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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副所长靳光瑾老师来我所做“法律语言应用”讲座
发布时间:2009-04-03来源:新京报作者:loli

 

    2009年4月2日下午,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副所长靳光瑾老师来京都律师事务所做了关于“法律语言应用”问题的讲座,京都所主任田文昌律师主持讲座,共计30多名京都所律师听取了讲座并与靳老师展开了热烈讨论。

    靳老师围绕法律语言研究、语言的歧义性和语言信息技术三个问题展开讲座:(1)关于法律语言研究,主讲了法律语言学的研究重点,包括法律程序中的口语问题、法庭上的语言交流问题、法律文件中的书面语问题、语言学分析在法律中的问题、法庭中的多语双语问题和语言学家出庭争议问题等等;(2)关于语言的歧义性,讲述了各种常见的语法错误,并举例说明了律师工作中常见的合同歧义和离婚协议中的歧义;(3)关于语言信息技术,重点讲解了语言信息技术在知识挖掘和文本匹配上的重大功用,并指出若能很好的运用语言信息技术,将是律师办案的一大帮手。

    靳老师在讲座中列举了许多贴近律师工作的实例,田文昌律师也结合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探讨了庭审过程中的“预设和蕴含性语言”,引起了在座律师的积极思考和广泛讨论。在讲座的互动环节,律师们纷纷提出问题向靳老师讨教。最后,靳老师指出,提高律师的法律语言能力,应当注意以下两点:(1)学习数理逻辑和数理语言学;(2)用心分析平时工作和学习中经常运用到的语言。

    本次讲座历时两个多小时,内容充实,气氛热烈,深深吸引了在座的每位律师。大家纷纷表示,靳老师的讲座令大家受益匪浅,不仅有利于律师业务水平的提高,还为大家开启了一扇研究法律语言艺术的窗户。

图为我所主任田文昌律师与靳光瑾老师正在交流

图为靳光瑾老师在讲座中

图为讲座结束后靳光瑾老师正在与我所律师们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