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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企涉侵商秘重案律师接力无罪之辩——一场“公安撤案”的京都式辩护
发布时间:2023-01-16

2023年新年前夕,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某某,收到了江苏某地公安机关送达的撤销案件决定书。随后,公司和×某某个人被冻结的资金和房产得以解封,交纳的两千万的“退赃”如数退还。至此,×某某及所在公司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涉案金额上亿元的重大案件,历时近一年,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看到这份撤销案件决定书,作为本案担任辩护的京都律所金杰律师和京都南京所潘南宇等十名律师,既欣慰又感慨,感慨之余,不禁让人想起辩护中的曲曲折折。


  2015年,一款名为《王者荣耀》的手游横空出现,直接席卷全国,在年轻人中掀起一片狂潮。自此,端游市场走向没落,而手游市场却迎来了蓬勃发展。


  本案的主要当事人之一×某某,原为一家游戏公司的合伙人,也是多个爆款手游的创始人,更是我国游戏领域一位不可多得的游戏软件研发的技术人才。


  有着创新想法的×某离开原供职公司,独自创立了一家新的游戏公司,专门开发手游,成为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随后,一款与众不同的新手游很快上线。因体验感新奇,一经上线便赢得了年轻人的喜爱,在商业运作上,该款游戏获得巨大成功,获利颇丰,每年流水以亿为单位计算。然而,市场的竞争是客观存在,涉及相关市场竞争的民事诉讼也不可避免,但毕竟属于民事诉讼,结果如何自然有法院裁决。然而,让企业没有想到的是,随着民事诉讼的角逐升级,一场刑事诉讼毫无征兆的突然降临了。


  一、突遭查封,高管被拘


  2022年6月份的一天,公司员工像往常一样各司其职,突然公司办公室闯入多名公安警察,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把公司高管等近十名骨干员工带走讯问,并冻结了公司账户亿元资金。一瞬间,没有经历过刑事侦查的公司及员工陷入恐慌之中,命运逆转,人心惶惶。


  原来,来公司“带人”的警察正是来自江苏省某市的公安机关,理由是×某某等人在新公司设计手游时使用了某竞争公司的代码,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构成犯罪,涉案金额数十亿元,先后有七名高管和技术人骨干涉嫌本案被传唤和拘留。公司立刻陷入巨大危机,经营停止,资金冻结,包括涉案×某某的个人资金和不动产,均被公安查封冻结,随后还勒令×某某“退赃”两千万。紧急之下公司立即委托当地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管辖异议,但几经周折均被办案机关和检察机关驳回。如何应对刑事侦查?如何让公司和高管尽快解脱困境?如何尽快恢复公司正常运营?避免经营损失?公司实控人×某某焦急万分,经过咨询,×某某找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金杰律师,商议委托代理刑事诉讼事宜。


  为了尽快了解案情,作出准确判断,金杰律师与×某某等相关人员采取网上视频方式沟通情况。经×某某提议,还邀请田文昌老师参加网上案件沟通会,得到了田老师的专业指导。金杰律师经过深入了解和研判,认为×某某所使用的代码是来源于其自行设计的其他款游戏,认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事实存在证据不足。为此,金杰律师认为,目前公安机关立案的依据,就是根据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游戏代码相似度高的鉴定结论,但根据了解到的案件事实,办案机关委托的鉴定存在断章取义,为了立案需要做了检材不完整的鉴定。这样的鉴定结论不能完整反映游戏代码相似度问题,缺少证明效力,显然不能作为认定犯罪的依据。为此,金杰律师根据该公司涉案人员较多,工作量较大的情况,迅速组建了由杨文、李嵩、周文达、刘记辉律师组成的先期律师团队,并确定了无罪辩护的策略:尽快鉴定,釜底抽薪,强化沟通,辩护抢先。随后的事实证明,金杰律师与律师团队确定的辩护思路和采取的措施是正确的。


