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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所与《法制日报•周末》主办的新律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09-06-03来源:新京报作者:loli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于2007年10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恰逢新《律师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京都律师事务所和《法制日报•周末》报社发起并主办“新律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会议于2009年6月2日下午15:00整在法制日报社8层会议室召开。

    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律师与合伙人曹树昌律师、合伙人金杰律师、合伙人朱勇辉律师、合伙人常俊峰律师作为主办方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参加本次座谈会的专家学者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陈国庆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五庭张明副庭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方工副检察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光中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老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老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英辉老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副主任、警察法治研究所所长孟昭阳老师。参加本次座谈会的律师同仁包括: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主任谢炳光律师;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晓虹律师;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柴冠宏律师;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毕文胜律师。

    本次座谈会由《法制日报•周末》报社万学忠总编辑主持。会议开始,首先由《法制日报•周末》报社常少阳社长和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律师致辞,紧接着与会专家学者和律师们针对新律师法实施一周年来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围绕主题各抒己见,精彩纷呈。其间既有观点的碰撞,也有强烈的共鸣,与会嘉宾从各个角度对新《律师法》的执行、发展和完善给出了评价、提出了展望。会议共持续了4个小时,至晚19:00方结束。

图为新律师法实施一周年研讨会现场

图为我所主任田文昌律师致辞

图为《法制日报•周末》报社常少阳社长

图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光中老师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方工副检察长

图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老师

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陈国庆主任

图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老师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五庭张明副庭长

图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英辉老师

图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副主任、警察法治研究所所长孟昭阳老师

图为我所合伙人曹树昌律师

图为我所合伙人金杰律师

图为我所合伙人朱勇辉律师

图为我所合伙人常俊峰律师

图为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主任谢炳光律师

图为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晓虹律师

图为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柴冠宏律师

图为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毕文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