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几千年,各国的教学模式几乎经历着相同的发展轨迹。无论是讲授式、启发式还是参与式,都与授课的内容、对象及当时的文化发展水平具有一定关联性。
一、教学模式的基本分类
讲授式教学(也称为传授式教学、灌输式教学)是较早出现、持续最长久、也是最常见的教学模式,它主要是通过教师的讲解向学生传递知识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的核心是:教师作为知识的传递者,以知识传授为主,而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其优势是:可以简单、直接、高效地传递信息。讲授式教学信息量大,可以满足不同学生对信息量的需求,对于输出的观点可以有条不紊逻辑周延地进行阐述。其不足是:学生缺乏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能被动教条地接受知识而缺乏创见性。而且,由于缺少互动而难有深入思考和增强应用能力的机会。
但是,由于这种教学模式便于掌握和运用,也便于灌输师者的理念和观点,所以,容易使更多人接受并且持续时间最长,至今仍在盛行。
启发式教学模式与讲授式教学模式不同,是通过提出问题和引导学生思考来促进学生的思维和探索。这种教学模式鼓励学生的参与和发现,而非简单接受教师的信息。并通过提出问题,激发好奇心,使学生进行大胆思考和探索,引导学生从中得出结论。所以,这种模式可以促进学生深入理解概念,并培养其解决问题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
启发式教学模式最早可以溯源到古代的孔子和苏格拉底时期。
孔子主张因材施教、言传身教,并最早提出启发式教学,鼓励在师生共同讨论中教学相长。
著名的苏格拉底问答式教育方法的核心是:教师不直接把学生所应知道的知识告诉学生,而是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通过讨论、问答甚至是辩论的方式来揭露对方认识中的矛盾,逐步引导学生最后自己得出结论。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创立并使用的教学方法在2013年被教育学科命名为“苏格拉底教学法”,成为教育学名词。
虽然启发式教学模式优势明显且历史悠久,但教育实践中由于这种模式耗费时间,又因互动方式的需要而受到人数限制,因而不适合大班授课。更主要的是,因互动过程中对教师的知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所以,践行起来难度较大。这也正是长期以来,讲授式教学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的主要原因。由于启发式难以独立,逐渐被讲授式吸收了部分特性,在讲授式的主旋律中夹杂了一些启发式的因素,杂糅在一起,形成了启发式讲授模式,可以说是一种优化的讲授模式。
二、参与式教学模式的优越性
参与式教学起源较晚。随着人们对知识类型的深入了解,应用知识型的教学与传统讲授型教学模式的冲突对教学方法改革提出新命题。20世纪60至70年代,教育领域出现了对传统讲授式教学方法的质疑,人们认识到单纯地教授知识并不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深刻理解,更不能使学生掌握应用知识的能力。为此,提出学生应当作为学习过程中的参与者和合作者,不仅仅当被动的接受者。这种模式包括在学习过程中相互合作,相互配合,小班讨论,现场演练,相互点评等各种灵活机动、不同角度的参与方式。旨在学习过程中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操作技能,并将所学知识与实践活动相联系,做到学以致用。
参与式教学模式的特点是:学生参与度高,主动性强,实践性强,培养批判性思维,强调个体化关怀。但是,这种特点也对教师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出于参与度的需要,学生的数量不能太多,而教师的数量又不能太少。效率低是这种教学模式最大的弱点。
对比三种教学模式可见:
讲授式模式目前虽然在国内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其弊端已经无可争议,最突出的弱点是缺乏互动和参与。
启发式教学的优势明显且已被公认,但由于互动方式的需要,不适用于大班教学,并且还要求教师具有更高的知识水平和教学水平。所以,推行起来难度较大。以至于教学改革进行了几十年,这种模式依然难以普遍推行。
