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热门剧集《繁花》的落幕,片中的人物、故事、台前幕后等种种话题仍被持续热议。剧中最后一场“宝强大战”,即宝总与强慕杰在资本市场上的几轮斗法,更是让人津津乐道。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在亲历、见证诸多商战之余,不妨也结合我的见闻理解和大家一道分析这场精彩纷呈的“宝强大战”。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分析立足于《繁花》第27至30集的剧情,分析内容更侧重于行为逻辑和因果关系,具体的技术细节不多赘述。
商战解析的前提:市场交易的取胜之道——钱、货两全
在商品交易市场上,如果想通过商品买卖及供求关系获利,其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钱、货两全,否则就可能面临有货卖不出或者有钱买不到的窘境。
以上是解析“宝强大战”最基本的逻辑前提。下面,我们按照剧情顺序,逐一解析如下:
一、“宝强大战”的背景简析
1.立场和诉求的差异决定了“宝强大战”不可避免
宝总帮助服饰公司完成上市,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服饰公司的股票价格应当何去何从。站在宝总的立场上,开盘价过高,与大盘趋势相悖,后续寻求股价上涨的空间较小,并且维持高位股价的压力也会很大,所以他倾向于将开盘价稳定在10.88元。
而以强慕杰为首的南国投作为专业的投资机构,其目标则是如何在资本市场尽快完成收割、获利,以及强慕杰个人对宝总的“复仇”。
由此,宝总所预估的服饰公司股票的开盘价显然不能满足强慕杰及南国投的诉求,一个期望稳中求胜、细水长流,另一个则意欲高举高打,巧取豪夺。
可见,宝、强从一开始就站在了彼此的对立面上,商战一触即发,无从避免。
2.服饰公司的“摇摆”让“宝强大战”的胜负天秤出现了“倾斜”
作为服饰公司的上市顾问,宝总与该司的命运无疑是捆绑在一起的,但服饰公司的贪婪和该司蔡总的“心猿意马”让强慕杰和南国投有了可乘之机。
对于宝总建议的10.88元的“开盘价”,蔡总并不感冒;而对于强慕杰和南国投给出的18.88元的“价格承诺”,蔡总在惊叹之余更难掩兴奋。
就这样,在眼前利益的诱惑下,本应和宝总同舟共济的服饰公司,一只脚却踏上了强慕杰和南国投的“贼船”,这也为双方后续“做局”(释放利空消息)将宝总逼入绝境打下了伏笔。
由此,在服饰公司暗地“倒戈”的情况下,宝总在尚未开战之际就已经输了“半子”。到这里,不仅戏剧悬念拉满,观众对宝总命运的关注和担忧也被“拿捏”到位。
3.“宝强大战”——“草台班子”与“正规军”的遭遇战
开战在即,双方各就各位。剧情推进到此,我们不可避免要对宝、强双方的班底进行一番比较。从人员和资金两个角度来看,“宝强大战”某种意义上就是“草台班子”与“正规军”的遭遇战。
(1)宝总的“草台班子”
从人员上看:宝总“麾下”的蔡司令、邮票李、胖阿姨至多是散户中的“王者”,凭借多年炒股积攒的经验、人脉以及自学成才的进取心和执行力,他们组成了宝总的“舰队”。
从资金上看:宝总的“弹药库”里,自有资金的比例相对有限,主力资金则来自三个方面,分别是宁波老板、台湾林太的资金和西国投的“配资”。
其中,宁波老板和台湾林太的资金并未转入宝总的账户,宝总对这些资金的使用至多算是“代理炒股”,而非“借钱炒股”。这也为后期对方“背信”撤资埋下了“隐患”。不仅如此,台湾林太对宝总的资金支持以李李的至真园饭店抵押担保为前提,如果该抵押发生变化,则台湾林太的资金去向也会徒增变数。
而西国投的“配资”则更耐人寻味,根据剧情的介绍,西国投的这笔“配资”是遵循“一比一”的原则来执行。简而言之,就是西国投资助宝总的资金是“附条件”的。
为便于理解,我们随意举一个整数进行说明:
首先,只有在宝总手头有1000万的情况下,西国投才会“配资”1000万给宝总,这样的话,宝总就可以使用2000万在资本市场上博弈。
其次,西国投通过“配资”资助宝总的1000万不是免费的午餐,而是需要宝总予以“回报”。并且,这个回报的比例应当是建立在宝总保有2000万资金操盘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西国投索要的回报不仅对利润率有要求,对产生利润的基数也有要求。
