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广告法》自2015年9月1日实施。为了贯彻实施《广告法》,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于2015年9月7日在北京紫玉饭店召开座谈会。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中国质量网、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及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代表进行广泛座谈。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我所合伙人李秀娟博士应邀出席会议并做了发言。
她指出,新的《广告法》亮点颇多。如增加了对虚假广告惩罚性措施、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等,对于维护诚信文明的广告市场秩序,将起到规制性作用。
座谈会上,与会者还以个案为例,就该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虚假广告的识别、名人代言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