参与式教学应该是比启发式教学更进一步的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它更加符合教学内容之应用知识的特点,在具有启发式教学优点的基础上,加大了学生的参与度,增加了实操性。与启发式教学相比,参与式教学加大了互动的力度,拓展了互动的方式,而更大的区别在于其改变了师生关系,使教与学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探讨问题的平等主体,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可以使学生在课堂上直接接触实务,将知识转化为能力。
但是,这种模式的局限性在于,不仅受到学生人数和教师水平的限制,也受到学生类型的限制。对于一些基础薄弱的初学者,参与度过高未必会有明显效果。
由此可见,在当前条件下三种模式不可以完全偏废,针对不同知识类型和培训目标,应当在不同的领域中各有侧重。讲授式教学失去普通教育的主流地位势在必行,我们应当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创造条件。为此,要进行痛下决心的教学改革。届时,讲授式教学的价值应该主要体现在集中上大课和学术讲座的场合。
启发式教学的生命力不容置疑,应该取代讲授式教学而成为普通教育的主流模式。事实上,实现这个目标的难度并非不可跨越,决心和信心是最重要的。国外的教学在这一点上已经走在了前面,努力追上并非可望而不可及。
参与式教学虽然优势更大,但也难度更大,局限性更多。所以这种模式尚不易于普遍推广,最好用于特殊项目和特殊群体的技能培训之中。对于刑事辩护技能的教学而言,参与式教学更能实现教学目的。
参与式教学这种优越性与局限性并存的特点,容易使人虽向往之又望而却步,所以尚未引起人们更多的关注和尝试,而这正是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大胆尝试的课题。
三、西法大刑辩培训对参与式教学模式的践行
“西法大培训模式”是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培训模式的简称,是在借鉴国外诊所式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具体特点而形成的参与式培训模式。该模式是在国内数十位资深律师共同参与下,历时三年,经过多次尝试,反复打磨而形成,其所针对的培训对象是具有一定刑辩经历的律师。所以,培训内容的起点较高,学员的参与程度也较深。
该培训模式的基本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员是培训活动的参与者,而非被动的受训对象,在培训过程中学员与导师具有平等地位。无论在理念上还是在实操上,刑辩律师首要具备的素质就是敢于质疑。所以,在培训中首先要鼓励学员树立“身份不分主次”的平等意识。
(二)培训中并不设立标准答案,有利于使学生发散式甚至梦幻式思维得到充分发挥。刑事辩护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只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而被告人的合法利益,这是一个“法不禁止语境下”不同被告人有不同功利目的的选择,本就没有标准答案。只要合法,不同被告人情形或有不同答案。
(三)学员始终处于高度烧脑的紧张状态,不容懈怠地参与在每一个培训环节之中,以头脑风暴方式激发学员脑洞大开,碰撞出思想火花。参与式教学让学员参与到了寻找答案的过程中,并且,自身的参与会对答案形成影响。必须全力以赴,才能“脑洞大开”。
(四)鼓励资源共享,即无论是培训过程之中,还是在培训结束之后,每位参与者所掌握的信息和资源都与他人共享。以有利于大家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以上四个原则简单概括为:身份不分主次,答案不设标准,人人高度烧脑,资源充分共享。
四、西法大培训模式的特点与成功经验
西法大刑事辩护培训模式在反复打磨和不断实践中,验证了参与式教育模式的优越性与可行性,并创造了针对刑辩技能培训行之有效的特有方式。
(一)培训人数有上限
培训班的学员以30人为宜,是实现培训目标的合理配置。经验表明,对于任何一项技能的接受度而言,亲自参与的效果远胜于听讲和旁观。所以,为了能够使学员有更多机会以深入参与的方式亲身感受培训效果,每班人数应尽量控制在30人以内,这样才会使学员享有多次反复亲身体验的机会,从而使自身技能得到快速提升。
(二)培训导师要合作
