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汤建彬律师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肖某某故意杀人案的不核准死刑裁定书,通过汤建彬律师专业细致的辩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肖某某死刑,将该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该案一、二审法院判决认定,2018年2月21日,肖某某在汕头市龙湖区某酒吧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后,持刀造成一死一伤的后果,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肖某某死刑立即执行,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对肖某某案死刑复核。
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期间,肖某某家人委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汤建彬律师担任辩护人。汤建彬律师会见被告人,仔细查阅案件相关证据和材料,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研究,认为案件在事实认定和证据方面存在多处疑问和争议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同时,恳请死刑复核承办法官结合肖某某具有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等从宽量刑情节,不核准肖某某死刑。
经多次与死刑复核法官沟通辩护意见,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不核准死刑,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审理的死刑复核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