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职 位:高级合伙人
- 专业领域:
- 语 言:中文英文
- 电 话:010-58173608
- 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400-700-3900
- E-mail:pengjiyue@king-capital.com
- 办公地点:北京
彭吉岳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事业务三部首任主管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控申专家咨询库特聘律师,《法治日报》首批律师专家库律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研究员。2024年,被Legalone评为中国商业犯罪辩护领域的“实力之星”。彭律师著有《辩护的力量》,合著有《刑事辩护教程》。
彭吉岳律师长期专注于职务犯罪、商业犯罪、涉银行领域犯罪、网络犯罪、涉税犯罪等领域刑事辩护业务。其办理过的案件中,既有引发全国关注并推动法治进程的"雷洋事件",也包括震惊全国的"衡阳贿选案"。彭律师经办的多起案件被CCTV新闻频道、《财新网》等权威媒体深度报道。此外,彭律师还多次受邀到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发表专业演讲,分享辩护实务经验。
在职务犯罪领域,彭律师曾办理过多起涉及省部级、厅局级干部以及大型央企领导的重大、疑难案件,在业内享有盛誉。彭律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倡导“党纪国法双轨辩护体系”,精准区分违纪与犯罪界限,擅长协商性辩护。在中纪委查办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某玩忽职守案、原铁道部干部杨某受贿案等案件中,正是因为彭律师坚持亲力亲为,和其辩护前置的理念,多起案件实现“罪名减少、量刑降低、罚金核减”三重辩护目标。
在商业犯罪领域,彭律师在为知名企业家和企业高管辩护方面成绩斐然。其凭借十余年世界500强外企高管任职经历,形成“商业思维+法律思维”独特优势,擅长精准定位商业争议焦点,有效区分企业经营风险与刑事犯罪界限。代表性案例包括:成功为香港上市公司女董事长杨某实现六项指控四项撤诉;通过重构商业模式论证,帮助百度、富力地产、腾讯等企业高管获得无罪结果。
彭律师代理过多起涉及银行的案件,部分案件具有行业标杆意义。在特大金融案—包商银行一案中,为行长首席辩护律师;代理天津某银行28亿票据被骗案中,以全国律师竞聘综合评分第一代理该案,案件办理后总行高层给予"超出预期"的评价,展现其在复杂金融风险化解与高阶刑民交叉争议解决中的独特优势。
专业领域:
职务犯罪辩护
诈骗犯罪辩护
涉银行领域刑事犯罪辩护
商业犯罪辩护(重点方向:企业家犯罪、企业高管犯罪辩护)
互联网案件辩护
涉税案件辩护
辩护技巧:
在长期办理重大、复杂刑事案件过程中,彭吉岳律师逐步形成了注重节奏控制、层层递进、重点突破的法庭辩护方法。2025年12月4日,彭吉岳律师提出法庭辩护的“抽抽屉”策略,将庭审辩护比喻为依次打开抽屉、逐层推进论证的过程,即在发问阶段埋下问题线索,在质证阶段逐步锁定证据瑕疵,在法庭辩论阶段集中揭示证据体系中的核心矛盾,从而实现辩护观点的有序展开和整体释放。
这一辩护方法强调,庭审并非将全部观点一次性平铺直叙,而是应根据庭审进程和控辩对抗状态,科学安排发问、质证和辩论的节奏,避免过早暴露核心辩护思路,使关键问题在最有利的时点集中呈现,进而增强辩护的针对性、层次感和说服力。
在其代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中,彭吉岳律师即运用了这一策略。发问阶段,并未急于全面展开对控方证据的系统性质疑,而是围绕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形成过程作出简要发问,先行埋下争点;质证阶段,则有意识地将重点放在局部问题和次要环节,通过逐步梳理证据之间的对应关系,为后续核心论证铺垫基础;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再集中对“算账单”所反映的数据矛盾、逻辑漏洞及相关凭证之间关联性不足等问题展开系统揭示,最终形成对控方证据链条的完整反驳。
具体而言,该案辩护中,一方面对分红结算凭证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另一方面对相关数据的合理性、利润计算方式及内部勾稽关系进行拆解,并通过发票与销售额之间的比对,进一步追溯证据源头存在的缺陷,从而逐步将庭审焦点引导至案件核心争议。通过这种递进式的辩护安排,既避免了关键观点过早暴露后被控方提前修补,也使辩护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形成更强的集中表达效果。
“抽抽屉”策略体现的,不仅是一种庭审表达技巧,更是一种关于法庭对抗顺序、证据揭示方式和辩护论证结构的整体方法论。其核心在于通过精准设计庭审各环节的推进逻辑,使辩护观点由点及面、由浅入深、由铺垫到突破,有步骤地引导法庭注意关键事实与核心疑点,从而更有效地实现辩护目标。
发表文章:
《办案感悟:福建茶香里,让谈案不再冷硬》
《新的一年,愿公平不再缺席,有理走遍天下》
《刑辩律师:除专业辩护外,还默默为国家做了一件大事——守住司法“情绪减压阀”》