例如,两家企业各自产品的单位利润率都是10%,一家企业卖奔驰车,一家企业卖包子,那么卖一辆奔驰所得到的实际利润显然远大于卖掉一只包子的实际利润。
由此,如果宝总手头的1000万被撤走,则西国投就相当于要求宝总用1000万的成本来博取本该由2000万成本产生的利润。如果代入上面的例子,就是要求宝总通过卖包子来赚取卖奔驰车所能获得的利润(当然剧中的差距并没有这么悬殊)。
如果宝总做不到怎么办呢?对不起,那西国投就只能强制要求宝总平仓卖掉所有股票从而确保西国及时止损。这样一来,亏损的大头就只能由宝总承担。
(2)强慕杰和南国投的“正规军”
从人员上看:南国投是机构投资者,有着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强慕杰在前面的剧情中也提到,南国投上海营业部聘请的都是五道口(应指清华大学)、中财大学的状元秀才们。
可见,从人员班底上看,强慕杰和南国投就已经给人“棋胜一招”的既视感了。
从资金上看:作为持牌的机构投资者,南国投的自有资金实力以及调动资金的能力都远非宝总的“草台班子”所能比拟。
在此前的“宝瀛大战”(第20、21集)中,强慕杰和南国投就已经展现了调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即便是动用银行资金及操纵市场,也能够通过多重合同关系将自身的法律风险切割的一干二净,以至于公安机关的“24小时突审”也只能草草收场。
到此,“宝强大战”的序幕逐步拉开,双方的底牌也逐渐显露。“草台班子”碰上“正规军”,鹿死谁手看似毫无悬念,但谁又能轻易对宝总失去信心,谁又敢轻易对宝总掉以轻心。怀着这样的期待和好奇,我们再进一步解析双方“拳拳到肉”的“商战互搏”。
二、开盘价之争:“宝强大战”第一回合下的“五五开”
前面提到,面对宝总的提议和强慕杰的承诺,服饰公司对于本司股票开盘价的态度也显得暧昧不明。
在这种情况下,强慕杰及南国投先发制人,通过一系列高价申报买入大量服饰公司的股票,从而不断推高该支股票的股价,将开盘价“做”到18.88元后又将该股票的股价拉升至25.5元。
我们前面提到,商品交易市场的取胜之道是“钱、货两全”,只有将钱和货都捏在手里,才能左右供求关系,影响商品价格。而一旦掌控了价格的涨跌,通过交易获利将无异于探囊取物。
沿着这样的思路,强慕杰和南国投通过一系列强势、激进的交易举措在拉高服饰公司股价的同时,也吃进了大量服饰公司的股票。剧中,宝、强双方将服饰公司的股票称之为“筹码”。众所周知,赌桌上的输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自手中的筹码数量。
面对强慕杰及南国投的“骚操作”,宝总和他的“舰队”不甘示弱,在与对方的一番博弈之下也守住了自己手中的资金和“筹码”。
从战局上看,“宝强大战”的开盘价之争并未决出胜负,但事实上,这也远非最终决战,充其量是强慕杰及南国投发起的“前哨战”。
但对宝总而言,这场看似未分胜负的“前哨战”却将他推入一个被动局面,即在服饰公司的股价处于“高位”的情况下,如何保证该支股票的价格“稳中上涨”。
因为只有这样,宝总才能在开盘价的消耗战后,进一步寻求盈利空间,从而更好的兑现对资金方(宁波老板、台湾林太以及南国投)的利益承诺。
对此,宝总寄希望于服饰公司可以在即将披露的财报中释放利好消息,从而进一步刺激股价上涨,最终皆大欢喜。
然而不出意外的是,意外还是出现了,面对宝总的建议,服饰公司的蔡总不置可否,这也为接下来强慕杰和南国投对宝总的“釜底抽薪”和“砍手跺脚”埋下了伏笔。
三、扶老太太下楼梯:“宝强大战”的第二回合
经过开盘价之争后,宝、强双方都掌握了大量的“筹码”。结合“钱、货两全”这一重要前提,我们解析一下双方斗法的第二回合——扶老太太下楼梯。
前面提到,强慕杰和南国投将服饰公司的股价一举拉到25.5元的高位,但他们接下来的操作却是不断低价抛售服饰公司的股票,然后再以更低的价格重新将股票买回来。
例如,在股票处于25元的情况下,以17元的价格降价卖出,然后再以16元的价格买入。
对此,我们或许会产生一个疑问,17元卖出,16元买入似乎是赚了1元钱,但是25元的价格下,以17元卖出岂不是亏了8元钱?
