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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嘉律师接受《法治周末》采访
发布时间:2025-03-09

随着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正式实施,脱氢乙酸钠及其钠盐被大范围禁用,涉及面包、糕点等7类食品。脱氢乙酸钠及其钠盐是否真正从面包、糕点等7类食品中消失呢?又有哪些替代品?


  为此,《法治周末》记者于2025年3月6日对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张思嘉律师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进行了采访。


  法治周末记者就“新国标的实施对食品行业法律法规体系有何影响?脱氢乙酸钠的禁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有何影响?法院判决中如何界定'合理使用'与'滥用'?您认为未来食品添加剂的监管趋势是什么?”等问题采访了张思嘉律师。


  张思嘉律师认为,新版标准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新版标准的修订和实施,使得食品安全标准更加科学、严谨和动态调整,为食品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生产企业需根据新标准调整其产品配方,确保所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符合新的规定,这可能涉及到重新设计产品配方、调整生产工艺等。


  张思嘉律师认为,未来食品添加剂的监管趋势是加强法规完善与执行,随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的实施,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标准将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食品添加剂(如植物提取物和微生物代谢产物)的合理使用,同时,推动天然食品添加剂的研发与应用。


  张思嘉律师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合理使用是指在规定的范围和限量内使用食品添加剂,而滥用则包括超范围、超限量或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法院在判决中通常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超出限量,是否非法添加标准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