《从信访大厅的细节里,读懂法治的力量》
《公职人员帮人“打招呼”收受好处费定受贿?对方身份是关键!》
《为弟喊冤的大哥对我说:“毁掉一个人或家庭的幸福,只需要一个冤案”》
《辩护经验:别放过证人证言!证人嘴里的“实话”,可能藏着案件的翻转密码》
《家人被留置,别慌!依法应对是维护合法权益的唯一路径》
《应避免选择性说理:让每一份判决都彰显公平正义》
《法院接收上诉状应给回执,这样的手续少不得》
《辩护经验:法庭辩护如“抽抽屉”,发问埋因、质证寻据、辩论破局》
《庭前催缴罚金:司法公正不容为“钱”折腰!》
《财务情况说明≠客观“铁证”:警惕数据造假中言词证据被“伪装”成客观证据的情形》
《职务犯罪案件立功认定的实践困局:认定依据透明度缺失与被告人有效救济途径不畅》
《受贿“光说不拿”算犯罪吗?未取得财物的定性,关键看“权钱交易合意”与“实际控制可能”》
《“态度第一、情节第二、金额第三”这样的说法违背法律规定》
《职务犯罪调查阶段:家属委托律师的必要性与法律价值》
《职务犯罪讯问笔录中十二个有违常识的问题》
《为职务犯罪“一案多地承办”模式点赞,此非折腾,实乃进步》
《不信自己信关系,有些案件就是被‘找关系’耽误的》
《父子从事“做法事”被控诈骗罪,我想辩护几句》
《活起来很赞:法不能向不德松口》,发表于民主与法制2020年第38期
部分办理过的案件
全国影响力案件或法治标志性案件
- 2013年“衡阳贿选案”: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落地执行与细化解释,明确“贿选”认定标准、追责层级,细化破坏选举罪适用情形,为司法实践提供清晰指引。
- 2016年“雷洋案”:引发全国热议案件,该案推动各地公安机关细化执法流程,确立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随案移送”硬性要求,明确“凡接触必记录”原则,实现执法行为可追溯。
- 2019年“包商银行案”:推动《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存款保险条例》落地实施,明确商业银行接管、清产核资、业务重组至破产清算的全流程法律路径,填补商业银行司法破产退出制度空白,为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提供实践样本;该案亦为全国首例涉案金额超千亿元的金融刑事案件。
(二)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方向:公职人员及国企高管受贿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 某省政协原副主席童某玩忽职守案:中纪委查办案件
- 原铁道部装备部主任杨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受贿案:中纪委查办,一罪不予起诉
- 教育部某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受贿案
- 北京市公安局某原副局长田某受贿案:最高检指定办理,涉案金额近亿元
- 某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杨某职务犯罪案
- 中信集团某公司领导干部郭某行贿、受贿案:中纪委查办,涉案金额近亿元
- 重庆三九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挪用公款罪案
- 甘肃省烟草公司原副总经理翟某受贿案:涉案金额近亿元,辩护后6000余万元认定为未遂
- 某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冯某职务犯罪案
- 四川天府机场建设中许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涉案金额过亿,系当时国内第一案
- 全国三八红旗手、河北省某局长张某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受贿案
- 山东省某局长杨某贪污罪、受贿罪案
- 辽宁省抚顺市某房产公司负责人韩某与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共同挪用公款案
- 北京市通州区某村支部书记杨某行贿案
- 河北省某医院院长杨某受贿案
- 山东某金融融资公司总经理张某行贿案:辩护后量刑从十一年半改为三年半
- 江苏省某民企负责人闻某与某国企总经理共同受贿案:因转包工程被指控
- 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大连某商业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某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案:重审一审3亿余元职务侵占罪改判无罪
- 上海某公司股东林某近亿元职务侵占案
- 太平洋保险某公司员工职务侵占罪案
- 360公司知识产权总监黄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 富力地产太原分公司高管连某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 百度公司某部总监王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不予批准逮捕,撤案