站在“散户”的立场上,似乎是这样的道理,毕竟,想在股价下行中“捞钱”,对“散户”来讲难如登天。
但对强慕杰和南国投这样的机构投资者则不然,我们试着分析如下:
一方面,强慕杰和南国投实际控制了多个账户,这些账户内的资金及所持有的股票实为一体。
例如,强慕杰和南国投实际控制了A、B两个账户,从A账户低价抛出的服饰公司股票被B账户买走后,无论是买卖股票的资金(钱),还是所买卖的股票(货)实际仍在强慕杰和南国投的控制之下。
由此,强慕杰和南国投手中的钱和货都未减少,但是服饰公司这支股票的价格却被他们通过这种隐蔽的“自卖自买”打了下来。
另一方面,面对强慕杰和南国投的手段,不明真相的散户在股价暴跌的情况下,只能选择以更低的价格抛售股票,以求割肉止损。此时,强慕杰和南国投再出手接盘这些由“散户”低价抛售的股票,从而以更低的价格拿到了更多的“筹码”。这也为他们后续进一步操纵股价打下了基础。
宝总和他的“舰队”虽然是“草台班子”,但并非一般散户所能比拟,他们很快识破了强慕杰和南国投的伎俩,并且依仗自己掌握的资金和筹码“如法炮制”,也做了一回“扶老太太下楼梯”的“好人”。因为只有“钱、货两全”,才能玩得起这样的“把戏”。
在这段情节中,宝总的“舰队”成员蔡司令对邮票李说了这样一句台词,即“拖拉机开起来。”
这里的“拖拉机”指的是当时资本市场上活跃的“拖拉机账户”,大概意思就是一个主账户下面的若干个子账户。
这种基于对多个账户的实际控制所进行的股票买卖与南国投的“打法”如出一辙,进一步“坐实了”宝总“舰队”对南国投“扶老太太下楼梯”的“有样学样”。
两度斗法未能分出胜负,强慕杰和南国投也意识到,我有你也有只能是“均势”,我有你没有才是“优势”。
为此,强慕杰和南国投决心将宝总“钱、货两全”的优势破掉,并对宝总采取了“釜底抽薪”和“砍手断脚”。
四、强慕杰和南国投采取的“釜底抽薪”和“砍手断脚”
1.釜底抽薪
公开市场没有秘密可言,强慕杰和南国投很快摸清了宝总手中的资金来源,即宁波老板、台湾林太的资金和西国投的配资。对此,强慕杰和南国投通过一系列手段让宁波老板和台湾林太从宝总处撤资。
关于强慕杰和南国投是如何让宁波老板撤资的,剧中并未细表,但从宁波老板“买断离手”的作法来看,商人的“短视”和“急功近利”应当是其中主因。
至于台湾林太的撤资,则多了些算计和权衡。我们前面提到,台湾林太对宝总资助的前提是李李经营的至真园饭店作为抵押担保。而强慕杰的作法则是以更高的价格从李李手中买下至真园饭店。在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李李以至真园饭店提供担保的担保义务也转由强慕杰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对台湾林太而言,既然连为宝总提供担保的李李都撤出了,那么自己也无需再对宝总进行资助,将资金从宝总手中撤出转投到南国投名下才是明智之举。
强慕杰这一招虽是对宝总的“釜底抽薪”,但也给自己带来了风险。因为如果南国投在与宝总的斗法中败下阵来,强慕杰斥巨资买下的至真园饭店就得偿还给林太,这样一来,买饭店的这笔巨资对南国投而言将成为亏空和损失。
2.砍手断脚
我们前面提到,宁波老板和台湾林太对宝总的资助是西国投为宝总“配资”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他们撤资,则意味着宝总要通过卖包子来赚卖奔驰的钱(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实际并没有如此悬殊)。
