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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调查取证 京都刑辩实训研修班第五期课程圆满收官
发布时间:2023-11-20

11月17日,京都刑辩实训研修班第五期课程在司法行政学院如期开课,此次课程主题为“调查取证”。在为期3天的课程中,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学员与刑辩实训班顾问团、讲师团一道,通过实际案例拆解,模拟调查取证场景,就调查取证的困难与风险的化解之道等多个刑事诉讼环节中的关键问题,展开临场教学。


  


  田文昌律师


  “律师制度恢复40多年过去了,无论从任何角度,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刑事辩护技能专业化的问题。”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名誉院长田文昌律师在《刑辩技能专业化》专题授课中强调,扎实的理论功底是刑事辩护技能专业化的根基,但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熟练掌握上,“我在大学教书的时候,第一次给大学生讲课,我就讲我就反对背条文,”要避免法学教学理论和实务脱节,程序法和实体法脱节,相关学科脱节的情况在刑辩律师学习成长中出现。


  京都刑辩实训研修班沿用了西北政法大学刑辩培训模式,该模式由田文昌律师借鉴国外经验,率先引入西北政法大学。作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首任院长,田文昌律师将实训率先落地京都律所试点,实践成熟后逐步向全国推广,成为时新的律师研修和学习模式。


  


  朱勇辉主任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朱勇辉在致辞中提及,调查取证是实务性非常强的课题,律师首先有取证权利,其次有取证责任,应该更有勇气担当,敢于取证,善于取证,“思路上可以更广泛一些,案例的筛选,信息的检索,甚至第三方机构提供的鉴定意见,凡是可能对辩护有利的所有材料都是我们取证的对象。”


  


  王九川律师


  “调查取证不是律师辩护的规定动作,立法依据、操作指引比较少,操作风险比较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辩讲堂主任王九川律师作为讲师团代表在致辞中表示。他还强调,调查取证对有效辩护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律师取得的证据在不少情况下对案件进程和结果能产生重要影响;如何发掘线索,克服主客观阻碍,获取证据,并有效抵御风险,这需要律师有效运用自己的法律和社会经验,这项技能是律师综合能力的体现,希望大家在学习中有所收获,不负此行。


  


  门金玲副教授


  


  孙广智律师


  


  刘立杰律师


  


  夏俊律师


  3天的研修课程内容设计紧凑,节点环环相扣,实践和理论交叉,讲演切合律师日常实务。讲师团从律师调查取证的基本理念开启授课环节,由浅入深,深刻剖解律师取证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风险,探究化解之道,研析方法和技巧,就证据线索的发现,向证人、被害人、涉事单位、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技法和流程进行了临场模拟和拆解,并就学员的困惑和痛点展开讲解和分析,总结共性问题,提炼核心要义。


  


  “确实强度很大,高度烧脑。”“听刑辩大咖用案例来授课,反复揣摩,觉得有新启发和新收获。”此次刑辩研修班学员来自云南、沈阳、福建、南京等数十个省份,作为资深律师,不少已从业多年,但仍觉得在课程中学有所得。


  


  


  


  


  


  一位全程参加过前五期课程的律师学员表示,要有归零心态,推翻陈旧的习惯,不只向老师学习,也应该向同学共同学习,“相信大家一定会和我一样,有实践技能进步和提升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