  二、疫情影响、南京接力


  京都律师介入案件后了解到,涉案公司与有竞争利益的一方存在几个民事案件,有些重要案件涉案公司即将胜诉。竞争方感到民事诉讼难以全部胜诉,为了达到竞争的目的,采取了刑事控告的方式,意图通过刑事手段解决民事问题。而公安机关接到刑事控告后,早在2022年年初的时候,就已经来公司进行了立案前的调查,但并没有引起涉案公司重视。直到6月份,办案机关突然出动20名警察到涉案公司采取传唤、查封等措施,导致公司人员措手不及。考虑到涉案公司已经有几名高管员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带走,需要律师尽快赶赴远在江苏某市的派出所,会见身陷囹圄的公司员工。但是事与愿违,北京却再次陷入疫情危机,导致北京去的律师因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隔离受阻,无法及时赶到。但这是关键时刻,如果律师不及时赶到,就不能掌握最新的案件情况,也很难为当事人提供及时和精准的法律帮助,影响接下来的辩护节奏。对此,家属和公司都非常着急和焦虑,一时间,都感到很纠结。周文达律师提议,可以协调京都南京所的律师相助,这个提议与金杰律师不谋而合,随即与京都南京所的潘南宇联系,商请南京所派出了潘南宇、李亚飞、张学信、冯濂律师加入了辩护律师团队,还安排了张学信和严梅婷律师作为预备队,随时介入辩护工作。两地律师与当事人家属和公司人员保持沟通情况,随时解答法律问题,缓解了家属的焦虑和公司的担心。南京分所律师潘南宇、李亚飞、冯濂第一时间赶赴当地协同办案,京都南京分所律师的接力辩护,不仅解决了燃眉之急,也加强了辩护的力量。然而,辩护工作却一波三折。


  三、权利受阻,据理力争


  南京分所律师赶赴当地后,了解到当地公安局高度重视该案,视为当地特大侵犯商业秘密案,专门成立专案组,投入大量警力参与侦查,势必将本案打造成当地侵犯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例。侦查机关的这种态势,也让京都律师感到了明显的办案压力,辩护工作也阻力重重。


  1、要求会见,不被允许。本案辩护开始的第一步就遇到了阻力。律师赶到当地后要求会见当事人,公安以没有进看守所,不具有设备条件等托辞不同意律师会见。律师这才发现公司员工竟然被羁押在公安局超过24小时,并没有及时送看守所,公安局此举无疑已经严重违法。


  2、据理力争,仍然拒绝。潘南宇律师和李亚飞律师当即提出异议,要求公安,要么及时送看守所,要么允许律师会见,既不送押,有不同意会见,属于严重违法。但办理案件的警官无视律师意见,竟以疫情防控为由,称看守所暂不收押。律师又提出,既然不能送羁押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应当允许律师会见当事人,但仍然不被允许。潘南宇与办案人员多次沟通和交流没有结果。这时当事人家属和公司非常焦急,他们急需了解被拘留人的情况。由此看来,疫情显然已经成为当地公安拒绝律师会见的挡箭牌。


  3、申请监督,公安妥协。金杰律师及时与前方工作的潘南宇等几位律师保持联系,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调整措施,为会见争分夺秒。金律师和潘律师等人都认为,疫情虽然由影响,但并不是不予会见的理由,这就是变相阻碍律师行使会见权。当即决定,立即向办案机关的上级机关和检察机关提交申请监督,纠正违法的书面律师意见,潘律师现地形成书面律师意见,往返于当地两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坚持要求保障律师的会见权,为维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投入了全部精力。


  在京都律师的不断坚持之下,律师意见引起检察院的重视,接待的检察官与警方沟通后,指出了不予会见的违法问题,警方迫于无奈,终于将涉案员工送往看守所,律师也得以会见。专业的精准和辩护的执着,使得办案警官也半开玩笑的表示,“你们就是我们的最大对手”,但京都律师却认为,我们是法律共同体。但此后,办案警官也很尊重京都律师,金杰律师、杨文律师、潘南宇律师去侦查机关申请对公司和个人解除查封时,公安人员也以礼相待,对律师提出的问题,也耐心的予以解答。辩护工作按照事先的设想展开了。可见,程序辩护推进了实体辩护,也保障了实体辩护有效进行。


