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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专访吴立伟:庭内帮当事人辩护 庭外助其回归
发布时间:2015-11-20

看上去是一个文弱书生,他却用瘦削的肩膀担起了维护法律公平的大义;说起话来温文尔雅,他却满怀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热血激情。


他就是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合伙人吴立伟律师。他曾在某公安高等院校执教25年(1987年-2011年),主讲刑法、刑诉法,有扎实的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吴立伟198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近30年的律师生涯为他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信誉口碑。他办理的轰动全国的歌手李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浙江省台州污染环境入刑首案、于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等一系列在全国颇具影响力的案子,更是让他成为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成为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团队的典型代表。


在吴立伟律师的执业生涯中,遇到过特别多的当事人只是因为一念之差才触犯了法律,除了在法律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生活上吴立伟律师也本着一颗善良的心去开导和鼓励他们,让他们不要自暴自弃,鼓励他们重返社会、回报社会。


在吴立伟律师的当事人中有不少是演艺界的明星,吴立伟律师呼吁社会去善待、去帮助这些人。


吴立伟律师认为,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一贯强调刑罚的教育和挽救作用,一贯坚持对违法犯罪人员在各方面不予歧视。在他们接受了法律处罚后,非因法律原因并有法律依据,不应剥夺或限制他们从业、就业的权利。


如果以法外方式剥夺或限制这些公众人物的从业权利和自由,损害的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权益,更是对法治政府的公信力、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的损害,这个后果,远比其继续演艺事业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效应严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