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宇文鸿雁与张迪律师代理的某离婚后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提审。
2018年,王某出具《借据》,向债权人吴某借款,并约定月利率2%。王某配偶李某在《借据》上签字确认并以自有房产签订《抵押协议》,后双方协议离婚。2021年王某去世后,吴某以案涉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就尚未偿还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还款责任。一审法院支持了债权人吴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生效后,李某委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宇文鸿雁律师团队承办此案。经调取、查阅案卷材料,梳理、挖掘案件事实并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案情,团队律师反复推敲案件重要信息,最终发现了案件新线索并收集证据,以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及原判决超出诉讼请求为由提起再审申请。
本案为债权人就夫妻离婚后的婚内共同债务提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涉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合同编”的交叉适用。案件争议焦点为案涉借款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职业放贷人与过桥人的认定。团队律师通过法律研究及案例检索,以双方离婚协议及案涉款项用途为基础,论证案涉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应由李某承担还款责任;同时,提交了新证据足以证明实际出借人应当认定为职业放贷人,案涉高额利息的约定应属无效。律师主张,本案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中“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的情形,案涉借款合同应属无效。再审法院组织听证后,经审查认为本案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项、十一项规定情形,采纳了我方观点。
每一次再审申请,都是对已生效裁判的纠错救济,亦是维护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律师团队在办案过程中,深研案件细节、精确把控案件重点,以求撬动再审审理之杠杆,为委托人寻求公平正义,彰显京都律师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