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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动态
1.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二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
2.江苏省徐州市有序推进公平竞争有章可循
3.山西省运城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
4.江西省九江市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全体会议召开
5.第24届中欧竞争政策周成功举办
6.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7.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试点单位公布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国际动态
1.欧盟:欧盟与亚马逊就反垄断调查达成和解正式接受其救济承诺
2.法国:巴黎商业法院因App Store不公平条款对苹果处以100万欧元罚款
3.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起诉三星公司旗下保险公司操纵投标
国内动态
1.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二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立案并查处了一批涉嫌哄抬价格、虚假违法广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强化稳价格保质量工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第二批立案查处的典型案例。
一、中核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12月8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线索,对中核医药(湖北)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主要经营药品批发销售,销售渠道主要是线上的药师帮平台、药帮忙平台,以及线下商业批发公司和连锁药房。11月15日至12月8日期间,该公司在药师帮平台批发销售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24粒),售价由11.55元上涨至37元。当事人在进货成本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拟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北京万拓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根据举报线索,对北京万拓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将每盒25支的抗原检测试剂盒以25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销售价格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价格。目前,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涉嫌哄抬价格及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拟作出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淮安百源堂药房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9日,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淮安百源堂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12月1日,该公司销售连花清瘟胶囊,将售价从14.9元提高至24元。该公司在进货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玉龙药店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2022年12月7日,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对龙泉驿区同安街道玉龙药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药店销售连花清瘟胶囊存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罚没2521元的行政处罚。
五、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下王药房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9日,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仙居县下王药房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药房于2022年9月、11月先后购进两批连花清瘟颗粒(胶囊片),采购价格为9元/盒、12.99元/盒,成本增长44.33%,销售价格由11月16日之前的15元/盒,逐步大幅上涨至12月6日的30元/盒,涨幅高达100%。该药房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仙居县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罚没3021元的行政处罚。
六、广州市安贝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经查,2022年4月,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引进MJK4000手术室级别空气消毒机,是全国唯一可以去除新冠病毒的空气消毒机,去除率高达99.999%”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以上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2年9月5日,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2万元。
七、上海日机装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上海日机装贸易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广告,宣称“安诺清S型(安诺清M型、安诺清P型)空间除菌消臭装置”为“医疗器械制造商设计开发的空间除菌消臭装置”,可以“秒杀新型冠状病毒1秒灭活87.4%10秒灭活99.9%秒杀变异新型冠状病毒1秒灭活90%5秒灭活99.9%”等内容,构成非医疗用品违法使用医疗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2年11月1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34万元。
八、南京佳德立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口罩案。2022年5月5日,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场监管总局移送案件线索,对南京佳德立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自行采购3款涉案口罩,通过当事人自营的网店开展销售活动。抽样检验结果均为不合格产品。2022年9月27日,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南京佳德立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口罩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销售产品4445盒、没收违法所得2.41万元、罚款15.85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北京东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质量不合格口罩案。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案件线索后,对北京东瑞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生产的涉案不合格口罩货值金额0.97万元,违法所得总计0.11万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由于当事人近3年内多次因生产质量不合格口罩产品的违法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属情节严重。2022年8月4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东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口罩的行为作出没收一次性儿童防护口罩1000只、没收违法所得0.11万元、罚款2.9万元、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十、上海广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儿童防护口罩案。近期,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移送线索,对上海广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采购上述不合格口罩200袋,货值金额共计3760元。其中,已销售93袋,退回107袋,违法所得为474.3元。该公司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9日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74.3元,罚款人民币5640元的处罚决定。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s://www.samr.gov.cn/xw/zj/202212/t20221220_352303.html
