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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84期 | 美国支付软件公司收购英国支付巨头引发竞争顾虑
发布时间: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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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动态

  1. 市场监管总局对三起未依法申报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2.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9年9月30日-10月6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
  3.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四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4. 山西省永济市五家混凝土企业因协商涨价被罚款25万元
  5. 公章刻制首次纳入反行政垄断执法重点

  国际动态

  1.美国支付软件公司收购英国支付巨头交易引发竞争顾虑
  2.旅游分销巨头Sabre 收购Farelogix交易未提供要求材料被罚2万英镑
  3.苏黎世保险公司否认参与卡特尔,向葡萄牙竞争法院提起上诉
  4.Bose违法实施转售价格维持,奥地利处罚65万欧元罚款

  国内动态

  1. 市场监管总局对三起未依法申报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1:市场监管总局对苏州全亿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决定

  2019年4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苏州全亿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全亿)收购苏州健生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健生源)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2018年1月11日,苏州全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后,苏州全亿取得苏州健生源单独控制权。2018年2月22日,完成变更登记。苏州全亿收购苏州健生源股权并取得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20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2018年2月22日,完成变更登记,此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21条规定,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本机关就苏州全亿收购苏州健生源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基于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考虑到苏州全亿主动报告并承认涉嫌违法、积极配合调查等因素,本机关根据《反垄断法》第48条、第49条和《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对苏州全亿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2:市场监管总局对西藏德锦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决定

  2019年4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对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德锦)收购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能源)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1月11日,西藏德锦与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汇通能源29.9999%的股权。2019年1月21日,当事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该交易系股权收购。西藏德锦收购中金金属股权并取得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营业额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2019年1月21日,当事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此前未依法申报,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本机关就西藏德锦收购汇通能源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本机关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对西藏德锦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3:市场监管总局对柳钢集团处以3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决定

  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3月4日对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集团)收购广西中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金属)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2018年1月17日,柳钢集团与中金金属原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中金金属100%的股权。2018年5月11日,柳钢集团收购中金金属95.29%股权完成变更登记。该交易系股权收购。柳钢集团收购中金金属股权并取得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2018年5月11日,柳钢集团收购中金金属95.29%股权完成变更登记,此前未依法申报,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本机关就柳钢集团收购中金金属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本机关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对柳钢集团处以3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xzcf/201910/t20191011_307274.html>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xzcf/201910/t20191011_307266.html>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xzcf/201910/t20191011_307264.html>

  2.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9年9月30日-10月6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

  2019年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9年9月30日-10月6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批准案件共计6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zwgk/201910/t20191010_307248.html

  3.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四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1)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2)璞米第六基金普通合伙有限公司关联方收购英之冠航空器材供应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股权案
  (3)富通集团有限公司与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新设合营企业案
  (4)布鲁克菲尔德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Brookfield”)收购艾克斯-爱利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X-Elio”)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jyajgs/

  4. 山西省永济市五家混凝土企业因协商涨价被罚款25万元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本机关)于2019年6月对永济市部分混凝土企业涉嫌达成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于2019年9月17日对5家涉案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

  根据群众举报,永济市鑫力混凝土有限公司、永济市宝宝混凝土有限公司、永济市毅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永济市晋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永济市三鑫混凝土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于2018年10月31日共同签订《商品混凝土调价告知单》 (以下简称《告知单》),约定于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统一约定的价格,涉嫌垄断。2019年5月,本机关依法对相关混凝土企业开展核查,确认五家具有竞争关系的混凝土企业共同签订垄断协议,垄断协议尚未实施的事实。2019年6月10日,经省局领导批准正式立案,并向总局反垄断局进行报备。

  混凝土销售价格为市场调节价,即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本案的商品市场为预拌混凝土,以水泥、砂、石子、化学外加剂等混合加工而成,因功能、成本等原因,其他建筑材料难以对其形成替代。本案的地域市场为永济市(县级市)区域内,混凝土供应受水泥凝固时间等因素的影响,其辐射范围一般在50公里以内,本案涉及混凝土企业和下游用户主要集中在永济市(县级市)区域内,其他地区的混凝土企业和下游用户难以对其形成供给和需求替代。

