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
多地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且时间紧急情况下取保
由京都律师事务所翁小平、李佳欣律师代理的某当事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辩护律师的紧急救援下,最终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当事人在被刑拘14天后重获自由。
接受委托后,得知公安机关两天前已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而且多地公安机关都在调查该案件,眼看只剩五天的审查期,辩护律师立即与检察机关电话沟通,检察官表示当地类案大概率会被逮捕。
辩护律师连夜赶赴办案机关所在地会见当事人,经了解,当事人涉嫌的罪名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案金额达300万元。
当天下午,辩护律师前往检察机关,从地位、作用、认罪态度等方面与检察官当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递交了建议对当事人不予批准逮捕的律师意见。
最终,在审查期最后一天,即当事人被羁押的第14天,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当事人得以取保候审,回家等候案件的后续处理。
案件二
当事人自认犯罪行为情况下成功取保
京都律师事务所翁小平律师、闫文鑫律师代理的某开设赌场案件,在团队努力争取下,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不予批捕意见,对当事人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
由于是跨省异地抓捕且涉案金额巨大,当地办案机关对本案非常重视。在会见时,当事人看到辩护律师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案子即使找律师也没有用”。会见过程中,当事人向辩护律师解释其判断依据是,在讯问时已经全部自认犯罪行为,并于办案人员口中得知此情况下取保候审的可能性非常小。
会见了解具体情况后,辩护律师查找了当地乃至全国范围内,与当事人具有类似地位和获利程度的取保案例和不起诉案例,并从当事人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获利构成以及自身对本案全过程的认知偏差入手,充分与当地检察机关进行沟通,为当事人先行争取取保候审。
在刑拘25天后,检察院终于作出不批捕决定,当事人及其家属对本次辩护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下一步,辩护律师将继续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证据情况,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法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