培训导师以三人以上为宜,是西法大模式的经验之谈。在参与式教学中,培训导师角色主要体现为主持者和协调者,而受训者又以分组形式参与。所以培训导师需要分工合作、互相配合才能完成培训目标。人数太少则难以统筹全局和深度引导,势必影响培训效果。所以,参与式培训模式的效果好,效率低,是一个无法化解的冲突。
(三)分组讨论为基础
分组讨论方式可以调动集体智慧,激发观点碰撞,更是增加参与度的有效方式。将受训者分成小组,可以在组内有更充分的机会发表观点和争论问题。在小组活动结束后,又可以在组与组之间发表各自主张。这样可以充分调动每个人的智慧,实现观点碰撞,做到将问题剖析得更深更透。并且可以增加参与度,使每个人都有更多机会参与其中。这种参与其中的切身感受,不仅理解更深刻而且掌握得更扎实。
(四)互动演练是主旋律
互动与演练是参与式培训模式的主旋律。互动、演练与讲授相结合的方式贯穿于培训过程始终,在导师主导下的互动与演练是培训的主要方式,而讲授处于补充地位。在以演练为主旋律的前提下,培训的任何阶段,导师都可以针对一些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式的讲授,但只是为了归纳问题和解决疑难而并不作系统讲授。这种有的放矢的讲授可以使学员迅速将理论知识与实务感受相结合,会起到强化培训效果和调整培训方向的作用。为了开拓视野和补充新知识的需要,也可以安排系统性的专题讲座,但这种讲授不能喧宾夺主。
(五)案例素材真实详尽
案例素材真实、详尽,是保障培训效果的基础。以真实案例为素材进行模拟演练,与以案例故事为素材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感受。以完整的案卷(可以是改编过的)作为模拟演练素材,不仅使受训者可以了解案件全程和细节,还可以找到亲历办案过程的感受,相当于自己在真正地办理一个案件。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在大家共同的参与和切磋下真正受到锻炼和启发,并易于发现自身的弱点,得到快速提升。
(六)强调以问题为导向
以问题为导向,重视前车之鉴的防范作用。在技能培训中,总结经验教训有时比提升技能更为重要,后者是锦上添花,而前者是雪中送炭。在刑事辩护过程中,有些禁止性和禁忌性的行为是失误的根源,找出这些问题的所在和防范措施则是技能培训的一项重要任务。因为避免失误是争取成功的前提,而一旦失误便一切无从谈起。所以,在培训中一定要以问题为导向,以受训者的切身体会列举出各种具有失误风险的问题,并将其全面梳理,归纳总结,作为共享的资料,成为受训者日后辩护活动中不可逾越的警戒线。在此基础上,再共同探讨和提出提升技能的方法和策略。技能的提升没有止境,因为这种技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而误区却是有底限的。所以,找出问题,防止越限是培训中不容忽视的重点。
(七)理论与实务融会贯通
理论与实务融为一体,探寻原理贯穿培训全过程。参与式教育与理论同行,是西法大培训模式的亮点。通常情况下,讲授式模式难免脱离实务,更缺少直接参与的机会,而参与式模式则难以融入理论的内涵,更不会对理论问题追根溯源。西法大培训模式所注重的是:技能培训应当以理论为先导,受训者在每一次技能培训中,都要从该项技能的理论、理念和目的、任务入手,从源头和本质上弄清楚该项技能的价值所在,而不是随波逐流地盲目效仿。要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所以,培训中每一个专题都会涉及到对理论和理念等基本问题的深入研讨,并将这些问题与技能培训紧紧相扣。因为受训者只有在深刻理解该项技能的价值目标时,才能更好地掌握这项技能。
这种方式,突破了技能培训的传统模式,使受训者职业技能的提升建立在以理论依据为支撑的基础之上。可以说,这一尝试在参与式教学模式中具有一定的开创性。而实践证明,这种尝试是可行的,也是成功的。
(八)及时总结复盘,评估培训效果
总结复盘是参与式培训的重要环节,总结复盘要及时、全面、重点明确。应有即时性总结、阶段性总结和培训结束前的全面总结。总结复盘的方式可以多样化,包括口头、书面、集体评估、回放录像点评等等。重要的是,总结复盘既要以问题为导向,不放过任何缺点、不足和失误。又要归纳总结出亮点、长处和值得大家共享的经验。评估结果是对本次培训的评价和总结,也为下一次培训积累经验。所以,这两方面都要经梳理、归纳后,作为培训成果归档保存并发给全体学员。
西法大培训模式是以职业技能培训为目标的参与式教学模式。该模式涵盖了参与式教学模式的各种基本要素,并有一定的创新性。更重要的是,该模式的创新性已经得到了成功的验证。这一事实表明,参与式教学模式不仅效果显著,而且切实可行。
希望西法大培训模式的成功案例,能够引起人们对参与式教育模式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