  5家企业的经营范围均包括混凝土销售,且从事混凝土销售,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据调查,2018年10月31日上述5家企业以环保治理、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为由,在山西永济晋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共同协商调整价格,签订《告知单》,拟于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新的统一的价格标准。5家企业均力口盖公章,达成了垄断协议。

  本机关对5家混凝土企业及其部分下游用户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查明该垄断协议尚未实施。

  本机关认为,5家混凝土企业属于经营同种业务的独立经营者,相互之间在永济市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竞争关系。签订《告知单》,固定各企业的混凝土销售价格的行为,使得五家具有明显竞争关系的混凝土公司结成利益同盟体,原本具有的竞争关系明显减弱甚至消除,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属于《中华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禁止的“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告知单》签订后尚未实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综合当事人在调查期间,能够及时认识到垄断行为的危害性,积极配合,主动整改,且生产规模较小,影响力有限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五家混凝土企业各罚款5万元。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xzcf/201910/t20191008_307206.html

  5. 公章刻制首次纳入反行政垄断执法重点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关于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在各自辖区内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关注医药、建筑、交通、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公章刻制等五个领域。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打破行政性垄断,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从去年机构改革后成立近一年多时间,始终把打击治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作为反垄断执法的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明确重点任务 五大领域作为执法重点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通知要求,此次专项行动将医药、交通、建筑、招投标和公章刻制列为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重点任务。具体包括:

  重点调查公章刻制领域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要求,重点调查公章刻制领域是否存在通过下发政策文件、行政命令等手段,指定公章刻制企业、强制购买刻章设备和章材、强制换章等行为。

  重点调查医药领域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要重点调查医药领域是否存在通过下发政策文件、行政命令等手段,为各级医疗机构指定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配送企业等行为。

  重点调查建筑领域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市场监管总局要求重点调查建筑领域是否存在通过下发政策文件、行政命令等手段,限定居民住宅小区和写字楼等供电、供气、通信等配套设施由指定的施工企业安装建设,是否违规设置目录库、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等行为。

  重点调查交通领域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调查交通领域是否存在通过下发政策文件、行政命令等手段,指定车载设备、监控平台和相关服务,滥用行政权力提高港口收费,对外地商品和服务实行歧视性待遇,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等行为。

  重点调查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要重点调查对不同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设置不合理限制与壁垒、违规设置项目库与名录库、干预招标(采购)方自主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等行为。

  首张纠正建议函已发出 剑指公章刻制限制竞争

  记者注意到,除了传统的医药、建筑、交通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行政垄断集中领域,此次市场监管总局还首次将公章刻制领域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作为反行政垄断执法的工作重点,并且列为重点任务的首位。

  这里有什么背景和考虑吗?据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相关人士介绍,这和2018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一案有关。在这起行政垄断执法案件中,市场监管总局发出了自成立以来首张“纠正行政垄断行为建议函”。

  2013年4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印发《全区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联网及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实施方案》,直接指定内蒙古某公司统一负责全区新型防伪印章系统软件的开发建设,并且采取各种措施强制各盟市公安机关和刻章企业卸载正在使用的、经公安部检测通过的系统软件,统一安装金丰公司开发的系统软件,并要求刻章企业向金丰公司购买刻章设备和装有加密电子芯片的硬质章材。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认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上述做法排除和限制了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市场以及刻章设备、章材市场的竞争,侵犯了各盟市公安机关和刻章企业的自主选择权,人为增加了企业刻章生产成本,不合理地推高了印章价格,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向内蒙古公安厅发出整改建议函:要求其停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废止相关文件,并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自治区层面的印章系统承建商或运维商,并向经过公安部检测评估合格的系统软件开放自治区印章系统的数据接口。

  计划经济集中领域多发 建筑行业等成为重灾区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分析:“我国的行政垄断产生于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中,像交通、医疗等领域都是计划经济影响比较深远的领域,行政垄断的执法难度也就相对较高。”

