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9日,由我所合伙人朱勇辉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山东能源集团董事长马厚亮(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该案系山东齐鲁银行“12·06”特大伪造金融票证案牵扯出的九名厅级干部系列案件之一。今年1月9日,山东省纪委在新闻发布会上将马厚亮受贿一案定性为“大案要案”。
根据起诉书,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厚亮受贿7笔共22起受贿事实,合计受贿金额达3931万余元。朱勇辉律师为其中5起事实共3787余元“受贿款”做了无罪辩护。当天,案件从上午9点一直审理到晚上21点30分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此案在山东影响巨大,备受业界及新闻媒体关注,《华夏时报》及各大新闻门户网站已对此案的审理进行了跟踪报道。
相关报道:
凤凰网:http://finance.ifeng.com/bank/special/qiluyinhangpiandaian/
中国经营网:http://www.cb.com.cn/1634427/20120109/322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