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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损三千万!京都所代理某煤炭能源类EPC总承包工程合同纠纷全面胜诉
发布时间:2024-01-22

本案是煤炭选洗EPC总承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起因系委托人EPC总承包建设的某大型国有选煤厂工程在投产后,发包人(即案件原告,山西省煤炭行业龙头国企之一)认为选煤厂工程的生产能力不符合约定,由此诉至法院,索赔近三千万。


  委托人(本案被告)为专业从事煤炭洗选的国际工程公司,在国内煤矿洗选行业颇具声望,被诉后,其二十年积攒的诚信商誉、技术标杆的企业形象遭受质疑。因此极为重视,在收到法院通知后即委托京都所唐利君律师、梁薇律师代理案件。


  本案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全面扎实,证据链较为完整,整体诉讼形势对委托人不利。具体表现在,其一,对于争议焦点问题,双方均各执一词,且均有证明力大小大致对等的证据相互抵消彼此的主张,让法官陷于“雾里看花”的局面;其二,对于工程产能是否属于工程质量范畴,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该问题并未规定,法官自由裁量空间大。此外,不同于常见的建工案件,本案不仅有土建施工,还涉及生产设备、生产系统的运转和联动,即该工程是一个“活”物,生产能力牵涉大量的选洗煤专业技术问题,如何在庭审短时间内,结合法律语言,通俗易懂、简明扼要地向法官阐明各中缘由,以说服法官采纳我方观点,也是对于律师专业和庭审技巧的考验。


  本案第一次开庭定于2022年春节假期后,时间紧急任务重,代理律师从委托人仓库搬回本案十余年的工程历史材料共六大箱,全面梳理研读,并以原告证据为镜,反复推演、探寻最佳的诉讼策略。在整卷组证工作中,代理律师对庞杂文件逐一甄别,不放过任何对委托人有利的线索,终于找到了一份被委托人遗忘的重要关键性文件,完成组证工作。第一次庭审后,法官启动司法鉴定,鉴定结论对委托人不利。在此情况下,代理律师迅速调整诉讼策略,并建议委托人提起反诉索要工程欠款,通盘解决全部历史遗留问题,避免诉累。第二次庭审中,代理律师及时抓住对方代理人提交的证据上的“利我”事实和漏洞,弥补我方证据链的“缺憾”,达到证据相互印证,证据链闭合之状态,最终促使法官采纳我方主张和意见,驳回了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支持了我方反诉请求。本案代理工作,维护了委托人业内声誉和商业诚信,获得委托人高度赞许,委托人称“一块石头落地了”。


  本案审结历经二年,感谢当地法院秉承公平正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所将持续以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