- 联想公司头部代理商魏某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不予批准逮捕,撤案
- 腾讯公司某部总监方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不予起诉
(三)诈骗犯罪案件,涉银行领域刑事犯罪、商业犯罪案件
1.诈骗犯罪案件
- 北京某团级干部周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诈骗罪案:诈骗罪获无罪判决
- 青岛某公司全员被控诈骗罪案:曾被CCTV报道为新型网络诈骗,最终诈骗罪指控不成立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交公司总经理王某“骗取国家补贴型”诈骗、职务侵占案:二审辩护后量刑从十八年改判为十二年
- 福建校服协会副会长、某公司董事长许某夫妻,因土地收储相关事宜被控诈骗案:辩护后量刑从十三年变更为六年
- 黑龙江某农业公司股东苏某领取农业补贴被控诈骗罪案:一审判十三年半,二审辩护后撤销原判
- 天津某家具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某在拆迁补偿中被控诈骗罪案
- 厦门某公司实控人高某代购进口汽车涉嫌诈骗罪案:最终不予起诉,羁押多日后无罪释放
- 河北张家口某混凝土商砼公司总经理孙某贷款担保中被控合同诈骗罪案:一审判十三年,最终改判伪造印章罪,量刑三年
- 富华地产公司某部总监涉嫌诈骗罪案:撤销刑事立案
2.涉银行领域刑事犯罪案件
- 内蒙古包商银行行长王某案:涉案逾1000亿元,系国内银行领域特大金融犯罪第一案。涉案之初被控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五罪,审查起诉阶段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罪不予起诉
- 天津某银行28亿资金被骗案:公安部督办新型金融犯罪案件,担任银行刑事代理律师
- 中信银行某分行40亿元被骗案:银行放贷后遭遇虚假诉讼,属刑民交叉案件
- 鞍山银行原行长赵某违法发放贷款罪案:国家审计署移交公安部督办案件
- 某银行南京分行员工李某违法票据承兑罪案
- 民生银行某部主任李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 任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信银行总行刑事法律顾问库律师
- 北京盛世汇海投资公司逾20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BTV《法治进行时》专题报道
- 福建省人大代表、福建“船王”、某公司董事长刘某被控骗取贷款罪案:辩护后获减轻量刑,涉案数亿元资产因处置存疑暂缓处理
- 温州企业家刘某投资办厂融资担保被控贷款诈骗犯罪案
- 香港某上市直播公司涉嫌帮信、洗钱等犯罪案:涉帮助境外赌博及洗钱活动,成功帮助公司及总经理未被指控
- 新疆刘某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不予批捕,最终无罪释放
3.商业犯罪案件(重点方向:企业家、企业高管犯罪)
- 哈佛博士、上市公司莲花味精原董事长夏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涉案风险源于上市公司并购过程
- 2005年度全国十大经济女性、香港某上市公司董事长杨某涉嫌经济犯罪案:审查起诉阶段,涉黑罪名全部不予起诉
- 吉林省某保健集团公司北方区总代理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成功撤案
- 重庆某网络游戏公司高管被控开设赌场案:公司游戏模式涉嫌赌博,系公安部督办新型疑难网络犯罪案件
- 中关村某科技公司总经理张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成功避免错误缴纳逾千万元税款,最终获最低量刑幅度判决
- 河北某公司商丘分公司经理张某组织、领导传销罪案:全案判处缓刑,逾十亿元被扣财产因证据等原因无法判决处置
- 河北保定某企业实控人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 河南郑州某企业负责人李某被控重大责任事故案:因失火导致某大型商城被毁
- 湖南某地“首富”邓某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重婚罪案:一罪不予起诉,另一罪判处缓刑7个月
- 湖北黄石市某企业家张某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事撤案
- 中交集团某高管柴某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不予起诉
- 浙江杭州某公司销售负责人李某假冒专利罪案:判决缓刑
- 邯郸某企业董事长武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刑事撤案
(四)其他案例
- 黑龙江省督办涉黑案:吴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等,系黑龙江省重点督办案件,为首犯辩护
- 广东东莞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委托人被控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经庭前辩护,量刑建议由七年变更为三年
