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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国际信托法前沿研讨会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2024-07-02

6月29日主会场


  


  2024年6月29日-30日,由南开大学法学院、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主办,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京华世家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协办,北京信托法学会支持的“第三届国际信托法前沿研讨会”(简称“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汇聚二百余位境内外专家学者及一线从业人员,关注信托普惠服务与行业特色转型,深入探讨信托法修订、信托登记、信托税制及受托人信义义务等信托法领域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聚焦以信托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走出有中国特色的信托发展之路。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韩良主持开幕式。


  


  (韩良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


  南开大学党委副书记梁琪,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宋华琳,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国外贸信托董事长李强作开场致辞。


  在大会主题演讲环节,原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利孝和基金教授(信托法及衡平法)何锦璇围绕“信托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进行主题发言。


  研讨会正式发布了《找准定位转型创新普惠服务助力强国——中国信托高质量发展报告》(简称“《报告》”)。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国外贸信托董事长李强,原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概还,中国外贸信托总经理卫濛濛,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高级合伙人肖树伟,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韩良共同启动了《报告》发布仪式。随后卫濛濛就《报告》亮点作出解读。


  


  (《中国信托高质量发展报告》发布仪式,从左至右依次为韩良、肖树伟、高传捷、李强、蔡概还、卫濛濛)


  研讨会下午的主题演讲环节第一部分以“国际信托立法动态与中国信托法修订建议”为主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韩良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凯原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沈伟,日本信托法协会理事长、东京大学法学院名誉教授、日本学习院大学法学院教授神作欲之,澳门金融法律学会理事长、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毕经纬,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文华进行分享。


  研讨会下午的主题演讲环节第二部分以“信托财产独立性与信托登记、信托税制等配套机制研讨”为主题,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概还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联席主任、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周小明,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韩良,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税法顾问、家族信托法律事务中心执行主任高慧云,中国外贸信托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官秦江卫进行分享。


  


  (韩良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韩良以“我国信托登记的功能主义定位与制度建构”为题,分别介绍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信托登记制度以及我国信托登记制度面临的困境。韩良在此基础上指出,信托登记的实质是信托法律关系登记,应该以“功能主义”为指导,将信托登记与信托财产物权变动登记相分离,从保障信托设立的有效性、彰显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为信托监管及争议解决提供基础分类登记服务的功能出发,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全国统一信托登记体系。


  


  (高慧云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税法顾问、家族信托法律事务中心执行主任)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税法顾问、家族信托法律事务中心执行主任高慧云以“信托法配套法规指信托税收征管办法研究”为主题展开演讲。高慧云指出,信托税制已成为我国信托登记制度的法律障碍。在信托设立和终止环节,应坚持形式转移不征税的原则,并增加信托财产专户和会计处理规定;在信托运行环节,宜将信托视为一个独立的财团或基金,对信托单独计税,并由受托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此外,还可以设立税收信托税收征管办法统一信托相关纳税规则,以避免税收法案的繁琐修改,提高立法效率。


  圆桌讨论环节,京华世家家族办公室副总裁、合伙人李南担任主持人,就“信托法与慈善法的衔接及慈善信托创新实践”与圆桌嘉宾展开研讨。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概还,中国外贸信托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徐小宁,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王虹,德恒全国财富管理业务中心秘书长、德恒杭州家族财富管理法律中心执行主任张健参与讨论。最后由江平奖学金获奖者、北大法学院兼职导师张笑滔做研讨会小结。


  6月30日分会场A:“资产服务信托分”论坛


  在“资产服务信托”论坛,围绕“惠普财富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构建财富生态,推动服务创新”和“新型资产服务信托的创新模式前瞻”三个部分进行主题演讲及圆桌论坛讨论。


  