2.江苏省徐州市有序推进公平竞争有章可循
11月以来,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徐州市联席办)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全面查找我市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强化制度创新,出台多项举措,明晰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扎实有序地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制度机制的建立完善,为徐州市各地各部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有效的遵循和指导。
明确政府发文公平竞争审查主体。市联席办联合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通知》。明确了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公平审查主体和流程。该《通知》的执行,有效解决了以往起草部门在各自公平竞争审查环节中出现的审查环节遗漏、审查标准不一、审查结论不准等问题,有效预防政府利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
推进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建设。我市出台《关于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的意见》,督促各政策制定机关建立起由起草机构初审、内部特定机构复审的公平竞争审查运行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机构和程序,明确工作责任,解决自我审查模式不统一、审查质量不高等实际问题,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高效化、规范化、制度化。
规范统一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与此同时,我市出台《关于印发<徐州市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指引(试行)>的通知》。为政策制定机关单独或者多部门联合制定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规范提供了必要的指引和指导。该《指引》提供了政策制定机关内部审查流程及各部门工作职责参考。同时,也为多部门联合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审查主体和审查要求提供了有章可循的规范参考。该《指引》的出台,可有效指导全市政策制定机关明确审查主体、明晰审查流程,将为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市一盘棋”发挥重要的作用。
(来源: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cjgj.xz.gov.cn/xwzx/001001/20221212/d4fd0f98-ca48-4043-9e90-789f6155067c.html
3.山西省运城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
12月14日,运城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市市场监管局九楼会议室召开,总结回顾2022年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成效,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党组成员杨彦康出席会议并讲话。政府督查专员刘磊主持会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景莉莉作工作报告。
2022年以来,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落实省联席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以更加健全的审查工作机制、更加多样的调研指导方式、更加规范的清理审查流程、更加科学的综合评估体系整体谋划、积极指导、强化监督,取得良好成效。
会议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理解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现实意义。坚决扛起加快高质量发展和争先进位的使命担当,全力打造优质、便利、开放、高效的区域政策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公平、竞争机会公平、竞争过程公平,最终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充分融合;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实效。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对标先进一流,找准差距短板,精准施策、持续用力,以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推动“放管服”改革走深走实,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强化统筹衔接,奋力谱写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新篇章。围绕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在监督落实、改革创新、协同高效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职能作用,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指导能力、强化督查问效等措施,不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
会议强调,要抓好学习培训,提升审查能力水平,严格增量审查,定期清理存量,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保障审查工作高质高效;要抓好问题整改,针对自身存在的审查机制不完善、不会审查和不愿审查等突出问题进行“回头看”,主动承担,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见实效;要抓好工作谋划,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谋划2023年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以更大的力度、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努力推动公平市场环境、一流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盐湖区政府、闻喜县政府分别作经验交流发言。
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24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13个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长、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及相关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scjgj.yuncheng.gov.cn/doc/2022/12/14/302876.shtml
