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数据交易所更新数据产品挂牌合规评估指引系列材料,发布《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安全合规指引》《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合规注意事项清单(第一版)》《数据产品挂牌合规评估法律意见书模板》等文件。
“合规指引”从以下方面提出合规要求:
一是主体合规。数据交易主体需要满足符合条件的主体资质,以及合规经营能力。
二是数据安全管理体系。主要考察数据交易主体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安全管理部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及管理、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数据安全技术保护体系、数据安全人员、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等方面。
三是数据来源合法。上海数据交易所在收集公开数据、自行生产数据、协议获取数据、收集个人信息方面分别作出要求。
四是数据产品的可交易性。数据产品的可交易性是指在数据来源合法的基础上,该类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具有合法性、可控性、流通性。重点考察数据产品内容合法合规、重要数据交易合规、实质性加工和创新性劳动、数据产品应用场景与使用条件、数据产品出境合规、数据交易协议内容合规。
“合规注意事项清单”以清单形式,列明了合规指引四大要求及对应检查事项和参考证明材料。
“合规评估法律意见书模板”区分简版和详版。简版法律意见书对外公开,详版法律意见书原则上不对外公开。评估律师应在意见书中就数据产品的主体合规情况、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数据来源合法性与产品可交易性等开展重点论述。一般情况下,上海数据交易所将在评估律师上传意见书后的一至三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