  黄勇教授向记者介绍,比如我国医疗领域主要存在两种垄断现象,一种是医疗服务主体的竞争地位不平等,这种现象的存在固然有两种主体实力差距和历史原因,但现行不合理的政策、法律和行政干预所造就的不平等的竞争市场是主要根源;另一种垄断现象就是,部分大型公立医院滥用支配地位,包括医院对医药供应商实施的滥用行为和对患者实施的滥用行为两种情况。

  建筑行业也是行政垄断“肆虐”的主要领域之一。为此,2018年4月,住建部再出重拳,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市场壁垒、限制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等行为,包括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强制扣押外地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等八种情形。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认为:“行政垄断是由来自于市场以外的、与市场要素及市场运行的自然法则没有直接联系的力量引起的在一定市场上的垄断。侵害的社会关系是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是为国家法律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市场竞争关系。市场监管总局将交通、医疗、建筑、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作为今年年底行政垄断执法的工作重点,可谓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民生领域作为执法重点 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自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立。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承担反垄断统一的执法职能,设立了反垄断局,反垄断的职能主要集中在反垄断局。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反垄断工作可圈可点。

  在反垄断法出台10周年后,2019年1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关于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告。反垄断领域专家普遍认为,这部意见稿对行政性垄断诸多规定作出了细化,是一次重大进步。

  2019年5月9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工作会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包括冰醋酸原料药垄断案、哈大齐地区天然气纵向垄断协议案、天津港口岸堆场经营企业垄断协议案、扑尔敏原料药垄断案、华特迪士尼公司收购21世纪福克斯有限公司股权案、联合技术公司收购罗克韦尔柯林斯公司股权案、依视路国际与陆逊梯卡集团合并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反垄断执法必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民生领域为重点开展反垄断执法,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切实加大原料药、建材等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力度。同时也要准确把握当前影响我国市场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从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更好发挥政府“有形之手”作用、充分留出市场“无形之手”空间、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竞争规则等方面,建立竞争政策实施的整体框架。
  (来源:人民网)
  <http://legal.people.com.cn/n1/2019/1011/c42510-31393769.html>

  国际动态

  1.美国支付软件公司收购英国支付巨头交易引发竞争顾虑

  当地时间2019年10月7日,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公告称其经调查发现,美国支付软件公司Bottomline Technologies收购英国支付巨头益博睿(Experian Payments Gateway,EPG)可能会减少竞争。CMA称其一直在调查Bottomline和EPG之间已交割的合并交易是否引发竞争顾虑。

  两家公司都提供企业日常使用的支付软件,该支付软件功能包括提交直接借记、计算工资并向供应商进行付款。该等支付软件能直接连接到英国的银行自动结算服务(Bacs)计划Bacstel-IP服务和快速付款系统公司批量直接转账系统(FPS DCA)。 Bottomline和EPG是该软件的两家领先供应商,其中Bottomline是迄今为止最大的软件供应商,而EPG是对大型企业而言是可信赖的服务供应商。

  在完成了最初的第一阶段调查后,CMA担心合并后的新公司可能会提高价格、降低产品可用性或减少对其创新的投资。这主要是因为如果Bottomline没有收购EPG,那么将有可能由其他公司收购EPG,这可能会导致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产品开发更多、客户的选择更多。

  Bottomline必须在10月14日之前提供解决方案,以解决CMA的担忧,否则,该合并案将进入第二阶段的深入调查。
  (来源: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merger-of-payment-software-providers-raises-competition-concerns>

  2.旅游分销巨头Sabre 收购Farelogix交易未提供要求材料被罚2万英镑

  当地时间2019年9月27日,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就旅游分销巨头Sabre(Sabre Corporation)拟收购分销技术提供商Farelogix(Farelogix Incorporated)的交易对Sabre处以2万英镑罚款,因为其无正当理由不遵守CMA于2019年3月26日和2019年4月23日两份关于文件提供的相关要求。