4.江西省九江市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全体会议召开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营造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12月16日,九江市召开2022年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总结分析当前工作形势,部署安排下阶段重点任务。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效兵出席并讲话。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市场经济建设的现实需要,已纳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体系。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理念、法治理念和大局观念,摒弃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坚决打破行业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不断激发各种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一要全力推进,加强落实。不断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加大审查力度,提高审查质量,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更深入;二要聚焦重点,务实举措。强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治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强化第三方评估成果利用,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成效更巩固;三要强化保障,压实责任。配齐配强人员,充分协调联动,不断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和审查程序,完善各项制度,持续强化学习教育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更有力;四要分解任务,协同推进。明确目标,制定计划,细化任务,确保责任到部门、到人,各单位做到各司其职,强化一体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力以赴做好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工作。
会议通报了2022年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局分别作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验发言。
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等25个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价监竞争科)
(来源: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amr.jiujiang.gov.cn/zwzx_200/xwbd/gzdt/202212/t20221220_5889026.html
5.第24届中欧竞争政策周成功举办
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与欧盟竞争总司共同举办第24届中欧竞争政策周线上研讨会。双方执法人员围绕竞争领域最新进展、反垄断与创新、经营者集中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国家援助制度等共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讨论,加深相互理解。双方表示将进一步深化竞争政策和反垄断领域交流合作,提高立法和执法水平,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双方经贸关系健康可持续发展。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
https://www.samr.gov.cn/jzxts/gjhz/202212/t20221216_352289.html
6.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案件
2022年12月21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2年12月5日-12月11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批准案件共计20件。
2022年12月5日-12月11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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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件名称 |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 |
审结时间 |
1 |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合同及股份收购取得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案 |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5日 |
2 |
瑞科苋属私人有限公司收购易商红木印度一号核心基金有限公司股权案 |
瑞科苋属私人有限公司,易商红木集团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5日 |
3 |
法国电力集团和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委员会等经营者收购诺曼底沿海地区海上风电资产案 |
法国电力集团,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委员会,英桥公司,诺曼底沿海地区海上风电资产 |
2022年12月5日 |
4 |
株式会社海外通信·广播·邮政事业支援机构收购NTT全球数据中心控股亚洲NAV2私人有限公司股权案 |
株式会社海外通信·广播·邮政事业支援机构,NTT全球数据中心公司,东京盛世利株式会社,NTT全球数据中心控股亚洲NAV2私人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5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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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厦门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6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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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科康乃馨私人有限公司,凯龙瑞集团大中华房地产基金有限合伙 |
2022年12月6日 |
7 |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6日 |
8 |
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与东京盛世利株式会社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
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东京盛世利株式会社,日立建机株式会社 |
2022年12月6日 |
9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6日 |
10 |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收购昆山燃气有限公司股权案 |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6日 |
11 |
胜科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收购湖南星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案 |
胜科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6日 |
12 |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6日 |
13 |
明珠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晓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珠海横琴平安钱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案 |
明珠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晓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横琴平安钱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7日 |
