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已生效实施两个多月,企业界对于公司法修订带来的重大影响的感受越来越深。为使公司高管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法的修订内容,防范履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9月2日下午,京都所公丕国、朱元霄律师来到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北京精确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精确集团”)进行《新公司法时代民企高管的履职要求与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精确集团董事长任松先生携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一级公司高管二十余人参加了培训。
朱元霄律师首先结合新《公司法》修订背景,围绕“完善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规制大股东权力”等修订要点进行解析。之后,朱律师重点围绕本次公司法修订,对高管忠实、勤勉义务的新要求进行讲解:针对忠实义务,通过讲解关联交易、谋取公司商业机会、同业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等条款,并结合实务案例,帮助高管深刻理解忠实义务的内涵和具体要求;针对勤勉义务,朱律师通过分析两起裁判案件,明确了违反勤勉义务的实务认定标准,并就事前、事中两方面注意义务,为高管们提出风险防范建议。最后,朱律师结合与民企高管相关的多个刑事罪名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二》新增的民企高管罪名,例如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资产罪等进行具体讲解,并就民企高管刑事责任的风险防范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
公丕国律师以新法修订的深层次原因为视角,讲解了新法时代民企高管如何顺应时代变化防范纠纷风险。公律师提出,以新《公司法》修订为开篇,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十二》、两高《涉税司法解释》、证券领域新《国九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等法规文件,加大企业主体的法律责任和违法违规的惩罚力度,中国已进入“严刑峻法”的新法时代。新法修订的深层次原因,是适应我国由“高速度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治国理念的变化,是一个旧时代结束新时代来临的法律体现。在此时代变革背景下,法律是促进时代变革的治国利器,企业高管更应注重个人民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的防范。对此,公律师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学习研究政治经济学,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研究国家政策和行业形势,“法于自然”,顺势而为;二是梳理过去遗留问题,摈弃过去落后思维,树立企业现代化管理理念;三是严守刑事犯罪红线,有问题请教专业人士,理性面对刑事问题,避免激化升级矛盾。最后,公律师提出公司法律顾问的四个作用,按重要程度依次为:一预防公司高管与公司有关的刑事责任;二预防公司高管与公司民事责任连带;三预防公司纠纷;四处置公司纠纷。
培训过程中,两位律师与参会高管们进行了充分互动,面对面解答管理人员所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与会人员也纷纷表示,本次培训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不仅紧贴业务需求,而且重点突出,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答疑解惑,干货满满。
精确集团董事长任松先生强调:公司高管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加强法律学习,紧密围绕集团发展战略,忠实履职,勤勉尽责,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助力公司业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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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确集团是国内领先的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集团化企业。公司总部位于北京,与国内外多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涵盖中大型银行、券商、信托、保险公司、私募等。
精确集团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传承实体产业投资运营管理基因构建消费生态平台,打造融合医食住行养娱,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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