  2019年2月开始,CMA开始对拟议收购进行审查。随后发现,Sabre并未按照CMA通知要求的提供特定信息材料。2019年6月28日,Sabre提交了总计444份文件,本次提交的文件有的是以前向CMA隐瞒,或者以更加模糊化的方式处理后向CMA提交。本次提交的文件(或以前提交给 CMA 时以保密信息信息的方式提交)最初被标记为特权文件,但 Sabre 自己承认这些文件并未包含任何法律特权信息。同时,这些文件的提交时间晚于法定截止日期约2个月。经审阅,共有188份文件延迟提交,延迟提交对于CMA的调查活动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CMA认为,Sabre延迟提交没有正当理。虽然Sabre已作出解释(尤其包括其依赖其美国律师进行适当修改的解释),但不构成“合理辩解”。CMA认为,虽然Sabre不是故意所为,也并未试图向CMA隐瞒该行为,且延迟提交的文件最终仅与CMA的第一阶段调查有关,但该行为产生了重大的风险,使得CMA在第一阶段的决定只能基于不完整的证据作出。

  完整而准确的信息对于使CMA能够做出基于证据的决策,并且对于其工作质量和公共利益的有效性至关重要。要求提供信息和文件是CMA收集其调查合并案件所需信息的重要工具。因此,CMA认为有必要对Sabre施加行政处罚,且2万英镑罚款(低于法定最高金额3万英镑)是适当且相称的罚款。
  (来源: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
  <https://assets.publishing.service.gov.uk/media/5d9ef3ad40f0b607ec50cc8b/sabre_farelogix_penalty_decision.pdf>

  3.苏黎世保险公司否认参与卡特尔,向葡萄牙竞争法院提起上诉

  当地时间2019年10月11日,苏黎世保险公司(苏黎世公司)发布公告称,苏黎世公司否认竞争执法局对其做出的竞争执法决定,该决定认定苏黎世葡萄牙公司参与保险价格卡特尔,尤其是涉及固定保险价格及交换大客户信息的行为。苏黎世公司称其不认可竞争法局的处罚认定,公司已经就该处罚决定向竞争法院提出上诉请求。

  苏黎世公司称苏黎世葡萄牙公司已经聘请外部顾问对公司内部流程进行了调查和梳理,并未发现公司内部存在可能违反法律、监管规定或公司内部规定的漏洞或行为。相反,通过内部调查及分析,苏黎世公司肯定地认为竞争执法局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

  今年8月1日,竞争执法局对参与保险卡特尔的保险公司及其高管开出了总额超过5400万欧元的罚款,这是葡萄牙竞争执法局有史以来的最高额罚款。其中,竞争执法局对苏黎世公司和蒙特彼奥保险公司旗下的Lusitania Seguros两家保险公司(及董事高管)处以4200万欧元的罚款。

  竞争执法局调查发现,参与卡特尔活动的数家保险公司共谋固定向大公司客户关于工伤、健康和车祸的保险合同报价。竞争执法局对参与保险卡特尔的另外两家保险公司Fidelidade和Multicare处以1200万欧元的罚款,而Seguradoras Unidos由于向竞争执法局举报了该卡特尔而被免于罚款。
  (来源:葡萄牙竞争局)
  <https://www.zurich.com.pt/pt-pt/a-zurich/sala-de-imprensa/comunicados-imprensa/2019/11-out>
  <http://www.concorrencia.pt/vPT/Noticias_Eventos/Comunicados/Paginas/Comunicado_AdC_201916.aspx>

  4.Bose违法实施转售价格维持,奥地利处罚65万欧元罚款

  2019年6月14日,应奥地利联邦竞争管理局的请求,卡特尔法院对Bose Ges.m.H.奥地利销售办事处处以650,000欧元的罚款。

  2014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间,该公司与当地零售商进行价格协定,约定了消费电子产品的零售价格。

  Bose Ges.m.H.奥地利销售办事处对此没有提出异议。该裁决为终局裁决。
  (来源:奥地利联邦竞争管理局)
  <https://www.bwb.gv.at/en/news/detail/news/bose_gesmbh_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