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7日,由北京市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与草原狼刑辩团队联合主办,草原狼刑辩团队承办的环食药知犯罪辩护疑难问题研讨会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圆满举办。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旭,检察机关原司法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章宣静,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草原狼刑辩团队创始人、内蒙古守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春风,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汤建彬、副主任兼秘书长张思嘉,副主任吕岩,银川分中心副主任何文涛,西南政法大学博士曹妍,呼伦贝尔市当地律协及律师同仁,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同仁等40余人参加了线下参会,线上一千余人同步参与了直播和交流。
本次研讨会聚焦“环食药知犯罪辩护疑难问题”议题,旨在通过经验交流、思想碰撞,提出问题、形成共识,从而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推动源头治理与法治建设,形成良法善治的治理格局。
吕岩
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吕岩律师首先感谢了作为东道主的曹春风律师热情细致的安排,感谢参与现场活动的各位嘉宾和同仁,简要介绍了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的成长经历和平台建设,并再次呼吁和诚邀全国各地律师同仁、法律共同体、致力于环食药知领域研究的有识之士加入中心,共谋发展。
研讨会分享环节
汤建彬
第一位分享嘉宾是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汤建彬律师,其分享的题目是《食品药品犯罪热点疑难问题的辩护思路》。汤建彬律师结合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导入实践案例,详细分析了假药及假药生产行为的认定,提供假药罪和销售假药罪的不同适用及对刑期的影响,假药金额如何认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利基础及受害人放弃赔偿权对公益诉讼的影响等疑难辩护问题,并梳理了对应的辩护思路。
徐宗新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律师对汤建彬律师的分享进行了与谈,徐律师强调了此类犯罪的案件事实和法律的适用在不同的部门法之间存在关联和争议,属于疑难复杂案件,针对其中的专业问题应积极引入专家辅助人,以便更好地说服法官采纳辩护意见。
曹春风
第二位分享嘉宾是草原狼刑辩团队创始人、内蒙古守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春风律师,其分享的题目是《以数据模型为视角看食药环知犯罪辩护思路的结构设计》。曹律师首先强调了对于环食药知案件归类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提出了环食药知类案件辩护的特殊性在于此类犯罪多数属于行政犯,可以借鉴曹律师独创的毒品犯罪辩护中的9+1要件辩护法,将行政法领域辩护前置,先从行政法领域争取出罪,后续再结合9+1要件辩护法,从主体、程序、证据、构成要件、量刑情节等再结合辩护策略的灵活性去构建环食药知类犯罪辩护的架构。
韩旭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旭对曹律师的分享内容进行与谈。他认为曹律师分享的内容实在且实用,提出的案卷事实不等于案件事实,具有创新意义。同时。他肯定了曹律师提出的前置+9+1+N辩护法。韩旭强调,对于如何对环食药知案件辩护,应从六个方面,特别是专家证人、社会危害性,把握总则分则关系,主客观性一致等规则进行全面辩护,才能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曹妍
第三位分享嘉宾是西南政法大学曹妍博士,其分享的题目是《从“行政执法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关于食药环知案件的证据转化问题的思考》。在食药环知案件中,有部分证据源自行政执法环节,如何从“行政执法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成为实践中的关键问题。曹妍博士在食药环知案件证据转化问题的规则构建路径方面有四点思考:一是明确可转化为刑事证据的范围,即哪些能直接转化、哪些只能作为线索在后续引导侦查要区分清楚;二是从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方面建立此类案件“行刑”衔接中证据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三是让辩方有平等对抗和救济空间;四是健全专家辅助人制度以帮助法律从业者突破专业壁垒。
章宣静
检察机关原司法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章宣静老师作为与谈人,指出应当对于刑事案件中大量出现的“鉴定报告、审计报告、检测(检验)报告等”混乱现象厘清源头,才能对相应司法会计鉴定等各种名称的财务数据及资金分析统计证据有效质证,进而才能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专家顾问与研究员聘任
茶歇环节,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汤建彬、草原狼刑辩团队创始人曹春风律师为韩旭教授、章宣静老师颁发了专家顾问聘任证书。
副主任兼秘书长张思嘉为西南政法大学曹妍博士颁发了研究员聘任证书
总结发言
张思嘉
最后,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张思嘉进行了总结发言,其感谢了东道主曹春风律师的精心安排和布置,感谢了与会的嘉宾和线上参与的同仁朋友。
她对上述发言嘉宾的内容进行了简要评述概括,谈到这一类犯罪涉及行刑问题,要善于以违法的二元立法体系为切入,在严格区分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依法做不构成犯罪的无罪辩护。
她说,要注重对行为社会危害性的整体评价,敢于、善于运用《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作为刑事辩护的切入点,以“但书”规定的司法化依法出罪,同时,要注重对前置不法的认定,行政犯的司法认定,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的角度,必须以行为违反相关行政法律规定为前提。
她表示,还要注重对违法的实质评价,要重视关联性审查,强化对关联性欠缺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对检材来源不明的鉴定意见、检验报告,善于从关联性角度提出不具有证据能力的质证意见,要积极适用专家证人出庭制度。
最后,张思嘉律师向各位朋友介绍了中心后续的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