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财金〔2012〕515号”文件核准了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抚顺城投”)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的申请。此次抚顺城投申请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为10年,所筹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月牙岛配套工程等项目。京都上海分所作为抚顺城投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由合伙人王众、马永明律师为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国开证券。
京都上海分所曾于2010年协助抚顺城投发行了15亿元公司债券,加上本次发行的额度,京都上海分所共协助抚顺城投发行了30亿元公司债券,很好的支持了抚顺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