在这种情况下,宝总已经不再拥有“钱、货两全”的优势,因而也就不再掌握对服饰公司股票价格的“话事”权。
如果这个时候服饰公司的股票出现下跌且跌到一定程度(宝总自己计算的结论是10元),那么依照此前和西国投的约定,宝总就只能接受强制平仓并背负损失的结局了。
我们前面提到,在这样一个节点,恰好到了服饰公司披露财报的时候。作为上市公司,服饰公司依法承担信息披露义务,而年度财报的公布对于市场信心和股价的影响往往显而易见。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披露利好信息,则会提振市场信心,推动股价上涨,反之,则会挫伤市场期待,引发股价下跌。
此前,宝总曾找到服饰公司的蔡总,提出希望服饰公司在财报中披露利好信息,从而进一步推动股价上涨,但蔡总并未予以积极回应。
此后,强慕杰则暗示蔡总要披露利空消息,在开盘价尝到南国投给出的甜头后,服饰公司和蔡总早已对强慕杰和南国投“芳心暗许”。
不出所料,服饰公司发布的财报并没有宝总期望的利好消息,反而是不分红、需应对诉讼/仲裁等一系列利空消息。服饰公司的股价在利空面前不断下跌,当然,这其中自然也少不了强慕杰和南国投的“推波助澜”。
面对这样的局面,宝总仿佛溺水将死之人,眼看着氧气一点点的耗尽,却好似无能为力。
五、“宝强大战”终章:一厢情愿的双雄斗法和未曾想到的三足鼎立
当强慕杰沉溺于“宝强大战”且战且胜之际,他仿佛杀红眼的独狼,丝毫没有意识到身边还有苟延残喘但仍虎视眈眈的另一个“对手”——麒麟会。
聊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再次搬出前面提到的“钱、货两全”的逻辑前提。
按照强慕杰的计划,先通过“釜底抽薪”让宝总的资金方(宁波老板和台湾林太)撤资,从而夺了宝总的“钱”,然后再通过“砍手断脚”让宝总在服饰公司股价下跌之际被强制平仓,借此收割宝总手中的“筹码”(即服饰公司的股票),进而收了对方的“货”,最终让宝总负债出局。
随后,强慕杰和南国投再仰仗自己手中的“钱”与“货”逐步拉高服饰公司的股价,完成利益收割,最终在有序换手交易中悄然离场。
以上就是强慕杰和南国投的算盘,随着剧情的推进,这一计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逐步实现,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强慕杰也在决战前夜来到玲子的夜东京快意畅饮。
但强慕杰没有想到的是,他和南国投的对手除了宝总的“舰队”之外,还有一股势力,就是“麒麟会”。
作为从深圳“杀入”上海的机构投资者,强慕杰和南国投从一开始就没有看得起上海的操盘手们,其中也包括被宝总喻为“老八股”的麒麟会。
因此,在强慕杰的眼中,自己的对手始终是且只是宝总和他的“舰队”,但事实上,这种双雄斗法只是强慕杰的一厢情愿,真实的情况则是强慕杰(南国投)、宝总(“舰队”)以及麒麟会的“三足鼎立”。
相较于南国投这种专业投资机构,由年迈的巫医生领衔的麒麟会与宝总率领的“舰队”更为相似,即都是草台班子,都背负了他人的资金(甚至是性命)。
如果宝总被南国投收割出局,仅凭麒麟会所掌握的“钱”与“货”显然不足以和南国投抗衡,到最后也会和宝总的命运一样——死路一条。