  四、思路清晰,措施提前


  本案涉及侵犯商业秘密,涉案的游戏代码是否存在统一性?相似度有多大比例?由于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专业性极强,很多高管员工就是业内专家,他们急需京都律师给出一个专业的判断。金杰律师接手案件之初,很快熟悉游戏代码是否相似的情况,与×某某和公司员工深入交流后,就明确的指出,×某某及公司设计人员使用了自己设计的代码源,用于商业运作的游戏代码与他人公司的游戏代码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不构成犯罪。金律师的意见,给了×某某和公司高管一个精准的法律专业判断,进一步稳定了涉案公司和涉案人员。但是这些专业性很强的问题,要想与办案机关交涉,确定是否涉及犯罪,必须要有准确的司法鉴定报告,才能拿出有理有利的辩护意见对抗办案机关,对此,金杰律师与辩护团队认识统一。京都团队介入案件辩护之初,金杰律师就与涉案公司决策人商议,确定立即进行司法鉴定,一定要抢在审查批捕之前作出鉴定结论。于是很快就联系了北京专业的鉴定机构,由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检材和样本,2022年6月16日,鉴定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了。为了把鉴定做得更精准,更全面,以达到涵盖办案机关委托鉴定范围的目的,经金杰律师反复与公司和鉴定机构人员沟通和交流,解答问题,补充材料。2022年6月30日,鉴定意见书正式完成了,出具的鉴定结论,与金杰律师团队判断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问题,这就为无罪辩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辩护发力,动摇批捕


  鉴定结论虽然出来了,但是何时提交才能达到一剑封喉的效果?这也是一个策略把握问题。侦查机关只给了涉案公司鉴定通知书,通知书里只有结论,没有具体内容。对此,金杰律师与团队律师分析到,根据当时与公安机关沟通的情况看,提交公安机关不一定会得到预想的效果,公安机关投入这么大的精力查处的案件,辩护人即使提交了不构成犯罪的材料,也不会立刻释放在押人员,还是在审查批捕期间提交最适合,毕竟检察机关没有先入为主,对案件的了解和认识上还具备一定的客观性。


  随着拘留时间的增加,办案机关将被拘留人员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潘南宇律师和李亚飞律师立即形成律师意见,运用已经作出的鉴定结论作为依据,加大了辩护力度,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构成犯罪,建议不予批捕的律师意见。兵贵神速,各位辩护律师第一时间来到检察院,与办案检察官第一次会面,信心满满地详细阐述无罪意见,并拿出辩方的鉴定意见,这也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探寻办案检察官的观点。办案检察官在听取律师意见后高度重视,感到很有价值,便立即向检察长汇报后一同接待了律师。面对两位检察官,京都律师表示,由衷地希望检察院本着高度负责和专业的态度办理此案,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保障民营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定罪证据不足,建议对各位员工不予批捕。


  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对检察官而言颇有压力,检察官表示会非常重视,要与公安机关沟通一下情况,还会召开检委会专门讨论。此后,各位律师一直与办案人员持续交流无罪意见,沟通信息,及时打消检察官的各种疑虑,并跟进检委会会议进展。终于,在审查批捕的最后一天,检察官传来好消息,检委会认同律师意见,认为证据不足,作出不批捕决定。×某某被传唤到公安后,询问了24小时,与其他多名涉案人员一同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的公司高管人员,与远在千里之外的家人一同喜极而泣。律师的第二步关键辩护工作也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金杰和杨文律师及时赶赴涉案公司,提供法律指导,当晚的那顿晚餐,金杰律师与所有取保候审的高管员工敬酒,感谢他们在困难的时候,想到京都律师,看到他们解除羁押,取保回家,酸甜苦辣都在酒里。


