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700-3900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700-3900

彭吉岳、李靖宇成功辩护,王某涉嫌诈骗罪最终被判无罪
发布时间:2024-04-11

近日,京都律师事务所彭吉岳、李靖宇参与辩护的王某涉嫌诈骗等罪一案,法院最终宣告诈骗罪不成立。按照指控金额,一旦认定诈骗罪成立,当事人将面临10年以上刑期,京都律师的卓越辩护帮当事人捍卫了宝贵的自由。


  一、团级干部王某帮别人办理北京户口被骗,还把自己“帮进了看守所”


  本案当事人王某在某部队任团级干部,在多年的领导生涯中王某接触了形形色色的人,其中不乏一些号称“有资源、能量大”的人,李某便是其中之一。李某对王某讲,自己是某研究院的,认识很多国企大领导,可以用企业落户指标给社会上的人解决北京户口,问王某能不能帮忙找点客户,一起赚点钱。王某见李某开豪车、住别墅,便信以为真。


  王某人脉资源很广,很快就和两个朋友联系到几十个想办理北京户口的人,并对每人收取了几十万元不等的“落户费”并交给李某去“运作”。然而,李某拿到数百万元“落户费”后“能量”顿失,人也消失了。


  很明显,大家被骗了,通过歪心思落户风险太大。


  但是王某不敢告诉大家真相,便开始想新的办法给大家办户口,并且以“加急费”的名义再次收了几个客户一部分钱。然而,新的门路依然走不通。最终苦等无果的“客户”们报警,王某被以诈骗罪刑事拘留。


  二、同案犯认罪认罚还另案先行判决,辩护律师确实面临一道“难题”


  本案中,王某的两个朋友也一起参与了介绍客户、收取“落户费”的过程,但是三人各自打着不同的算盘。但是无论如何,几百万“落户费”打了水漂,谁也逃不了干系。因为种种原因,王某的两个朋友先被逮捕并移交审判,检方指控二人构成诈骗罪,二人迫于压力,也缺乏冷静、专业的分析,稀里糊涂地“缴械投降”选择认罪认罚。


  在王某的案件移送法院审判时,二同案犯的判决已经生效,双双被判十几年有期徒刑。这对本案形成了天然的挑战,实践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共同犯罪各被告人分案审理的情况并不少见,其中有法律规定的原因,如各个案件办理进度不同,必要时可对部分案件先行审判。另一方面,也不排除个别办案机关意图“分化瓦解”,通过对次要人员先审先判,营造木已成舟的事实状态而“围剿”主要人员。


  一方面,案件定性虽然存在较大争议,但是已经起诉到法院,代表国家机器已经启动并前进了大部分路程,想让这台机器回到原点,难啊!另一方面,同案判决已经生效,想要推翻谈何容易?两难之下如何抉择,这是刑辩律师必须敢于和善于面对的考验,也是对刑辩律师专业、智慧、胆识的考验!


  三、主动取证,辩方新证据撼动指控逻辑,开庭后法院要求检方再次补充侦查


  认罪or不认罪?这是个问题。突破点之一是调查取证。检方认为,李某跑路、王某明知道已经无法办理户口的情况下,仍然不向被害人说明真相,反而继续以“加急费”为由继续向部分被害人收取费用,维系骗局,完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对此,王某的辩解称“加急费”并不是幌子,自己当时确实在寻找新的“人才引进”等方式帮助客户落户。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也从没打算私吞客户的费用,自己的行为虽然不对,但也从没想过诈骗。


  口说无凭,这也是很多辩解或辩护工作戛然而止的地方。要想使辩护观点产生力量,必须想办法找到证据支撑。但是,最了解案件事实的被告人已被羁押,很多证据线索并不容易落实。在一次会见时,被告人说起当时新找的人姓葛,辩护人猛然想起一份银行流水中有葛某某的名字。最终经过确认,葛某某就是王某通过新途径找来办理户口的人,辩护人还顺藤摸瓜找到了当时和葛某某公司签订的合同以及收费凭据。这证明王某确实在想新办法办理户口,并且收取的“加急费”也付给了葛某某,其并未截留和私吞。


  如此一来,检方指控王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体系就出现了松动,在第一次开庭之后,法院要求检方再次就该问题进行补充侦查。


  最终,法院采信了辩方意见和证据,宣告王某不构成诈骗罪。


  四、“士可杀不可辱,枪毙了我也不会认同我诈骗了人家”,被告人的“硬骨头”增添了本案底气


  一个案件有好的结果,除了公正司法的办案机关以外,也离不开被告人、家属以及辩护律师的坚持。本案中,面对诈骗罪这一带有一定道德评价色彩的指控,军人出身的王某很不愿意被别人当成“骗子”。他愿意变卖家产去偿还客户的损失,但是不愿意被贴上骗子的标签。王某的坚定给辩护律师增加了底气,律师的专业分析和讲解也使王某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念。辩护人和被告人拧成一股绳,再加上家属的充分信任,辩护律师敢于放开手脚,最终取得了理想结果。


  五、法律需要被信仰,无论面临什么条件,辩护律师都要敢于“亮剑”


  辩护律师作为“在野法曹”,没有权力、没有资本,只能以法律作为捍卫当事人权益的武器。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民众对法律的信仰,是在一次次法律的正确实施中树立起来的;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在法律人一次次的坚守和争取中得来的。无论现实环境如何,无论个案条件如何,辩护律师都要敢于秉“法”直言,恪尽职守,在每一个案件中,为法治的进步尽一点绵薄之力。


  (因当事人身份较为特殊及涉及隐私信息,本案姓氏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