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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所合伙人柳波律师应邀参加“中国资本刑法:定位与重构”高峰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3-12-03来源:新京报作者:loli

柳波律师(左)和高铭暄教授(中) 

       2013年11月30日下午,“中国资本刑法:定位与重构”高峰研讨会在北师大高铭暄学术报告厅举行。 此会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检察日报理论部、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方圆律政杂志共同主办。 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柳波律师应邀参加。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要求,放宽注册资本的交付时间,这一注册资本的改革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但中国资本一直以来都面临着一个悬而未决的根本性问题——资本的本性能否得到刑法的尊重和宽容。对于资本,刑法应该持何种立场和原则,刑法应否对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注册资本罪等罪名进行限缩或废止,以作为对注册资本改革的回应?基于上述思考,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检察日报理论部、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方圆律政杂志共同主办了此次研讨会。

       研讨会邀请了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地方司法机关等机构的资深专家型官员、知名法学家和经济学家、金融商务精英、知名资深律师、知名媒体精英与会研讨。
       研讨会集中探讨了资本的性质、价值与法律政策,中国刑法对待资本的传统立场、方法和反思,中国资本市场的定位与重构,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与抽逃出资罪的存废或修改,在民间金融即将放开的背景下,如何修改和限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否认定为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等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