14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7日 |
15 |
大咖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泉州喜多多食品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
大咖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喜多多食品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7日 |
16 |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7日 |
17 |
LGL株式会社与韩国韩新海运株式会社新设合营企业案 |
LGL株式会社,韩国韩新海运株式会社 |
2022年12月8日 |
18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8日 |
19 |
Hongkong Land China Holdings Limited收购成都市宏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股权案 |
Hongkong Land China Holdings Limited,成都市宏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怡置合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Central Path Limited |
2022年12月8日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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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阳光正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8日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
https://www.samr.gov.cn/fldes/ajgs/wtjjz/202212/t20221221_352319.html
7.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试点单位公布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4件经营者集中案件
(1)道达尔能源股份公司与丰田通商株式会社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2)BIMM管理公司与大众汽车股份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3)西布尔集团公众股份公司收购Kazakhstan Petrochemical Industries Inc.LLP等两家公司股权案
(4)宁波奉化兴奉国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
https://www.samr.gov.cn/fldys/ajgs/jyaj/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试点单位公布2件经营者集中案件
(1)兴山特莱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中韩科锐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股权案
(2)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
https://www.samr.gov.cn/fldes/
国际动态
1.欧盟:欧盟与亚马逊就反垄断调查达成和解正式接受其救济承诺
当地时间2022年12月2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宣布接受亚马逊依据欧盟反垄断法提出的救济承诺,该承诺解决了欧盟委员会先前对亚马逊竞争担忧。包括亚马逊对非公开市场数据的使用及对Buy Box(黄金购物车)及Prime配送服务存在不公平待遇的问题,亚马逊因此避免数百亿美元高额反垄断罚款。
2019年7月,欧盟委员会就亚马逊使用非公开数据一事展开正式调查,2020年10月,委员会通过了一份异议声明,其中初步认定亚马逊在法国和德国市场上,在向第三方卖家提供在线市场服务方面占有支配地位。此外,该异议声明还指出,亚马逊依靠市场卖家的非公开商业数据来调整其零售决策,阻碍了平台上的有效竞争。2020年11月20日,委员会展开了第二次的深度调查,以评估亚马逊Buy Box和Prime的规则和标准是否导致其自有的零售业务,及使用亚马逊物流和配送服务的卖家享受了不公平的优惠待遇。在此次调查中,委员会初步认定,亚马逊滥用了其在法国、德国和西班牙市场上向第三方卖家提供在线市场服务的支配地位,并得出初步结论,认为亚马逊对Buy Box和Prime的规则和标准不公平地偏向其自身的零售业务,以及使用亚马逊物流和配送服务的市场卖家。
亚马逊已作出承诺,停止将第三方卖家的非公开数据用于亚马逊自有零售业务。同时,亚马逊允许使用其Prime会员计划的卖家选择不同的配送公司,不再限制其必须使用亚马逊的物流服务。此外,亚马逊还承诺将提高非自有品牌产品的曝光度,并允许竞争产品的制造商平等地获得“Buy Box”上的推广位。
因亚马逊此前已就Buy box和Prime与意大利竞争监管机构达成协议,故此次承诺内容仅适用于除意大利以外的欧洲经济区。亚马逊将在2023年6月之前实施这些变化,并将维持5到7年(承诺的有效期为5至7年不等)。
(来源:欧盟委员会)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2_7777
2.法国:巴黎商业法院因App Store不公平条款对苹果处以100万欧元罚款
当地时间2022年12月19日,法国巴黎商业法院因苹果公司对App Store中的应用程序(App)开发商施加了不公平的商业条款,对苹果公司处以100万欧元罚款,并敦促苹果修订其条款,使其符合欧盟法规。
巴黎商业法院认为,由于开发商不可能重新谈判合约条款,或质疑App被下架的决定,因此存在“严重失衡”和“相当大的法律和经济不安全性”。但法院驳回了11项控诉中的5项,包括苹果要求只能使用苹果支付系统或从每笔销售收取30%佣金等,法官认为这在实体商店和线上购物都很常见,这些要求并不过分。
巴黎商业法院没有直接下令修改某些争议条款,但要苹果公司留意欧盟的《数位市场法》(Digital Markets Act)。这项法规将迫使苹果修改在整个欧洲的合约条款,好让App开发商受益。
此外,法庭发现,由于App Store用户数量众多,有必要让广大用户知晓其裁决,因此命令苹果公司在《世界报》、《费加罗报》和《回声报》三家纸媒上公布判决的执行部分,为其一个月。
苹果告诉法新社,将细究法院裁定,并继续支持开发商,同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平台。
(来源:法国新闻社)
https://app.parr-global.com/intelligence/view/intelcms-m72rgq
https://www.rfi.fr/tw/%E5%9C%8B%E9%9A%9B%E5%A0%B1%E9%81%93/20221220-%E5%B0%8Dapp%E9%96%8B%E7%99%BC%E5%95%86%E5%BC%B7%E5%8A%A0%E4%B8%8D%E5%85%AC%E5%B9%B3%E6%A2%9D%E6%AC%BE-%E6%B3%95%E5%9C%8B%E6%B3%95%E9%99%A2%E5%B0%8D%E8%98%8B%E6%9E%9C%E9%96%8B%E7%BD%B0
3.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起诉三星公司旗下保险公司操纵投标
当地时间2022年12月22日,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已起诉三星火灾海上保险(Samsung F&M Insurance)、韩华综合保险(Hanwha General Insurance)和梅里茨火灾海上保险(Meritz F&M Insurance)三家公司操纵投标。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表示,上述保险公司的五名高管以及Public Company Insurance Consulting的一名负责人也被起诉。被指控违反公平贸易法,在国营的韩国土地和住房公司(Korea Land&Housing Corporation)为采购财产保险服务而进行的招标中串通投标。据检方报告,2018年2月,三家保险公司以秘密分配保险费为条件,故意拒绝参与投标,协助一家身份不明的公司中标。
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KFTC)已将Public Company Insurance Consulting及其负责人移送给检方,但检方要求KFTC进一步移送其他三家保险公司及其高管。
(来源:韩国联合通讯社)
https://www.yna.co.kr/view/AKR20221222104800004?input=1195m
https://app.parr-global.com/intelligence/view/intelcms-vhqq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