- 宁夏周某涉黑涉恶案:被控四罪,成功辩护使三罪不予起诉
- 河北退休干部李某妨害公务罪案:不予批准逮捕,刑事撤案
- 北京某区龚某强奸案:不予批准逮捕,刑事撤案
- 福建蔡某涉嫌猥亵儿童罪案:撤销原判
- 武汉某企业涉强拆案过失致人重伤案
- 杨某诉湖北某市公安局行政赔偿案:三次起诉公安局,最终公安机关在诉讼中同意出示执法录音录像
专业评价与口碑
▎当事人及家属评价
- 原铁道部装备部主任、北京市铁路局局长杨某庭审后表示:“我原以为我的案件请律师是没有用的,没想到你们的工作如此细致,如此专业,送我回来的警察都说,律师的意见检察官在法庭上没法回复了……”
- 哈佛博士、浙江某上市公司董事长夏某:“感谢彭律师尽职尽责的服务,并衷心希望你们专业的能力、职业的操守以及执着的努力,能在每个案件中得到应有的回馈。”
- 包商银行行长王某致信家属:“谢谢你们给我请了京都律所的律师,彭律师他们不仅专业,办案中体现出来的勇气与智慧,更是难能可贵。”
- 中信集团某领导郭某的妻子旁听庭审后致信:“彭律师,您今天在法庭上的辩护非常精彩……因为您让我和法庭上的所有人明白了事情的真相,说出了我们想说但说不明白的话,您的辩护有理有据,节奏和情绪的表达都控制得非常到位,看得出您庭前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我们向您表示诚挚的谢意!”
- 福建校服协会副会长、某公司老板许某:“彭律师,我们家的案件,没有你们,不可能从一审判决13年到现在的6年,你们尽力了,这些年是你们支撑我们走过来……”
- 为某团级干部辩护后,其妻子来信:“彭律师,您让我深刻感受到,您是一位有情怀的法律工作者,您的正义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清晰的逻辑思辨能力,让我感触最深。”
- 为甘肃烟草公司副总经理辩护后,其妻子表示:“彭律师,昨天单位过来旁听的人给公司领导如实汇报了,他们说我们的这个律师真攒劲,大家都知道我老公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说出了我们的委屈,您的辩护非常精彩!”
▎办案人员、律师同行评价
- 江苏某市公安局某案专案组主办警官:“彭律师是我从事公安工作以来所能接触到的专业性强、工作细致严谨的律师,能在纷繁复杂的证据中抽丝剥茧、去伪存真,深挖线索,提炼、总结辩护意见尤其针对新类型案件,彭律师善于挑战、善于思考、善于研究,并积极与公检法沟通,充分表达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其以实际行动彰显了中国法治的格局与力量!”
- 山东某市公安局刑侦教导员:“近年来,我单位侦办了多起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其间接触了来自全国各地知名律所的众多优秀律师其中,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彭律师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彭律师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具有精湛的专业素养和高度的敬业精神,非常有亲和力,能迅速与办案机关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
- 某省某监委副书记:“彭律师做事态度谦虚谨慎、低调沉稳,表达意见语速适中、措辞精准彭律师爱岗敬业、尊重事实与讲究证据的职业精神,始终值得我这个从事二十多年的纪检人学习”
- 某地区首富案件承办检察官:“彭律师为了公平、正义,为不容冤假错案发生,不远千里多次就法律依据、证据分析等辩护意见与承办人进行探讨,其敬业精神、法律精神值得肯定和信赖”
- 某银行被骗28亿案审判长:“彭律师专业上具备准确判断案件事实和证据,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核心能力;沟通上具备将复杂法律问题转化为通俗表达的能力”
- 辽宁省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前资深检察官刘迎久律师,共同办理某公安厅督办案件后表示:“彭律师对法律的精通,对当事人的尽责令人敬佩,尤其在庭审中的表现得到了法官检察官乃至被害人代理人的一致好评,作为本案的另外一位辩护人为有你这样的一位同行而骄傲”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研究员
《法治日报》首批律师专家库特聘律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专家咨询库专家
司法部选任的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律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友会理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法学、管理学双学位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管理专业专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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