  六、力辩听证,公安撤案


  取保候审不是最终结案,公安机关仍然表示本案构成犯罪。然而,京都律师们都明显感到,侦查机关有点强弩之末的趋势。为了实现无罪辩护的目标,金杰律师与潘南宇、杨文等团队律师准备了两套辩护方案。其一,坚持无罪辩护,力争检察机关不起诉。其二,申请检察机关合规不起诉。考虑到本案侦查机关的态度和投入人力物力较大的实际情况,让侦查机关撤销案件难度很大。实践中,常常是通过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程序,来决定不起诉,也是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监督和缓冲。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颁布的合规不起诉文件规定,本案恰恰具备合规不起诉的条件,只要检察机关启动合规不起诉程序,引入第三方审计和评估,必然通过整改和规范企业经营,实现合规不起诉,进而达到无罪辩护的最终目的。于是,杨文律师立即起草了给检察机关的合规不起诉申请,准备了合规不起诉的相关材料。两套方案具备,只待公安移送审查起诉了。


  然而,案件中的变数很大,有时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几个月后,侦查机关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金杰律师、潘南宇律师、杨文律师在第一时间赶到检察院申请阅卷,但是检察院却迟迟未给出答复。甚至在此后的两个月,检察院却以没有受理案件为由,不接受律师的多次阅卷申请。为此,京都律师与检察官多次沟通,包括电话沟通、书面意见和去检察院当面交流意见,但得到的答复都是正在研究,让律师再等等。


  这究竟是什么套路?一时间,让金杰律师和律师团队有点费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人即有权阅卷。这案件到了检察院这么长时间了,既不让律师阅卷,也不退回公安补充侦查,究竟是什么意思?面对这种复杂情况,一方面,京都律师有理有据地提提示检察官此举系侵犯律师执业权利。另一方面,考虑到检察院可能认为本案不构成犯罪,一直未受理,便及时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申请组织召开听证会,通过听证会的方式,深入交换辩护意见。


  果然不出所料。不久后检察机关通知京都律师召开案件听证会,为此,京都律师金杰、潘南宇和杨文提前赶到办案地。为了避免在听证会上与侦查机关分歧过大,尽量取得侦查机关对案件处理的趋同,金杰、潘南宇和杨文律师提前到侦查机关,与办案警官进一步交换意见和看法,双方进行了良性沟通。侦查机关也表示,听证会上各司其职,但也会尊重检察机关的决定。2022年11月3日下午,在检察院的主持下召开了侵犯商业秘密案的听证会,由侦查人员、辩护人、人民监督员、控告单位、主要涉案人员和辩护律师共同参加。听证会两个议题,管辖问题和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问题。听证会上,面对侦查人员、控告方代理人的意见,京都律师有理有据地发表了无罪辩护的律师意见。京都律师认为,第一,控告单位为了选择案件管辖地,有意设立了空壳公司,人为制造案件管辖的连接点,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类似案件的管辖规定,侦查机关没有管辖权。第二,根据权威鉴定结论,本案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问题,当然也不构成刑事案件,建议侦查机关撤销案件。由于会前与侦查机关沟通良好,听证会上,发言理性,气氛平和,当地参与本案的律师也派员参见听证会并发表意见。听证会结束后不久,公安机关即作出决定撤销案件,撤销案件决定书上表述:“…侵犯商业秘密案,因无权管辖,且现有证据未达到追诉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至此,×某某和该公司涉嫌巨额侵犯商业秘密一案,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方式画上了句号。这个句号,画得那样圆满,那样曲折,那样令人回味。担任本案辩护的京都所金杰律师带队的十名律师,召开微信案件研究会无数次,集思广益、献计献策,金杰律师、杨文律师、潘南宇律师、李亚飞律师、冯濂律师等,不失时机的向司法机关提交证据和律师意见,多次往返北京、广州、厦门、南京和江苏的办案地,为公司和涉案人员不间断地提供法律帮助,陪伴他们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


  这是一次京都式的成功辩护,这是一次京都总所和南京分所律师密切协同,接力辩护的经典案例。这种无罪案件的罕见结案结果,既是辩护律师们的意料之外,也在法律规定之中。京都律师的辩护,坚韧不拔,辩护精准,抢占先机,一路走来,坎坎坷坷,也给人留下了许多思索,刑辩步履蹒跚,法治曙光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