


  反垄断监管机构已要求古林工业株式会社及淡路Material株式会社两家公司停止反竞争行为,承诺今后不再与其他经营者共同决定交易报价金额或交换价格信息。此外,两家公司需向各自的业务合作伙伴和员工公开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并向JFTC报告补救措施。其中,Benkan机工株式会社因主动向JFTC报告违法行为并申请宽大处理被予以罚款豁免。


  (来源: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
  https://www.jftc.go.jp/houdou/pressrelease/2022/dec/221215sanjo.html
  https://app.parr-global.com/intelligence/view/intelcms-fwj6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