  (裴斐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第一部分“惠普财富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裴斐担任主持人,她表示经过昨天的研讨,大家收获颇丰,今天将继续探索普惠财富管理服务的高质量发展。财富规划管理,新中产阶级中不仅家庭结构相似,财富规划需求也有着明显的趋同,如何规避财富风险,在实现稳健的财富积累和增值的同时,兼顾不同家庭的以及不同家庭成员的多层次需求是普惠财富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意。


  泰康保险集团管委会成员兼合规负责人、泰康法商服务中心主任靳毅,中国外贸信托副总经理王大为,兴业国际信托财富事业部总经理何维,日本东北大学法学院原教授、现天津大学法学院英才教授温笑侗分别就研讨主题进行分享。


  第二部分“圆桌讨论:构建财富生态,推动服务创新”环节,由京华世家家族办公室董事长聂俊峰担任主持人,与圆桌嘉宾中信信托企业家办公室负责人陈巧、中诚信托财富中心总经理和晋予、中粮信托家族办公室总经理吴海波和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合伙人滕杰展开研讨。滕杰指出,家族办公室需要的内部素养不仅局限于法律素养,也要扩展到会计素养、财务素养,甚至是人文情怀素养。


  


  (从左至右依次为聂俊峰、陈巧、和晋予、吴海波、滕杰)


  第三部分就“新型资产服务信托的创新模式前瞻”为主题展开演讲,中国外贸信托首席战略官陶斐斐主持,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颖芝,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后藤元,中国外贸信托特殊资产服务信托部总经理王张悦,苏州信托服务信托部副总经理张坤,北方国际信托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贾林分别作主题演讲。


  研讨会A会场闭幕式由中国外贸信托首席战略官陶斐斐做会议总结,本次国际研讨会参会人员超过200位,发言嘉宾48位,其中来自信托公司33家,银行保险机构超过15家,来自境内外的高校科研院所超过10家。研讨会聚集了产学、研各界,不仅仅是躬身入局者,更是躬身耕耘者,正是因为每一位信托人,大家在为了信托制度的普惠化,行业的特色转型在努力奋斗。


  6月30日分会场B:“资产管理信托与受托人责任”论坛


  在“资产管理信托与受托人责任”论坛,围绕“资产管理信托特色化发展”“信托如何更好地服务五篇大文章”“受托人法律责任与履职尽责实践研讨”三个部分进行主题演讲及圆桌论坛讨论。


  


  (滕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第一部分“资产管理信托特色化发展”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作人滕杰担任主持人,他表示在信托行业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从非标融资到转型发展的过程,并在新规的出台后,资产管理信托业务不断推陈出新,创造新模式。然而,信托业务的创新也带来了挑战和问题。作为信托行业参与者、研究者和推动者,我们需要从不同角度看待资产管理信托的发展,并寻找差异化定位。


  上海信托副总经理叶力俭,建信信托股权投资业务总监、建信北京总经理陈铨,江苏信托副总经理肖冬雪,中国外贸信托标品投资部总经理孔彦作主题演讲。


  第二部分“圆桌讨论:信托如何更好地服务五篇大文章”环节,由中国外贸信托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徐小宁担任主持人,与圆桌嘉宾原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爱建信托总经理助理许奎军,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张洪波,兴业碳金融研究院高级绿色金融研究员尹春哲展开研讨。


  第三部分“受托人法律责任与履职尽责实践研讨”由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副主任柏高原担任主持人,他提到,近年来,我国信托业的转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这一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法律纠纷与争议。这其中,受托人的责任无疑是其中的核心问题,监管层、学界都对有关受托人的法律责任和履职尽责的监管法律问题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信托领域案件审判资深法官,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宪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副教授汪其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赵廉慧,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席月民进行主题分享。


  


  (柏高原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副主任)


  会议结束,韩良教授就两天会议议程进行简要总结,感谢各位发言嘉宾为研讨会带来的智慧闪光,也代表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向参会各方表达了真诚的感谢。会议在参会嘉宾的热烈掌声中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