因此,对麒麟会而言,只有收下宝总手中的筹码,才有继续与南国投抗衡的资本,才有继续活下去的机会。也正因如此,在宝总即将被强制平仓之际,巫医生才会和宝总进行一场极限施压的“对话”。
最终的结局是麒麟会出手接替了宝总,一方面将宝总手中的“筹码”收为己有,另一方面出资解决了宝总因“配资”所承受的压力和亏损。宝总在回归原点后潇洒退场。
六、尾声:宝、强各自的结局
1.宝总的“脱虚入实”
在“命悬一线”之际,面对麒麟会抛来的橄榄枝,宝总并没有低三下四的接受对方的“恩赐”,他不仅拒绝了对方给出的“丰厚”条件(200万现金或齐山煤电300万法人股),而且还反将了对方一军,要求对方(及其辅导的拟上市乡镇企业)退出对相关土地的收购并将此前连带收购的土地一并出租给自己。
宝总的理由是:“土地首要还是应该用于生产,而不是换算成资产数字。”
此时此刻,麒麟会看起来似乎是宝总的救世主,但如前所讲,二者实则是互帮互助的关系,就如同赤壁之战中的孙权和刘备。与其两败俱伤,不如互相成全,对于宝总的条件,麒麟会不可能不配合。
“明明都剩最后一口气,跟我装什么活神仙。”这是我对宝总心思的揣测,或许这也是他面对麒麟会的“底气”。
这里有两处颇耐人寻味:
一是94年的宝总作出的选择恰好暗合了国家现在倡导的“脱虚入实”,“主旋律”来的就是这么猝不及防;
二是宝总要保住的那片地位于上海市川沙县(已撤销),2011年,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在川沙破土动工,2016年正式开园,不知年过半百的宝总会不会来这里和玲娜贝儿(诨名“川沙妲己”)合影留念。
2、强慕杰的“锒铛入狱”
从粉墨登场到黯然谢幕,强慕杰一心想击败宝总,以报当年“收尸”之仇,而玲子的存在,又让二人的斗法平添了几分“雄竞”的意味。
然而遗憾的是,正如宝总所言,强慕杰从未赢过他,过去没有赢,这最后一次也没有赢,不仅没有赢,还搭上了自己的清白和自由。
根据剧中旁白介绍,强慕杰在“宝强大战”中动用了南国投3000万资金并造成了损失,最终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结合剧情,让强慕杰锒铛入狱的3000万,应该就是他收购李李的至真园饭店的那笔款项。如前所讲,这笔收购从一开始就给强慕杰埋下了一枚“定时炸弹”。
最终,“宝强大战”的落败也让强慕杰斥(单位)巨资买入的至真园饭店作为抵押物落入台湾林太之手,南国投的3000万终究还是打了水漂。
而强慕杰之所以落败,归根结底还是要回到我们前面提到的“钱、货双全”的逻辑里来解释。
接盘宝总之后,麒麟会手中的“筹码”已足以和强慕杰及南国投分庭抗礼。
南国投手中的“钱”与“货”则不足以让他们随意操控服饰公司的股价,而此前利用服饰公司释放利空消息打压股价带来的损失也就很难再通过拉抬股价予以挽回。
原计划的“杀敌1000,自损800”变成了“杀敌为0,自损800(甚至更多)”,强慕杰的落败和入狱也就顺理成章了。
(全文完)
后记:
在撰写剧评之后,我对《繁花》中呈现的商战久久不能释怀。诚然,得益于编导演的优秀,即便对资本市场不甚了解,也能感受到那种戏剧冲突和峰回路转,但如果我们对其中的原理、逻辑、因果关系了解的更多一些,那么看剧何尝不会增添一分别样的趣味。
怀着这样的心情,我写下了这篇商战解析,期望能为大家的观剧体验增姿添彩。
最后,希望大家喜欢《繁花》,也喜欢这篇商战解析。
(注:文章封面图及文中插图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